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
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人口普查工作动态、工作亮点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市人普办决定5月起建立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近期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具体报告内容包括:
(一)组织实施方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及全省试点工作视频会议情况;人口普查“四落实”情况,重点穾出社区、村委会一级人口普查机构组建和县级以上人口普查机构的经费落实进展情况;人口普查“两员”选调和培训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二)宣传工作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6号)情况,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特点亮点。
(三)业务技术方面。业务技术准备、户口整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PAD清理情况等。
(四)当前人口普查工作的特点亮点、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意见建议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二、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为每月30日前。
三、其他要求
市人普办对各县(区)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及时推广,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分类检查和指导。对各县(区)报送情况,纳入《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
各县(区)在人口普查工作中所形成的《简报》和工作动态应及时报送市人普办综合组。
联系人:邓金鑫(0883-2131949、139******90)
张雪梅(0883-2131949/150******19)
邮 箱:lcspczx@163.com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