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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统计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9-01-24 10:27: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jj22/2022-00055  发布机构  临沧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9-01-24 10:27:00
 文  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18年以来,市统计局团结带领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四届三次全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服务稳增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各项任务。现将领导班子2018年度履职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落到实处

  继续落实《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推进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临沧市统计局机关学习培训制度》,完善制定了《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意见》等,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各次全会、中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省、市党代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第一时间传播党的声音、执行党的决议和决定。举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0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学习12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会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临沧市统计局宣讲小分队到挂钩村宣讲1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到机关开展专题讲座1次,邀请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高级统计师董自伟到临授课,作了题为“全面深化依法统计工作,不断提升新时代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专题讲座;周五集体学习59次;稳步推进“互联网+党建”网上党支部建设,在职党员安装并实名登录“云岭先峰”手机APP,网上党支部管理逐渐规范。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榜样3》《绝不姑息》《使命》《乡村检察官》等先进典型及警示教育片,组织收看《厉害了我的国》《将改革进行到底》《永远在路上》《大国外交》《“新时代云岭工匠精神”讲坛节目》等纪录片,组织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直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先进典型事迹,汲取白恩培、仇和、李小平等反面典型教训,肃清余毒;适时通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典型问题,开展“好家风”“家庭助廉”等活动,副科级以上干部家属签订《廉政文化进家庭承诺书》23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市局机关处级、科级干部撰写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22篇,研讨交流发言38篇,学习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35篇。

  中办发〔2016〕76号、云办发〔2017〕53号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作出批示,市委书记杨浩东专题听取了市统计局党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统计业务、预测预警和统计执法等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和要求。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临办发〔2018〕36号),将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76号、云办发〔2017〕5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情况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督察计划》。于7月、10月分别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两轮贯彻落实督查,目前,市纪委已将统计违法违纪作为执纪监督和问责警示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将统计法及统计知识作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之一,并于11月份邀请省统计局高级统计师到临沧对全市新任处级干部进行统计法治专题培训1场次;将市管领导班子抓统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二)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涉及全市统计行风以及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成立临沧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统计局关于转发< 云南省统计局关于抓好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整改加强依法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沧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临沧市统计系统开展“以数谋私、数据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统发﹝2018﹞45号)文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召开上半年全市统计工作汇报会议暨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对抓好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整改加强依法统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局班子成员、部分县(区)统计局和市局科室负责人分别就抓好巡视整改进行了表态反言。举行局党组专题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镇雄县等统计违纪违法的通报》《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有关文件传达学习的通知》《中共云南省统计局党组转发< 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云统党组字〔2018〕99号),提出具体要求。年内对2018年5000万元以上项目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并形成自检自查报告上报省统计局投资处;对数据修正后上半年产值累计超过3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对发现的“基层统计力量薄弱、报表审核不到位、企业原始数据资料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强化整改。举办了全市统计执法培训班,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常态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及统计法律文书的制作、抽查程序的操作等具体业务进行了培训,各县(区)统计局分管统计法规工作的领导、法规科负责人及统计执法人员参训。

  (三)切实发挥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加强统计预警监测,促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台阶。2018年度,全市统计系统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在党委、政府决策前的参谋助手作用。继续推行《临沧市2018年经济发展主要基础指标重点任务月度“挂图指挥”一览表》,市统计局、8县(区)统计部门围绕目标就经济形势进行预警、对统计业务进行专题讲座,大幅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有效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通过主动加强与市、县(区)统计主管部门的横向对接,分专业、分行业、分区域召开联席会议,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进行把脉会诊,积极报送各类经济专报,对全市经济发展做出准确的判断及预警,提出加快发展的意见建议。1—11月,市统计局完成印制《统计经济参考》快报1100份、《临沧领导干部手册2018》2000册,按时公布月度和年度统计资料和分析,组织整理了临沧市2014-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综述,2017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等资料,编印《经济统计参考(特刊)》1600册供市“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阅,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一并附录,受到了一致好评。完成《2015-2018云南省部分地区产业经济概况数据表》、《临沧市边境地区基本情况统计数据表》《2017年云南省部分地区基本情况统计表》《1964-2017年各县(区)经济发展相关指标》《2015-2017年临沧市镇康、耿马沧源经济发展相关指标表》和2017年创新调查和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科技年报)。

  2.强化依法行政,促统计法治环境更优化。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市、县(区)统计局负责人、市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均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统计行风建设承诺书,对依法统计、抵制统计不正之风、防范和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了庄严承诺。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巡查、督查和执法检查,在全市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数据质量核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2018年3月,省统计局移交国家统计局查处沧源自治县勐省镇统计违法线索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听取了市统计局的专题报告,要求市统计局按照统计法规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文章常务副市长亲自听取核查结果汇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定,将相关材料移送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决定对沧源自治县政府、勐省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的8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处分。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临沧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临沧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临沧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临沧市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和《临沧市统计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了“临沧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样系统”,年内对耿马自治县、云县、镇康县、永德县的26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立案1户。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对沧源自治县勐省镇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

  3.合力攻坚,推动重点职能指标按进度落实。全市统计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四届一次会议既定的目标和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室业务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了2017年年报和2018年1—11月定期报表任务。按照《云南省季度生产总值核算基础数据审核评估方案》《云南省按经济成分划分的季度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案》,对8县(区)GDP和非公经济增加值季度数据重点从基础指标匹配性、相关指标协调性、衔接性等认真的审核评估,使市县区之间的数据做到总量、增速基本衔接。于6月30日全面完成投入产出表的上报工作。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已完成。积极向上争取资金19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70万元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顺利完成了局队分工的专业划分,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实现了局队分工的平稳承接移交。把意识形态基本知识作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鉴别能力。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领导小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高度重视统计系统保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保密规章制度,全市统计系统无失泄密情况发生。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依法治市、安全生产工作,评选“平安科室”“巾帼岗位明星”“党员示范岗”等,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教育,扎实抓好机关和挂钩村的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防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定期慰问并召开老干部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掌握老干部思想动态,鼓励他们发挥余热、贡献发展。

  4.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扫尾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启动。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完成,共有17个先进集体、159名先进个人、18名优秀组织者荣获省级表彰,市统计局被授予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称号。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于2018年正式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之政市长亲自动员部署,文章常务副市长亲自挂帅,市经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工作正在按标准推进。市级及8县(区)到位经费626万元;省经普办下拨各县(区)的“两员”补贴19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县(区)经普办入驻人员从45人增加到101人。目前,全市法人及产业活动底册单位32356个,已核查单位数32356个,完成率为100%。新增单位1508个。完成个体经营户清查共104704个,占个体户清查底册数101177个的103.49%,其中:有证照个体户58360个。全市正常填表单位25431个,占已核查单位数的78.69%。单位清查核查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已通过省经普办验收。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落实全面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文件,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重温入党誓词、向宪法宣誓、悬挂廉政牌匾、开展道德讲堂、评选善行义举先进典型等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氛围。党政班子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一年来,局党组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5次;于2月份召开了全市统计工作暨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书。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书记、局长作了题为《学习新条例  全面增强“四个意识”》的主题党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测试,42名领导干部职工成绩均在90分以上,其中:满分22人。组织妇女同志参加特殊教育学校“爱心妈妈团”活动2次;到挂钩村小学开展庆“六一”儿童节送温暖活动1次;有序组织在职党员到忙角、章嘎、忙令、中平、南屏、菜园等6个社区开展“一共建双报到双服务”工作,派出干部到菜园社区讲党课,密切干群关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年中和12月上旬分别对各科(室、中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进行检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并向市委和市纪委专题报告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12个,查找风险点22个,制定防控措施32条;确定个人风险岗位39个,查找风险点49个,制定防控措施101条,内部机构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全局39名领导干部职工全部如实填写《临沧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并按时上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年初以来,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扎实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2018年以来,共举行“三会一课”57次,组织生活会1次,局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34人次。对市委考评办通报的2017年综合考评存在问题清单,局党组制定印发了《临沧市统计局2017年综合考评问题整改方案》,对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领域考评反馈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由办公室和党支部抓实整改。按质量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支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年内按照要求划出公务员编制1名,并随编将一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年轻公务员划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局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全市统计系统重要会议,均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领导参加。

  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自纠,市统计局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未发现有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在严格执行《临沧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临沧市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沧市统计局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制度》,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制度,实行全员上班签到、下班不定期抽查制度;实行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各科(室、中心)轮流值班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强化督查检查,机关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干部职工对制度严起来的反映良好,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的纪律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关注“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局办公室不定期通过QQ群、微信群发布最新的纪律作风要求、反面典型案例,使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四风”整治要求,增强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委实施办法,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临沧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要求》,重申反四风、讲规矩、守纪律、严管“三公”经费等规定,财务管控和公务用车管理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出差、下乡等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做到合规不违纪;坚持到县、乡、村下乡自觉缴纳伙食费。我局领导干部均未出现违反“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1至12月,我局2018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2.07万元,同比减少26.08%;公务用车经费支出5.45万元,同比减少9.82%;会议经费支出2.02万元,同比减少43.66%;培训支出15.76万元,同比增加25.23%,增长原因是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年,普查培训面广人多。办公用房方面,党组书记、局长使用面积23.6平方米,其他3名副局长使用面积分别为15.4、16.8、17.2平方米,其他人员办公用房面积紧凑合理,控制在规定标准内。

  三是节俭高效办文办会,严格按照市级规定办文办会,切实为基层统计机构减轻负担,降低了机关开支。按要求开展了“小金库”清理整治自查、预算单位财务自查和会计基础自评工作。无私设“小金库”,无违规发放奖金、通讯费等问题,无非税收入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情况。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暨三公经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工资(职务)晋升等事项。无因公出国情况。2018年以来无领导干部职工举办婚丧嫁娶事宜,无被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两办督查室约谈、函询、问责和审查情况,无被基层和群众举报、投诉情况。

  四是全面启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按照《中共临沧市纪委办公室印发<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党组及时组织学习动员、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目前,正在按照要求抓落实。

  4.严格标准,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责任。局党组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定不移预防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咬耳扯袖,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坚持重点节假日提醒与日常性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道德讲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1至12月份,党组书记、局长共与班子成员、分管科室、新任用科级领导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次;上党课4次,其中:到挂钩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1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局班子三位副局长年内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次,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进行预警。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与本科室中心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7次。

  (五)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一年来,局领导班子始终以身作则,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观看电影、电视、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2018年内无新提拔任用干部。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对存在“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情形的普查中心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改非处理。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共临沧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定,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018年度,我局对领导分工及部分科室人员岗位进行调整、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对挂钩村扶持等重大事项均按照工作规则要求进行研究、讨论和决定,始终坚持程序规范、集体研究、末位表态、决策科学。持续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和超编制超职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单位不存在“吃空饷”的情况,不存在违规自行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扎实抓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问题整治。按照《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审计局 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临组发〔2018〕78号)、《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临组发〔2018〕98号)要求,我局及时传达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如实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个人自检自查,并对退休干部进行走访电询。通过开展学习和自查自纠,我局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重视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干部在线学习和各类党校学习、岗位技能培训,全局共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学习31人、云南省法宣在线学习37人、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在线学习37人,均已全部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制定印发《2018年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临沧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中开展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在职培训文件的通知》《全市统计系统“弘扬爱国奋斗精神 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方案》,开展国家公职人员的诚信与职业道德建设讲座,认真组织学习《中美贸易摩擦》《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2018年第8期)》。全年市、县(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及业务人员参加由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组织的各类培训68期248人次,组织县(区)统计局开展业务培训14期220人次,有力提高了全市统计干部队伍素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组织的专题培训,与市档案局联合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一期,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6篇。

  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领导小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2次;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研判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把意识形态基本知识作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鉴别能力。2018年,全市统计系统共撰写信息分析353条,其中市级163条,被国家统计局采用2条,省统计局采用87条,临沧日报采用5条,市委、市政府“两办”采用35条。

  深入开展反邪教、综治维稳、依法治市、涉黑涉恶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科室、平安家庭等活动。高度重视统计系统保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保密规章制度,全市统计系统无失泄密情况发生。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积极开展老干部座谈慰问活动,关心关爱其生活,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征集意见建议。

  (六)关注民生,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局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2018年度下基层人数204人次,走访群众户数845户次,走访群众人数2747人次。组织妇女同志参加特殊教育学校“爱心妈妈团”活动2次;到挂钩村小学开展庆“六一”儿童节送温暖活动1次;有序组织在职党员到忙角、章嘎、忙令、中平、南屏、菜园等6个社区开展“一共建双报到双服务”工作,派出干部到菜园社区讲党课,密切干群关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重要论述,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一年来,局党组认真履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主体责任,选派3名统计骨干进驻沧源自治县勐来乡丁来村、英格村,拨付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3万元,为两个村解决入户硬板路砂石运费5.7万元,帮助英格村协调脱贫工作经费3万元,为丁来、英格两个挂钩村赠送洗衣机2台、电脑5台、打印机2台,赠送英格村小学书籍等学习用品;38名领导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291户,组织干部职工为挂钩户捐款捐物户均100元以上,走访建档立卡户180户,非建档立卡户325户。积极参与云县2016年度脱贫出列,双江、耿马2017年度脱贫出列驻县指导,按要求完成了行业指导任务。

  二、2019年工作要点

  (一)全力抓好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彻底对市、县(区)统计管理体制机制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总结、梳理,并通过巡视整改一一破解。切实将依法治统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意见》《办法》《规定》的贯彻落实。严肃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在强化“党政同责”上迈出实质步伐;加快培养市、县统计执法人员,提高持证率,彻底解决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持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巩固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作,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成本,合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将改革创新作为主要动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三大核算改革,抓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完善市级统一核算方法,认真做好2018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抓好资产负债表编制各阶段工作;抓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市、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云南省统计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全面运行“数据临沧”APP,逐步建立一个使临沧能够融入全省统计大数据平台的通道。三是继续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统计改革,进一步完善投资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四是推动劳动工资统计改革,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将统计调查范围扩大到全部法人单位。五是把握“多证合一”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统计名录库和部门名录库高度融合。六是强化调研分析,加强高技术制造业、旅游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和会展业统计方法制度研究,科学反映新兴经济发展情况。

  (三)将服务决策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数库”优势和“智库”作用。一是强化GDP月度基础指标预警监测,对标对表,对数对库,细化“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工作落实,围绕目标任务实施挂图监测,实时跟进市、县(区)各主要经济指标、GDP支撑性指标完成进度,提高经济运行预测研判能力。二是围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做好原煤、钢铁、水泥等工业产品去产能、去库存情况的统计监测,及时反映市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成效。三是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效益、财务状况及产能利用率等质量效益指标的统计监测,密切关注重点传统产业、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客观反映全产业转型升级成效。四是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发挥好《重要统计信息专报》的信息主渠道作用,更加强化对质量效益、转型升级、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增强分析报告的实效性、针对性、参考性,不断提高分析报告的内在价值,当好市、县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四)将经济普查作为重大契机,全面摸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一是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抓住五年一次经济普查的机遇,在工作中及时监测进展情况,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从而科学调整GDP核算体系各项指标的占比,确保普查统计结果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是夯实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确保普查结果能够满足核算改革需要,为实现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奠定更加扎实的数据基础。三是营造声势,广泛宣传动员。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增进联络互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等,为2019年1月1日起开展的现场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四是坚持依法普查,深入贯彻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按照《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持依法普查,杜绝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做到查实情、报真数,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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