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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7:16:5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自动生成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1-15 17:16:5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临沧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沧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严格落实202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临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聚力边境安保维稳,突出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和惠民利民举措,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依托“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专栏”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4条,其中工作动态166条、通知公告80条、领导简介2条、机构职能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解读2条、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6条;通过临沧警方新媒体平台发布稿件2407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市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市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警务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坚决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更新了《临沧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临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等内容。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平安建设”“百日行动”为抓手,聚焦群众所期所盼,在市公安局专栏及时公开各项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市公安局专栏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设置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和信息更新,严格落实《临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2023年,未发生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泄露个人隐私情况,未发生失泄密情况。目前已建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机制。

回应关切情况认真做好临沧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答复工作,安排专人每个工作日查看信箱,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群众来信,切实做到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023年,共接到群众在“12345”政务热线平台反映问题工单28期,全部按照规定办理完毕。

(六)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有力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5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19.38(交警3107.18万元,市局1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审核力度和细致程度不够,审核规范用词用语方面有待加强。三是系统管理能力不强,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市公安局开展了自检自查,并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市公安局已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警令部系统(综合部门)工作视频会议,就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拓展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是提高广大公安宣传员防错意识。严格落实《临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将易错字(词)转发县级公安机关,从源头上降低出错率。四是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临沧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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