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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3-21 15:09: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7-115208-88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9-03-21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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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临沧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体系并组织实施。

  2.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管理使用。

  3.统筹协调行业部门,组织落实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4.参与组织对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年度考核;承担贫困县(区)退出工作的组织实施。

  5.负责扶贫开发贫困对象统计监测工作;参与组织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6.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

  7.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8.开展扶贫安居、易地扶贫开发,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10.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

  11.负责外资扶贫开发项目和有关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信贷扶贫开发科、易地扶贫开发科、社会扶贫科、外资扶贫项目管理科、规划与统计监测科、临沧市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扶贫统计监测监督中心共8个科2个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临沧实现全市脱贫的关键之年,又是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的交汇期。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不动摇,紧紧围绕夯实工作基础,牢牢把握高质量脱贫的要求,一鼓作气、乘势而上,确保临翔、凤庆、镇康、沧源4县区如期脱贫摘帽,高质量完成7100人贫困人口净脱贫、29个贫困村退出、永德县申请脱贫摘帽,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脱贫攻坚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的发展规律和时代要求,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脱贫攻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扎实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落实。精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3月底前高质量完成有目标、有措施、有资金、有责任、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的县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持续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五场硬仗。建立健全脱贫长效机制和返贫监测机制,对已经摘帽的县,坚持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全面落实脱贫后的巩固提升计划和未脱贫人口的脱贫措施,继续实行督查检查和成效考核。对已经脱贫退出的,扎实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同时,注重研究解决那些收入水平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3.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以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中央、省委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与其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领域一清单”“一地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查处力度,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确保脱贫政策兑现落实、脱贫工作健康发展、贫困群众真正脱贫。

  4.完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聚焦永德县脱贫摘帽,继续采取市级领导、市级部门、市级监督力量“三下沉三抓实”的工作联动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一线、问题解决在基层、回应传递到群众。实施脱贫攻坚现场观摩、现场会办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一线指导、一线调研、一线检查、一线问效”的工作督战机制,建立“月通报、季调度”与常态化抽查暗访相结合的脱贫攻坚督导问责机制,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制度,加强督促每个层级、每个职能部门真正把脱贫责任担起来。

  5.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狠抓项目库建设工作。把脱贫攻坚项目库作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的依据,省级统筹整合后下达到县(区)的财政涉农资金向脱贫攻坚三年行动项目聚集,保障入库项目落实落地。狠抓入库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县(区)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加快项目落地,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效益。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县级以上资金项目进度及时在网站上公告公示,乡村两级采取灵活有效、方便群众的方式进行公告公示,全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做到阳光扶贫。

  6.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落实临沧市和崇明区东西部扶贫协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奔小康协议》等扶贫协作项目协议,加强与6家中央、21家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的联系汇报和工作协调,争取更多帮扶支持。把消费扶贫作为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的首要抓手,着力解决物流体系和电商平台建设,推动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进上海消费市场,进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和学校食堂。把外部发展要素全面引入贫困乡村,激活贫困村的资源要素和内生动力。统筹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的定点扶贫工作,确保帮扶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保持现有市内定点扶贫、干部结对帮扶关系稳定,做到脱贫不脱帮扶。加强驻村扶贫,着力保障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数量和质量。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和管理、召回制度,加强工作保障、关心关爱和安全管理,做到安心驻村、安全驻村。

  7.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内生动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实战大培训、能力大提升,力争6月底前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培训一遍,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全面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驿站”“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全面清理纠正基层简单给钱给物的帮扶政策,建立健全产业带贫、就业脱贫等“按劳取酬、优先优酬”的帮扶政策和机制,坚决杜绝简单给钱给物或无条件送股分红的帮扶方式,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起脱贫的志气,绝不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变成养懒人的政策。

  8.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乡村自身振兴,做实做细村级人的资源、物的资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28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8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282.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2.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82.27万元(本级财力11282.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282.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28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27万元,项目支出1025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7.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899.5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0.2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9.农林水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0万元、贫困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40万元、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100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8县(区)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0000万元、扶贫统计监测监督工作经费45万元。

  11. 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9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世界银行第四期扶贫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8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9万元,项目支出2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1万元)。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万元)。

  资本性支出100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1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10040万元,其中:(1)脱贫攻坚专项资金,金额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临沧市8县(区)脱贫攻坚;(2)贫困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1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的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扶贫部门、中央、省级挂钩帮扶单位和各县(区)扶贫部门在各类公务开展中发生的接待费用。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加205.83万元,增长比率为25%。主要原因: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办字〔2018〕30号),市级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根据实际考勤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补助,比2018年每人每天增加20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10259万元,预算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度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费用42.29万元,其中办公费14.07万元、工会经费2.41万元、福利费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22.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同职务人员增减变动,工会经费及福利费预算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和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执行性,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如下:

  1.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0万元。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结合部门工作职责,通过各项工作推动,确保全市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2.扶贫统计监测监督工作经费45万元。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做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的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3.世界银行第四期扶贫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9万元。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每年分两次向债权人交付利息,同时按时归还贷款本金。

  4.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7个乡镇蹲点督导组长、8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查组日常服务、管理、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

  5.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0000万元。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市级财政设立专项扶贫资金,专项支持8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临沧市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6.贫困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40万元。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全县驻村工作队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和工作指导,协助抓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规划、计划制定实施,对重大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跟踪督查,协助抓好全县基层党建工作。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0111

  附件:临沧市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2112020776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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