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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统计初心、坚守责任担当、探索基层统计法治建设新路子


来源:临沧市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3-01-12 11:08:5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新的形势对统计工作提出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基层统计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作为基层统计部门,我们必须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扛起统计新担当,深入推进统计工作理念现代化、统计方法手段现代化、统计分析服务现代化、统计管理体制现代化、统计法治监督现代化,助推统计事业迈上更高质量发展,实现统计新作为。

一、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为统领,强化责任担当,强健基层统计“主心骨”

教育引导广大统计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意义,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对基层统计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运用轮岗交流、基层锻炼、教育培训、岗位历练等多种手段,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通过统计劳动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党员先锋岗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在前、作表率,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为统计事业发展把关定向、保驾护航。

二、瞄准“关键少数”紧抓基层统计法治建设“牛鼻子”

紧抓“关键少数”,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引导县乡村各级领导干部成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针对领导干部编制《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篇》,并进行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试题测试。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领导干部干扰、限制、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以及指使、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或统计资料的,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严格执行在干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有关人选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攀比、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铸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持续开展声势浩大的多项统计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和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成效明显。

三、创新普法形式,主动服务普法,架通统计法规与群众的“连心桥”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创新创作普法宣传产品,切实提升统计普法宣传的灵活性、生动性、新颖性。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抓人口抽样调查、经济普查、统计核查、执法检查等时机,上门送法,现场普法。增强全民统计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敬畏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四、抓统计法规培训,提高基层统计队伍履职能力,打造基层统计法治建设的“铁军”

聚焦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塑心聚力铸神,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以“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统计”为专题,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法规专题培训,以持续深入开展“六大培训工程”为契机,结合现代企业家、可持续发展项目等培训,重点对乡镇和“四上”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业务员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的统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队伍依法统计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