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人普办发〔2020〕53号
各县、自治县、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指导,按照国务院人普办、省人普办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沧市人口普查业务指导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指导专班人员组成
班 长:张 胜 市人普办业务组组长
副班长:李 涛 市人普办数据处理组组长
李苏南 市人普办业务组副组长
成 员:王 炎 市人普办业务组副组长
张 雪 市人普办业务组成员
曾王芬 市人普办业务组成员
张雪梅 市人普办数据处理组成员
朱珍莹 市人普办业务组成员
二、业务指导内容和方式
(一)业务指导内容
业务指导专班负责人口普查业务指导工作,指定业务指导负责人和联系人及时答复各县(区)普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业务负责人要对指导内容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国务院人普办和省人普办要求。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业务指导专班,做好普查业务指导工作。各县(区)报送问题由市人普办业务指导联系人认真研究后,形成统一口径回复。回复内容须由业务指导联系人把关,重大问题由市人普办相关负责人把关,不得随意解答问题。如有市人普办无法解释的问题,业务指导负责人应及时向省人普办请示,获得准确答复后再逐级反馈。
(二)业务指导方式
业务指导采取逐级指导的方式,市人普办只对各县(区)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区)人普办认真整理有关问题,按照问题类别报送市人普办业务指导联系人,紧急问题可随时沟通指导。一般性业务和数据处理问题由业务指导联系人24小时内统一在微信群回复,各县(区)及时浏览获取。有代表性的问题需各县(区)及时了解的,由市人普办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发布或在市人普网登载。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