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统计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度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组织讨论了《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意见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送审稿)》。会议指出,根据市委深化改革进度要求,市统计局班子和有关科室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云发〔2021〕4号)文件精神,草拟了《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意见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送审稿)》,送审稿以“符合上级文件精神、最大限度有利于实际操作、更好满足实现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原则,对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8项任务措施及37条任务分工措施,明确了总体要求、阶段目标和保障措施,将省级明确的任务及措施进行进一步细化,提出了主体责任、责任领导、落实单位、督促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建议。会议提出,送审稿由市统计局向8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汇总梳理后按照程序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