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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06-15 16:08: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lcsrmzfbgs/2024-00019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6-15 16:08: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0000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管理。

  5.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

  8.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县(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市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科、规划财务科、行业扶贫科、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科、督查考评科、临沧市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扶贫信息统计监测中心共6个科2个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临沧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之年。市扶贫办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聚焦“四个不摘”,保持标准不变、强度不降、态势不减,坚持不懈抓好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以顺利通过国家普查的实际成效,坚决为全市高质量脱贫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1.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脱贫攻坚收官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全力服务保障永德县脱贫摘帽。强化工作统筹,整合驻8县(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和市级行业扶贫部门力量,指导帮助永德县落实“包保”责任制,风险再排查、隐患再整改、质量再提升,确保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加强与第三方评估团队(北京林业大学)沟通衔接,做实做细服务保障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3.全力支持配合脱贫攻坚普查。组织8县(区)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贫困县和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进行全覆盖核查,补齐短板弱项,以扎实的工作和成效接受普查。根据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需要,主动做好贫困识别退出管理、扶贫信息平台管理、相关资料提供等工作;配合做好脱贫攻坚普查人员力量调配、普查经费预算、脱贫攻坚普查宣传等工作。

  4.跟踪督促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清零。紧盯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督查巡查发现等问题,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一一对应到相关县(区)、部门、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整改。跟踪督促市级有关单位和8县(区)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5月底前问题全面整改“清零”。

  5.持续提升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质量。强化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的分析统计监测,加强与市级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接,充分发挥扶贫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共建共享扶贫信息数据成果。加强对县(区)扶贫信息工作的督促指导,抓实扶贫信息数据核实、核准、核查工作,确保扶贫数据在县级层面的完全闭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健全完善“两类人员”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督促指导8县(区)全面排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两类人员”,彻底摸清底数。督促指导8县(区)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帮扶机制,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监测结果,定期召集扶贫、公安、住建、应急、教育、卫健、医保、农业农村、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对返贫致贫风险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按照风险成因研究制定“一户一策”“ 一事一策”解决方案,牢牢守住致贫和返贫底线。

  7.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建设。加强对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督促和跟踪指导,继续完善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建设,确保项目库发挥应有作用。对项目建设情况和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快入库扶贫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底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启动“十四五”扶贫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结合。

  8.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认真履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主动服务和协调市级行业扶贫主责部门和8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抓好《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市高质量脱贫的意见》的落实落地,不断强化饮水安全保障、住房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持续提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扶贫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扩大脱贫攻坚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充分发挥8县(区)脱贫攻坚督战队作用,重点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等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进行督导,推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巩固深化大扶贫工作格局。加大与上海市崇明区以及中央、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的汇报对接,争取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力度等方面再上台阶。加快推进华能集团帮扶“直过民族”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脱贫成色。压紧压实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责任,市、县两级“挂包帮”定点扶贫保持不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保持稳定,帮扶力度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年内不再集中调整,重点抓好疫情防控、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发展、建强村“两委”、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等工作。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把消费扶贫作为沪滇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10.持续强化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改进工作方式,统筹督查检查,严格控制频次,切实精简各类会议,减少发文数量,严格精简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教育引导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再鼓干劲,再添举措,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作出新的贡献。

  11.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引领新时代基层治理为主题,不断拓展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启动实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和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工作意见,成立整改工作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2.持续用力做好宣传总结工作。配合宣传部门认真总结提炼一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为主题,打造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的“临沧经验”,发出临沧声音、讲好临沧扶贫故事。强化稿件投送,全年向云南网、“云南扶贫热线”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投送脱贫攻坚经验典型稿件50篇以上。健全涉贫舆情处置反馈机制,加强对涉贫舆情的引导和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发声,防止恶意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8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8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02.7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增加1730万元;本年度退休公务员3人,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支出减少27.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98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85.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85.04万元(本级财力12985.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02.7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增加1730万元;本年度退休公务员3人,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支出减少27.2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985.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98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2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公务员3人,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1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3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6.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879.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0.2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8.农林水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万元,主要用于市扶贫办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0万元、贫困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40万元、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15万元。

  9.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1177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8县(区)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1730万元、扶贫统计监测工作经费45万元。

  10. 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9万元,主要用于归还世界银行第四期扶贫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5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27万元)。

  (1)基本工资11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9万元)。

  (2)津贴补贴12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1万元)。

  (3)奖金4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1万元)。

  (4)绩效工资4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8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

  (9)住房公积金3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5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1)办公费7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万元,项目支出61万元)。

  (2)印刷费40.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5万元)。

  (3)邮电费6.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万元)。

  (4)差旅费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8万元)。

  (5)会议费2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6万元)。

  (6)培训费1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万元)。

  (7)公务接待费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万元)。

  (8)工会经费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万元)。

  (9)福利费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11)其他交通费用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31万元)。

  (1)退休费1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万元)。

  (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29万元)。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万元)。

  (1)国外债务付息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万元)。

  5.资本性支出117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730万元)。

  (1)其他资本性支出117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73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金额11770万元,其中:(1)脱贫攻坚专项资金,金额117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8县(区)脱贫攻坚;(2)贫困县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扶贫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与2019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扶贫办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市扶贫办2020年公务接待费9万元,与2019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扶贫办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与2019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临沧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之年,临沧市将着力于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确保2020年与全省全国一道进入小康社会。

  (一)脱贫攻坚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健全稳定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8县(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2.整合的扶贫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精准使用,确保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运车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制村集中供水率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80%以上。

  3.深入推进《临沧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落实落地,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工作,不断扩大脱贫攻坚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可持续脱贫,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度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费用37.45万元,其中办公费13.05万元、工会经费2.39万元、福利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8.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4万元,主要原:本年度退休公务员3名,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临沧市扶贫办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脱贫攻坚专项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7241”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临发〔2016〕9号)、《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市高质量脱贫的意见》(临发〔2019〕2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8县(区)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

       四、项目基本概况

  深入推进《临沧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落实落地,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整合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精准使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117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抓好《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市高质量脱贫的意见》的落实落地,不断强化饮水安全保障、住房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持续提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扶贫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扩大脱贫攻坚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健全稳定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8县(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800111

附件: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公开表2020061304574974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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