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3-22 16:36:00    作者:临沧市民族宗教委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225-094627-275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3-22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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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意见。

  (三)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委员会规则,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尽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九)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十一)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十二)指导县(区)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周边国家、地区的民族、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即: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宣传科、宗教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过程,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深入实施《临沧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指导各县(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6+N进”活动,以“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为载体,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指导沧源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启动耿马自治县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全力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实施《临沧市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入推进实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提升沿边地区城镇化水平,改善沿边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三)全力抓好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力度。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做好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城市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落实宗教领域的意识形态责任制,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强化做好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四)全力抓好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百名人才”扶持、“百项精品”工程,努力打造一批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加快我市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指导沧源自治县做好申报海峡两岸少数民族爱国教育基地的工作。

  (五)全力抓好宗教领域的治理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落实力度。制定完善南传佛寺境外僧人驻寺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大探索对基督教领域治理和管理力度,加大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加强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和各类宗教干部和宗教代表人士培训班,在各级党校开设民族宗教理论课,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反邪教警示教育,使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9.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6.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5.88万元,上年结转61.1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5.88万元(本级财力1675.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75.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7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88万元,项目支出1315.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271.09万元,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4万元,2080801 死亡抚恤0.9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8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2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9.8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60.88万元,项目支出1315.00万元)。

  (1)基本支出360.88万元,主要用于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16.16万元: 30101基本工资77.95万元、30102津贴补贴105.21万元、30103奖金46.79万元、30107绩效工资8.2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0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5、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9.82万元。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0.93万元: 30201办公费8.91万元、30228工会经费1.56万元、30229福利费1.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17.76万元。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9万元: 30302退休费12.86万元、30305生活补助0.93万元。

  (2)项目支出1315.00万元,主要用于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0万元。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03.00万元: 30201办公费32.4万元、30216培训费3.0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9.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 .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团市委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360.8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9.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调入两名事业人员。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1315.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0.93万元,较上年29.72万元,增加1.21万元,增幅4.07%。其中:30201-办公费8.91万元,较上年8.01万元,增加0.9万元,增幅11.24%;30228-工会经费1.56万元,较上年1.38万元,增加0.18万元,增幅13.04%;30229-福利费1.2万元,较上年1.07万元,增加0.13万元,增幅12.1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一致;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76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增加,导致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315.00万元。

  一、市级民族机动金,财政预算安排200.00万元。

  2019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等项目建设,开展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分析研判等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处理在萌芽状态,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民族乡发展项目专项基金,财政预算安排1000.00万元。

  2019年度绩效目标: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民族地区解决特殊困难问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民族团结保障、城市民族工作、民贸企业、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是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

  三、市民宗委专项工作经费,财政预算安排78.00万元。

  2019年度绩效目标:市民宗委专项工作经费。

  四、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财政预算安排12.00万元。

  2019年度绩效目标:确保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道教协会能正常开展工作。

  五、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财政预算安排25.00万元。

  2019年度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爱。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0800111

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20190322011326119.doc

  
附件【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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