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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统计局“四个一”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来源: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2-06-02 15:27: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沧市统计局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列入一个普法规划。印发《临沧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将民法典列入各级统计机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

开展一次“主题党日”。5月18日,局机关党支部以“学回信、强党建、看发展”实训教育为主题,组织开展“5+X”菜单式主题党日活动。在“学个一篇重要讲话”环节,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精神,让党员干部职工更加充分地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深化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工作生活中更加自觉的开展民法典宣传。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5月27日,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暨第四次专题读书会。会上,法规科科长、党支部副书记分享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情况,建议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民法典,带头学法用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结合走访挂钩群众和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工作,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要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以服务挂包网格群众和党员回驻地社区报到服务为契机,开展民法典宣传。

参加一次在线答题。积极组织统计干部职工参加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云南广播电视台、省普法办联合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发动统计干部和身边的群众参与答题,积极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