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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答疑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0-09-14 11:16: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临人普办发〔2020〕30号

  各县、自治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指导和答疑工作,市人普办制定了《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答疑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答疑制度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答疑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人普办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人普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为各级普查机构答疑解惑,保障问题答疑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全市人口普查工作规范统一,特建立本制度。

  一、答疑主体及对象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答疑主体为各县(区)、乡镇(街道)人普办内设机构,答疑的对象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市人普办设置答疑负责人和联系人,负责问题答疑工作。答疑工作要压实责任,答疑负责人要对答疑内容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国务院人普办和省人普办要求,第一时间进行反馈。

  市人普办通过建立临沧人口普查答疑企业微信群专门进行答疑,市级答疑工作负责人为张胜。业务和数据处理问题联系人李苏南、李涛、邓帆,物资采购问题联系人李燕,宣传问题联系人王瀞影,户口整顿问题联系人苏奇伟,执法检查问题联系人陈英。

  各县、自治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开展答疑工作。

  二、答疑内容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答疑方式

  市人普办设置问题答疑工作流程,各县(区)普查机构参照执行。

  (一)问题的报送

  1.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程中,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学习研究、学懂弄通国务院人普办、省人普办、市人普办文件精神,如发现无法解决问题,需汇总报送至上级人普办。

  2.上级人普办要及时解答下级报送的有关问题,如果不能解答的应逐级向上请示。

  (二)问题的接收

  1.问题答疑采取逐级解答的方式,市人普办只接收各县(区)报送的问题。

  2.各县(区)人普办认真整理有关问题,按照问题类别报送市人普办相应答疑联系人,紧急问题可随时沟通解答。

  (三)问题的解答

  1.各县(区)报送问题由市人普办相关答疑联系人认真研究后,形成统一口径解答。

  2.解答内容须由答疑联系人把关,重大问题由市人普办相关负责人把关,不得随意解答问题。

  3.如有市人普办无法解释的问题,答疑负责人应及时向省人普办请示,获得准确答复后再逐级反馈。

  4.凡是国务院、省人普办有明确要求的,特别是普查方案、细则及相关文件有明确说明的,市人普办统一解答为“请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四)问题反馈的途径

  1.一般性业务和数据处理问题答疑由答疑联系人24小时内统一在企业微信群回复,各县(区)及时浏览获取。

  2.有代表性的问题需各县(区)及时了解的,由市人普办第一时间通过企业微信群发布或在市人普网登载。

  四、其他

  本制度由市人普办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