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4-03-14 10:24:5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自动生成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4-03-14 10: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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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拟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完善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县乡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工业经济统计科、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稽查室、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文化产业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能耗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临沧市统计普查中心

2.临沧市统计数据处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全市上下全体统计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继续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争取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建立专项统计督察长效机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重点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以及联合惩戒,开展典型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按照省局安排,强化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构建统计数据质量全链条分层分级管控、质量责任和问责追溯机制,不断提高统计监督多部门协调工作合力,加快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体系。全力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结合省局安排,即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确定整改措施,形成督察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追责问责,举一反三完善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做好督察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2.要严守普查标准,高质量推进“五经普”。高质量完成现场登记。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根据“盘清总量、核清逻辑、抓实质量、审好结构”的总原则,科学组织实施普查登记工作,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把好查全查实单位的关口,对普查数据进行“即采即审”,对数据异常地区及时开展实地核查,确保普查登记填报客观、准确。全流程强化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优化完善工作机制,不间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把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扎实做好普查登记、数据检查、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数据评估。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统全统实统准,严肃普查法纪,坚决防治普查造假,防范化解普查风险,全面客观反映临沧高质量发展情况。全力做好普查基础数据汇总和成果发布。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特征,完成分地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数据、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全面汇总以及抽样调查数据的推算,认真做好经普年度核算工作、五经普主要数据公报发布和解读分析。精心组织五经普成果研究。积极开展普查数据资料和主要成果的整理、编辑、出版,拓展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及时总结和转化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类成果。认真筹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3.要积极协同配合,迎合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开展核算领域改革。按照省局的安排,努力在建立云南省各级行政区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中发挥作用、走在前列。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配合省局有关处室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生态补偿统计监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深化专项领域改革。主动对接省局有关领域改革,力争在各项改革中获得支持、引起关注。优化民生统计。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好群众安全感、依法治市、公众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和园区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积极向省局有关处室汇报对接,力争融入省级层面开展的监测分析活动中,诸如养老托幼、三孩生育、企业用工、就业促进、性别统计、人才贡献率等情况及相关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分析当中,加强妇女儿童“两规”统计监测。全力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有关要求,在“四上”企业全面推开电子统计台账,探索在有条件的“四下”企业进行推广,力争实现互联网直报企业全覆盖,为统计源头数据可追溯奠定基础。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部门间沟通合作,开展2023年度评价工作,推动评价结果运用。

4.要增强服务能力,提高统计监测分析服务效能。提升统计监测系统效能性。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市两会年度预期和“十四五”规划目标,紧盯系列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产业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提升统计对经济的系统性检测,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量”的协调增长提供可靠统计信息支撑。提升统计预警前瞻性。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调控监测预警体系。按月度、季度、年度,分专业对行业、地区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开展经济运行统计监测预警,积极争取建立覆盖市、县(区)的统计监测预警体系,为化解潜在增长风险发挥有效预警作用。提升统计分析的实效性。强化数据评价评估效能,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综合运用宏观数据分析与微观企业、项目调研成果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围绕党政重视、民生关切、影响重大的经济社会会领域,从质量、结构、效益上多维度、多角度、多层次开展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有力参考。聚焦主业,担好主责。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能源、人口和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等常规统计调查,配合省局开展版权产业、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开展好社情民意调查,完善派生产业统计。

5.要落实制度规范,全面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规范管理。督促落实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园区和乡镇(街道)统计职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在全市有序铺开。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巡查和业务检查,狠抓源头数据质量。持续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市局各专业在抓好内部数据质量的同时,要担起部门统计数据监管职责。积极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部门落实首席统计员制度、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强化对涉及关键考核指标部门数据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对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巩固政府统计牵头、部门分工负责、各级上下联动、调查对象依法参与的大统计格局。创新局队协助新模式。省统计局已将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县级国家调查工作纳入统计局系统综合考核,各相关县(区)统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国家统计调查任务落实落地。继续开展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轮训。在省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创新培训渠道方式、拓宽参训范围,以市局为骨干、县局为补充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资源建设,多管齐下提升培训实效。重视和加强档案工作。

6.要积极响应对接,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主动响应和对接省局智能化建设步骤,根据条件逐步推进统计应用信息系统向政务云迁移,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融合,配合做好国家联网直报新平台上线运行和省级节点建设。坚持把统计网格和数据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等级保护制度,进一步做好重要统计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工作,保障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

7.要坚持善作善成,加强和改进舆论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善于运用发展成就、统计数据、权威访谈、形势解读,讲故事、说政策、谈举措,传播正能量。加强经济宣传和舆情应对。聚焦提振信心,强化媒体宣传合作,围绕经济发展变化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加强经济形势特点亮点宣传,持续丰富数据发布内容,及时权威讲好经济发展成效,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及时稳妥应对恶意歪曲炒作等舆情,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继续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工程,持续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发动全体统计人发出“临沧声音”、讲好“临沧故事”、展示“临沧形象”,不断做大临沧“朋友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无超编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41847.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40759.2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88.39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636680.54元,减6.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致使基本支出项收入减少;二是因年内已正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宣传费和培训费比上年度大幅减少,致使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740759.22元,其中:本年收入8740759.2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740759.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7768.93元,减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致使基本支出项收入减少;二是因年内已正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宣传费和培训费比上年度有所减少,致使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41847.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40759.22元,其中:基本支出7064005.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522.93元,减0.91%,主要由于人员减少,致使基本支出预算数减少;项目支出1677842.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2157.61元,减25.43%,主要因年内已正式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宣传费和培训费比上年度大幅缩减,致使项目支出的预算数比上年度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2737.38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4666.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遗属生活补助。(3)卫生健康(类)支出469554.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大病保险缴费。(4)住房保障(类)支出533800.9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类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8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9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3.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不存在此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因年度内延续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计省统计局组织到临沧调研及指导工作的频次与上年度相当,根据压实“三公经费”的要求,我局在预算上比上年度略有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我局重点项目经费1676754.00元, 共2个项目。其中:

(一)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统计业务专项资金1052205.00元)

1.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统计法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进行统计工作。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决策服务的整体功能,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信息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预算绩效情况:项目预算用于日常国民经济核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统计执法、文化产业统计等日常统计工作运行经费,组织各专业培训次数不少于10次,组织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暨统计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编印资料性刊物《统计年鉴》400册、《领导干部手册》1600册、《统计经济参考快报》1100份;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互联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处理所需的网络租赁费用及日常维护经费。

(二)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资金624549.00元)

1.项目绩效目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全面调查,主要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2.预算绩效情况:一是做好普查正式登记工作,确保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被抽样登记调查的个体户登记率为100%;二是做好普查数据检查、审核、验收;三是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确保数据质量达标;四是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2485.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32.3元,主要由于在职人数减少,致使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度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017451.11元,其中,流动资产46399.74元,固定资产949234.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816.7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7529.47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7740.04元,固定资产增加563452.75元,无形资产增加21816.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2024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3.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2024年我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4.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4年我单位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无相关数据。

5.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2024年我单位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无相关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41000111

      
    附件【临沧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3141002280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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