关于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9-10 15:57:00    作者:临沧市民族宗教委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225-094626-632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9-10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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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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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意见。

  • 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委员会规则,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 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尽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 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

  •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 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 指导县(区)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周边国家、地区的民族、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主线,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中,要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到民族团结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重点抓好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搞好民族地区特色城镇特色村寨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解决好各族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与文化保护和旅游相结合,形成响亮的发展品牌;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以民族团结稳定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正确认识我市边疆民族现状,认清我市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坚定信心决心,自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和社会和谐的促进者。严格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

(三)以助力脱贫攻坚为重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发展大局中,深入实施临沧市新一轮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发展三年专项规划、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发展和特困区域扶贫开发等工程,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步伐。

(四)以筹备省十一届民运会为契机,做好民族文化教育体育工作。发展民族文化,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着力培养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打造一批民族文化品牌,让临沧民族文化品牌像《阿佤人民唱新歌》一样传遍大江南北、名扬海内外,让“世界佤乡”真正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继续在市一中、市民族中学开办少数民族高中班,每年定向招收一批少数民族学生,加强少数民族后备人才培养。积极做好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8年在临沧市举办的各项筹备工作,做好秋千、武术、摔跤、抢花炮等民族运动会参赛项目的培训工作。配合做好省民运会场馆建设及改造工作。积极筹备举办临沧市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五)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依法做好宗教事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认真做好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争取出台《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做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命名工作。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培养与管理。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社会主义,坚决打击邪教和宗教极端势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以多措并举为保障,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定期、不定期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向人事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优先选用少数民族干部,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比例。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乡镇、民族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要高于人口比例。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来源,继续实施对少数民族参加国家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全市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划定比例、单设岗位和定向招录等措施。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更多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七)以团结高效廉洁为标准,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机关建设。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四个意识”,抓好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做好宣传思想文化、保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努力建设团结、高效、廉洁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民宗委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含工勤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临沧市民宗委财务总收入148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1.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1.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1.46万元(本级财力1481.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6万元,占总支出的17%,项目支出1233万元,占总支出的83%。

  •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临沧市民宗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194.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与上年对比增加67.0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大幅调资。

  •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临沧市民宗委项目经费预算收支1233万元,其中:市级民族机动金19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41%;民族乡发展项目专项基金1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1.1%;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7%;宗教团体工作经费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9%;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2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3%。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临沧市民宗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临沧市民宗委因公出国(境)预算数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临沧市民宗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临沧市民宗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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