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发展计划报告 >> 正文
临沧市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

时间:2018-07-31 10:05: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7-115324-999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8-07-31 10:05: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规划》实施期限。2016—2020年。

《规划》覆盖范围。规划覆盖全市8个县(区),实现27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24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共有贫困户55659户,贫困人口201292人从脱贫攻坚项目中受益。

《规划》编制依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云发改办地区〔2016〕29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审办农发〔2016〕68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6〕114号)、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40号)、《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7241”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临发〔2016〕9号)、《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各行业部门专项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消除贫困、减少贫困人口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谋划“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边疆繁荣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市委《关于实施“27241”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转变扶贫开发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到2018年,实现建档立卡20.13万农村贫困人口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8个县(区)全部摘帽,27个贫困乡(镇)、24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目  录

  发展基础……………………………………………………………7

  发展环境……………………………………………………………9

  第一章  总体要求………………………………………………..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12

  第二节  基本原则……………………………………………..13

  第三节  脱贫目标……………………………………………..14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15

  第一节  特色产业扶贫………………………………………..15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20

  第三节  电商扶贫……………………………………………..23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24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25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6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28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29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29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30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32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33

  第一节  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33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35

  第三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37

  第四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37

  第六章  健康救助脱贫…………………………………………..38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38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42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43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44

  第一节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44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45

  第三节  创新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使用方式………………..46

  第八章  兜底保障脱贫…………………………………………..47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47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49

  第三节  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保护体系.49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50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51

  第二节  定点帮扶……………………………………………..51

  第三节  企业帮扶……………………………………………..52

  第四节  军队帮扶……………………………………………..53

  第五节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帮扶……..53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55

  第十章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55

  第一节  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55

  第二节  大力推动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58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63

  第一节  强化组织实施………………………………………..63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66

  第三节  创新体制机制………………………………………..69

  一、发展基础

  (一)临沧市经济社会状况

  临沧市国土面积2.4万平方公里,辖临翔和云县、凤庆、永德、镇康、耿马、沧源、双江1区7县,77个乡(镇、街道)936个村委会(社区),总人口250.9万人。“十二五”以来,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或提前完成。“十二五”末,全市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大关,达502.1亿元,年均增长13.3%,人均生产总值20077元,年均增长12.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29.2亿元,年均增长37.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5元,年均增长11.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63元,年均增长18.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亿元,年均增长2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5亿元,年均增长1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6亿元,年均增长16.3%;外贸进出口总额39.2亿元,年均增长23.7%;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0.6亿元,年均增长15.8%,贷款余额432.1亿元,年均增长20.8%。

  (二)“十二五”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是临沧发展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面对全市连年高温干旱、霜冻、洪涝和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频发和缅北果敢“2·09”军事冲突等带来的困难局面和不利影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族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九届省委历次会议以及市第三次党代会、三届历次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着力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分别突破500亿元、700亿元,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城镇化步伐加快,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面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新增就业持续增加,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灾后恢复重建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新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开启新征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五年,年均经济增速达到13.3%,高出全省2.2个百分点,高出全国5.5个百分点。全市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支、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等主要经济社会目标实现翻番,为临沧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成绩来之不易。

  二、发展环境

  (一)面临的重大机遇

  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为临沧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临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给云南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切合临沧实际,为全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跨越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临沧指导调研,为全市发展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提振了各族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临沧奋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大脱贫攻坚力度,为临沧实现跨越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和全省“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全面提速、“两型三化”产业升级方向的明晰,特别是临沧被列为全省铁路、高速公路“五出境”通道之一,临沧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区位、开放、资源优势将进一步发挥,为全市扩大沿边开放、拓展发展空间、补齐发展短板、实现跨越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同时,临沧生态良好,是全省第一个州(市)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甘蔗、茶叶、核桃、澳洲坚果、咖啡、橡胶等高原特色产业面积和产量名列全省前茅,烤烟跃进全国大烟区行列,发展生物产业基础坚实。大理至临沧铁路、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等重大综合交通项目考公建设,交通瓶颈制约将得到破解,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大,一批重大发展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将有力支撑投资持续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临沧市集中了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等多种特殊区域,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很繁重。一是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临沧市8县(区)都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滇西边境片区县,除耿马自治县外,其余7个县(区)均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8县(区)中,按现有标准统计仍有建档立卡的贫困乡(镇)27个、贫困村241个,因灾、因病、因学等返贫情况不同程度存在。2015年底全市有农村扶贫对象20.1292万人,占云南省471万贫困人口的4.27%,农村扶贫对象人数居云南省第九位;贫困发生率为9.85%,居云南省第九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域分布情况为:临翔区2.5098万人,云县2.4192万人,凤庆县4.0062万人,永德县2.8215万人,镇康县2.0918万人,耿马县2.1175万人,沧源县2.5267万人,双江县1.6365万人。这些人口主要分布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态失调、自然条件差、生产手段落后、粮食产量低、生活能源短缺的地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部分群众深度贫困状况没有根本改变。27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中,还有17个未实施扶贫开发整乡推进;24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还有184个未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还有13个行政村未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还有477个村民小组饮水达标保障率不够和供水不正常,还有644个村民小组未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还有29个贫困村没有达标的卫生室。三是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单一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多年来一直从事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家庭收入单一,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比例较低。还有少部分群众靠外出打工来维持生计。四是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没有根本改变。一部分贫困群众已经习惯于等政府救助帮扶,缺乏改变现状的信心、决心和行动,有的甚至“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五是精准扶贫机制不健全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口头喊得多,实际干得少,还有少部分人出工不出力,形不成合力。六是投入需求大,基础设施落后,水利、交通瓶颈制约突出。临沧贫困群众分布区域广,导致扶贫项目建设成本高,资金需求量大。扶贫资金主要依靠上级财政支持和中央、省级定点帮扶支持帮助,市、县财政财力不足,配套投入有限等困难和问题存在。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不足,边远贫困村上学、就医、文化生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相当部分群众还存在住房、出行、饮水、就医、上学难的问题。全市内通外联的交通体系尚未形成,建制村公路通而不畅,边远山区大部分自然村不通公路。水利设施老化,病险水库、河堤、灌渠急需维修。七是资源环境约束大,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临沧市地处澜沧江和南汀河流域,是国土安全的重要生态屏障,有相当一部分国土面积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区和自然保护区。而这些区域大多处于贫困地区的中心区和核心区,限制性、禁止性开发比重大,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及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施“27241”脱贫工程,以建档立卡27个贫困乡(镇)、241个贫困村为脱贫攻坚主战场,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和到2020年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区域发展和精准扶贫为路径,以六个到村到户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实施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健康扶贫、生态保护、兜底保障、社会帮扶、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等脱贫攻坚项目,动员全市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发起总攻,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瞄准穷人、找准穷根、因人施策、靶向治疗,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识真贫、扶真贫、脱真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规划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统筹,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第三节  脱贫目标

  总体目标。重点攻坚期(2016—2018年),实现建档立卡20.13万农村贫困人口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8个县(区)全部摘帽,27个贫困乡(镇)、24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巩固提升期(2019—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居住房。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年度目标。2016年,云县实现脱贫摘帽,全市减少贫困人口6.54万人,80个贫困村、14个贫困乡(镇)退出。2017年,临翔区、凤庆县、永德县、耿马县、双江县实现脱贫摘帽,全市减少贫困人口8.15万人,109个贫困村、10个贫困乡(镇)退出。2018年,镇康、沧源县实现脱贫摘帽,全市减少贫困人口4.64万人,47个贫困村、3个贫困乡(镇)退出。2019年,全市减少贫困人口0.8万人,5个贫困村退出。

  按照脱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健康救助、生态保护、兜底保障等方式脱贫。

专栏1  临沧市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发展指标表

指  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属性

数据来源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万人

20.1292

0

约束性

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贫困村(行政村)数

241

0

约束性

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贫困乡镇数

27

0

约束性

建档立卡

贫困县(片区县)数

8

0

约束性

建档立卡

易地搬迁贫困户数

——

5850

约束性

发改委、

扶贫办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12

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预期性

统计部门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

%

——

近100

约束性

建档立卡

贫困县(片区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0.02

95

预期性

教育部门

劳动年龄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

9.5

11

预期性

教育部门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数

%

——

基本

解决

预期性

卫计部门

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家庭成员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比率

%

——

100

预期性

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率

%

——

100

预期性

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贫困村(行政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万元

——

≥5

预期性

建档立卡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

  第一节  特色产业扶贫

  一、巩固提升传统产业

  着力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提高效益”的思路,大力推广实施高产创建、良种良法配套、病虫害综合防治及小型农机具运用等措施,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贫困群众基本口粮有保障。

  着力提升传统经作产业。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农业产业化基地2102万亩,其中涉及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280多万亩。贫困地区核桃、茶叶、甘蔗、烤烟、咖啡、橡胶、油料等优势经作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要把巩固提升传统经作产业作为发展产业脱贫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在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抚育管理、培育龙头带动、创建优势品牌、拓展市场空间上下功夫,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实现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确保贫困人口人均有增收产业基地5亩以上。

  着力提升山地牧业发展水平。我市贫困地区多属山区半山区,资源条件优越,发展山地牧业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发展潜力较大。要把加快山地牧业发展作为群众增收脱贫的一项主要措施来抓,按照“增加总量、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择优发展”的要求,以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山地牧业,重点扶持发展山地乌骨鸡、黑山羊、云岭牛等畜禽养殖;着力推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后续产业发展、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实施,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扶持政策,大力推广优质牧草种植、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控等各种先进实用技术,推动贫困地区畜牧业向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努力提升山地牧业发展水平,不断增加群众收入。

  二、发展新兴特色产业

  着力发展短平快特色产业。立足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自然条件和人力资源状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示范为引领,充分尊重民意,按照一村一业、一村一品要求,因地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选准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的致富产业,做实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技术服务,确保贫困群众通过发展短平快产业实现快速增收致富。积极推广林药、林菌、林粮、林畜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重点扶持发展石斛、茯苓、滇重楼、滇龙胆、续断、魔芋等林下产业;大力发展山地牧业,重点扶持发展山地乌骨鸡、黑山羊、云岭牛等畜禽养殖;加快发展生态淡水渔业,重点扶持发展稻田养鱼、池塘精养、库区网箱养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特色蔬菜、特色水果、特色养殖、特色药材等新兴产业,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1项以上短平快特色产业。

  着力发展绿色生态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位一体,注重产业发展长短结合、以短养长、长短相济,充分挖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优势特色产业。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政策机遇,优先将贫困地区纳入项目实施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扶持发展坚果、蚕桑、香料等优势生态产业和沉香、海南黄花梨、金丝楠木、红豆杉等高价值经济林木,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促进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到贫困户脱贫出列,每户均有10株以上高价值经济林木,户均都有1亩以上退耕还林。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着力培养农村致富明白人。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培训服务指导工作力度,以提升农民素质为根本,以项目为依托,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重点,按照“项目进村,措施到户,培训到人”的要求,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大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绿色证书式”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劳动技能,增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到脱贫出列时,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1个以上致富明白人,至少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能。

  四、构建产业扶贫联结机制

  着力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产业发展,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乡村旅游龙头企业,从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全产业链推进发展产业脱贫。对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有措施有成效的企业和经营主体,采取项目倾斜、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打造一批行业扶贫龙头。力争到2018年每个特色产业都有1户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

  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贫困地区产业重点,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发展产业。采取“党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等组织形式,重点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落实一笔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给予每户贫困户5000元以上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短平快新兴特色产业,实现贫困户快速增收致富。积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对集体资产采取合作、联营、入股等方式联合创办或投资参股经济实体,创办、领办种养业及加工业等实体项目和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走“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到脱贫出列时,每一个贫困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和1个以上的专业合作组织和资金互助组,每户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产业合作组织带动。

  着力构建产业扶贫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公司+基地+中介+贫困户”等经营模式,鼓励通过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带动、加入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构建紧密联结、利益共赢的运行机制。发挥各类农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采用“公司+贫困户”、封闭式委托养殖等模式,引导和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加快构建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产品”企业品牌,逐步实现农业商业网点线上线下全覆盖。积极推进贫困户土地、林地直接流转、入社托管、作价入股、资金入股,参与产业发展,从中获得收益。

  五、改善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

  着力破解贫困地区制约发展瓶颈,切实加大贫困村山水田园路综合整治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糖料核心基地县建设,改善耕地质量条件,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夯实贫困地区特色种植业发展基础。积极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加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养殖池塘、饲草饲料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养殖业。鼓励推广适合贫困地区特点的农业机械,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

  充分依托气候、生态、民族、沿边等优势,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贫困农户增收。拓宽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渠道。

  优化空间布局。按照“突出重点、内聚外联、全域发展”的原则,构建“一城两线三区”旅游格局。以大项目带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建设临翔康体养生旅居城,打造南部以佤文化体验为重点的边境民俗风情,北部以茶文化体验为重点的茶文化生态养生特色旅游线,做强沧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做精澜沧江生态养生度假区,做特中缅边境旅游合作区试验区。加快建成翁丁、崖谷画、冰岛等一批4A级景区建设,建设鲁史、南美等一批特色小镇、村寨、古村落和度假庄园。发展跨境旅游,以“中国清水河至缅甸腊戌、中国清水河至缅甸果敢、中国南伞至缅甸果敢”三条边境旅游线路获批为契机,着力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发展跨境旅游产业,积极探索清水河至缅甸腊戌、瓦城、曼德勒跨境自驾游。

  突出旅游重点。突出临沧“世界佤乡、天下茶仓、恒春之都、大美临沧”的旅游品牌形象,加强“恒春之都”、“摸你黑”、“泼水节”、“澜沧江啤酒狂欢节”、“亚微节”等特色品牌营销宣传和推广,加快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的生产销售。推进旅游扶贫试点,扶持50个以上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跨境旅游和红色旅游。大力开发民族特色美食、生态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民族服饰、民族歌舞等特色旅游产品,拓宽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渠道。

  发展休闲农业。一是现代农业庄园布局。突出临沧特色产业,以茶叶、咖啡、坚果、核桃、烟草、特色水果、林下产业、生物药材、油菜、蔬菜等产业为重点,在8个县(区)布局建设一批以标准化种植、特色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推广、市场营销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庄园。“十三五”期间,全市高标准新建现代农业庄园50个,累计建成高标准现代农业庄园100个,其中建成现代农业精品庄园20个;建成可开展旅游经营的特色农业庄园10个以上。二是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布局。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布局发展以观光、休闲、农耕文化体验、种植和采摘体验、特色餐饮、鲜活农产品采购为一体的休闲农业园、生态农业观光园。以临沧机场、沧源机场公路沿线为核心,重点布局建设一批渔业休闲观光园、休闲鱼庄;以茶叶产业为重点,布局发展一批古茶园科考、茶园观光、茶艺茶道展演、茶歌茶舞为重点的休闲观光园;以南汀河流域为重点,布局发展一批咖啡、坚果观光园;以永德县、双江县、耿马县为重点,布局发展一批特色水果观赏、采摘体验为重点的休闲观光园。“十三五”期间,新培育发展休闲农业经营主体500户,总数达1500户以上。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和完善旅游扶贫重点村道路、厕所、供水供电、标识标牌等设施,切实改善具备乡村旅游发展潜力的贫困村旅游业发展基础条件。丰富特色旅游产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加强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游客资源共享。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一批旅游扶贫重点工程。

  

专栏2   旅游扶贫项目

——旅游重大建设项目。沧源勐懂湖佤城风情旅游综合体、沧源南滚河国家公园、沧源翁丁景区提质改造项目、沧源崖画谷景区提质改造项目、沧源勐来旅游小镇、沧源永和中缅边境旅游试验区、沧源碧丽源茶养庄园、临翔南汀河湿地遗产景观廊道、临翔博尚旅游度假小镇、临翔昔归度假区、临翔南美拉祜风情度假村、双江冰岛古茶生态旅游区、双江荣康达乌龙茶庄园、永德大雪山生态旅游区、永德德党湖滨城市水上旅游度假区、永德土佛景区、云县幸福温泉旅游度假区、云县昔宜百里长湖生态旅游度假村、凤庆鲁史茶马古文化景区、凤庆古墨传统村落旅游区、凤庆石洞寺景区、镇康南伞跨国溶洞旅游区、孟定中缅边境旅游合作区、孟定南亚自由贸易文化旅游城、孟定芒团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区、孟定洞景佛文化景区等26个重大旅游项目。

——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建设观光体验、休闲度假、茶文化旅游、乡村旅游、边境旅游、会展节庆、健康旅游七大旅游产品。

——打造旅游八大节庆。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摸你黑狂欢节、冰岛茶会、澜沧江啤酒狂欢节、永德芒果旅游节、中缅边境贸易交易会、耿马水文化旅游节、中国临沧•国际红茶节。

——建设四大基础配套工程。景区道路通达工程、旅游服务配套工程、智慧旅游工程、文化提升与品牌宣传工程。

——多元扶持旅游发展。一是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50%,用于旅游扶贫工程。二是积极争取50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支持盘子。三是争取向省上争取10—15个民族特色旅游村项目支持。四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基金、金融信贷资金支持旅游小镇和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建和新建乡村旅游厕所50座。五是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六是实施“三个一百”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市创建特色农家乐100家,创建特色乡村客栈100家,推出100个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增收脱贫。七是开展旅游扶贫专业培训,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扶贫工作思路,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千人培训计划”,每年分类组织旅游扶贫村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旅游经营户、从业人员培训1000人以上。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互联网+”扶贫网络,建立贫困村电商服务体系,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开展电商扶贫。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逐步建成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于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以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综合物流服务体系为依托,打造临沧市农村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生态圈。积极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市级建设1个以上现代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园(基地),每县(区)各建设1个以上现代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乡(镇)级和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分中心,村级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引进大型物流公司建立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农产品销售进入电子商务平台的“高速公路”,努力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农产品销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现代物流、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发展农产品网上直销。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加快城乡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和集散地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在8县(区)城和孟定城,规划建设一批城镇“菜篮子”工程冷链、物流、批发、销售为一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农超对接和农产品直营直供。

专栏3  电商扶贫

——宽带网络优惠。通讯公司负责宽带网络入户建设,为开办网店的贫困村设计提供特惠流量包,对贫困村网络流量资费给予适当补助。

——培训支持。开展电商技术培训,对有发展电商意愿和基础的贫困户进行电商知识培训。

——冷链建设。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一批生鲜冷链物流设施。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确权颁证。鼓励和引导农民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积极推进集体资产入股,将贫困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草地、荒山荒坡、滩涂等资源资产评估入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和村集体,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组织开展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集体土地补偿试点。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先试,如创新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因项目建设占用或影响导致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资产等折股量化,形成集体股权,使贫困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分享资源迁发收益。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模式和制度安排,在贫困地区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中推广实施。强化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监管,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定期兑现。研究建立水电开发集体土地股权方式补偿机制,使水电开发地区的贫困人口获得资产性收益。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从水电开发收益中提取资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补偿政策。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水电开发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完善从发电收益中提取资金支持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脱贫之要。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以转移就业为核心,着力推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产业间、城乡间、省际、国际(区域)间转移和创业带动等多渠道转移就业,全面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2016到2020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90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15万人次),实现新增转移就业30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万人以上)。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按照“渠道不变、统筹规划、整合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规划和整合使用培训资金,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采取政策叠加方式对技能培训给予补贴。进一步调整优化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通过扶贫部门“雨露计划”提高贫困人口技能就业能力;通过科技部门以科技专项实施为载体,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人员培训带动作用;通过工会“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引导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通过农业部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利用农村带头人带动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或创业;通过残联实施就业援助,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通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密切联系群众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职工、青年和妇女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全市2016至2018年计划实施贫困村技能提升培训1.3万人。

  (一)开展贫困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贫困村25岁以下的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率不低于本村“两后生”的80%,并给予“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岗前培训补助,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的要力争实现百分之百就业。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紧扣我市“五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工需求,以及旅游、家政服务、餐饮、建筑、汽车修理等行业需求。对贫困村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意愿的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重点培训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的实践技能。按照不同行业、工种对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开展各行业认可的上岗所必需的岗位技能培训。力争实现培训后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取证率不低于80%,培训后稳定就业时间不低于6个月且就业稳定率不低于60%。

  (三)推进创业培训。针对贫困村创业人员的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进一步树立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学员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领办经济合作组织、创办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强化创业培训与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提高创业成功率,让有创业意愿且有创业项目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接受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二、加快实施科技扶贫。每年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2—3户农业科技示范户。每年从贫困县(区)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单位中选派8名业务骨干到省级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专业进修。每年从贫困村中选派2名以上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壮年劳力到市级学校、医院、农业科技单位和种养加销企业进行为期1年的技能学习培训,确保241个贫困村每村有10名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全市农村中高级技能人才达3000人以上。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

  加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以就业为导向,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菜单式”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致富技能。对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00%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每个贫困乡(镇)建立1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性培训服务平台,提供转移就业优质服务。加大对贫困人口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创业园区扶持等政策措施优先覆盖贫困人口,强化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对在城镇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输入地政府在住房、居住证、人口落户等方面,对已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贫困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制定出台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土地指标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落户挂钩等特殊政策,支持输入地政府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

专栏4   劳动力转移就业

——建立与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的实用技术技能、订单、定向、定岗、技能提升等培训的帮扶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县、乡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将服务工作延伸至村级,充分利用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帮助培训合格劳动者就近就业、转移就业,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工作目标。

——结合当地优势农产业和特色经济市级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围绕龙头企业、合作社、产业园、经济合作区对产业技术工人的需求,有组织的开展贫困人口转移就业,鼓励支持以工带工等多元的劳动力转移就业。

——临沧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在镇康县、耿马县县级及所属乡(镇),临翔区6个乡(镇、街道)、永德县6个乡(镇)、双江县2个乡(镇)、沧源县6个乡(镇)实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共2个县级和36个乡(镇)项目。每个建设项目由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和信息设备组成。镇康县、耿马县县级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3000平方米,所有乡(镇)项目建设规模300平方米,总建设规模为16800平方米。县级项目按每平米2100元、乡(镇)项目每平米800元进行投资申报,每个县级项目配套40万元的设备购置费,每个乡(镇)项目配套10万元的设备购置费。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强规划约束、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基本生活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兼顾易地搬迁“十三五”规划。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以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数据平台识别认定结果为依据,确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规模和搬迁任务。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等地区的贫困人口,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科学、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对搬迁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统筹好整体搬迁点非建档立卡农户;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建立搬迁对象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确保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同步搬迁人口,合理确定年度搬迁任务。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方式。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安置搬迁群众,将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区、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方的贫困人口整体易地搬迁,全面解决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通网难”问题,基本建成畅乡通村达组的农村公路网络;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所有易地搬迁贫困村贫困户通水入户,安全达标,基本建成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实现易地搬迁自然村照明电、动力电全覆盖;完成移动通讯4G网络全覆盖,中央、省、市、县(区)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化全覆盖,建制村有线宽带全覆盖。

  科学规划安置点。安置点由乡(镇)党委、政府及搬迁村民共同商议决定,坚持因地制宜、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形地势、交通水源等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避开自然灾害隐患和不利自然条件,优先选择开发成本较低的地块,积极引导群众向中心村、小城镇和县城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与新村后续产业发展需要相结合,充分考虑能统筹兼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住房,严格执行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由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管理中心提供体现地域特点和民族风格的多种户型,并配备户型施工图纸,供搬迁户选择。图纸设计必须做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安居房建设方式,充分尊重搬迁农户意愿,可选择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统筹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兴边富民工程等相关项目资金,增大易地扶贫工程投资总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机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项目资本金,通过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筹集资金,对易地扶贫搬迁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组建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用好项目资本金和贴息贷款,建立市县项目实施主体,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上下贯通。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按期偿还项目资本金和贷款。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

  大力发展安置区特色优势产业。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为主要扶持对象,制定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安置区发展特色种养业、林下经济和设施农业,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多措并举促进搬迁户就业增收。结合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建设,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区开发设立卫生保洁、供水、电力维修等公益岗位,安排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聘用搬迁群众就业。支持安置地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搬迁户。加强对建档立卡搬迁户劳务输出培训,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确保有意愿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培训,掌握一项就业技能。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要着力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要按照国家基础教育的标准,补齐短板,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争取到“十三五”末,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第一节  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改善贫困乡(镇)、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全面改薄”任务。2018年贫困村幼儿园(班)全覆盖,学龄前儿童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完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大对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和校际发展差距。努力办好贫困地区远程教育。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城乡结对帮扶共建计划和“百企帮百校”行动计划。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机制,缩小城乡师资差距。提高贫困乡村教师工资,增加岗位津贴,加大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支持力度。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优惠政策向贫困地区中小学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省政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给予鼓励。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要对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予以倾斜。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专栏5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加快贫困村学校标准化建设。2016—2018年,按照以县为主、统筹安排、坚持标准、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推动项目实施,使241个贫困村学校校舍基本满足办学需求。

——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进一步优化贫困乡(镇)、贫困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招聘教师优先保障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需求。认真做好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工作。特岗计划向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中小学倾斜,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根据学前教育发展及时增加幼儿教师编制,并及时补足教师。

——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完善符合农村教师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规范农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中、高级岗位设置向农村学校倾斜,职称(职务)评聘向农村学校倾斜。全面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并有序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小及教学点倾斜。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地方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及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促进农村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优化教师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全面促进农村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到2020年,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专业化培训。各类教师培训计划遴选参训教师时,向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学校倾斜。积极选派贫困地区教师参加“乡村校长培训”、“乡村教师访名校”、“国门学校”教师培训和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等项目培训。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1”城乡结对帮扶共建计划。采取以强牵弱、一对一配对、联合带动等多种教育对口帮扶形式,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增强教师队伍整体合力,提升教育质量,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差距。

——支持开展“百企帮百校”工程。2016—2018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小学,实施“百企帮百校”对口帮扶计划,采取“以县为主”的方式,由各县(区)负责联系辖区内的企业“一对一”开展挂钩帮扶。帮扶重点以资助贫困学生和配套学校教学设施设备为主,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建立全面覆盖贫困乡村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的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建立校长、教师“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社团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建立县域内“县—乡”和“乡—村”两层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关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建立县域内“市—县”、“县—乡”和“乡—村”三层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关系;根据省级教育部门统筹,建立县域内“省—县”和“市—县”的“二对一”结对帮扶关系。

——临沧市职业教育“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校舍5.2万平方米,购置设备2212套。

——临沧市普通高中攻坚计划项目。新建校舍面积14.34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8.67万平方米。

——临沧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新建校舍26.24万平方米,改扩建运动场地73.79万平方米。

——临沧市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新建教师周转宿舍23.55万平方米。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

  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实施边境县14年免费教育。贫困户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贫困村内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贫困乡(镇)内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贫困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通过国家督导评估。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应助尽助,从制度上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在市内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并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补助。优先保障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入学困难补助和8000元以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支持。实施农村学龄前幼儿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完善高校学生多元化资助体系。

专栏6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

——依法保障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提高办学要素水平,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措施,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教育质量,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2016年临翔区、凤庆县、云县、双江县,2017年永德县、耿马县,2018年镇康县、沧源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努力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和政策,扩大资助范围和标准,确保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优先保障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入学困难补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贴息贷款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机构、组织和爱心人士对贫困乡村学生开展助学资助。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

——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重点向贫困乡村倾斜。将在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学前资助范围,每人每年资助300元。统一农村学前幼儿营养补助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4元。提高贫困村学龄前儿童入园(班)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推动实施边境县14年免费教育。免补范围:一是高中阶段,属于三个边境县户籍,在边境县及市级公办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籍在校学生。二是学前两年,三个边境县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和边境县户籍,在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就读的大班(学前班)和中班年满4周岁以上的幼儿。免补项目:一是普通高中免补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二是中职学校免补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三是学前教育阶段免补保教费。四是伙食费、自愿购买的学生保险、教辅资料、校(园)服等服务性收费不予免补。免补标准:一是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按每生每年1700元给予免补,其中:学费每生每年12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200元,教科书费每生每年300元。就读市级少数民族高中班的三个边境县户籍学生,在享受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政策的基础上,免补教科书费,学费和住宿费不重复免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免补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2500元生活补助。二是中职学校:中职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现行收费标准给予免补。免补的学费和住宿费,从中职国家免学费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教科书费按每生每年300元免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免补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生活补助。三是学前两年:免补标准按每生每年1500元定额标准确定。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其保教费收费标准低于定额标准的,按物价部门核准的实际收费标准免补;其保教费收费标准超过定额标准的,高于定额标准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免补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300元生活补助。

  第三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的能力

  提高贫困地区高等教育质量。支持优化高等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争取省内外高校的学校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和预科生招收指标向我市贫困村倾斜。支持普通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适度扩大规模。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每年定位定向招录250名贫困村学生,力争用10年时间,为每一个贫困村至少培育5名大学生。

专栏7   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贷、免、扶、补”等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高校子女享受每年8000元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围绕10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培养5名大学生的目标,进一步摸清底数,细化招生计划,增设实用技术技能专业,争取招生计划倾斜,增加五年制大专班录取指标,积极探索继续教育、开放大学等多种培养方式。

——争取省内外高校的学校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和预科生招生指标向临沧倾斜。

  第四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院校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学生到发达地区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免费培训政策。鼓励职业院校面向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保障贫困妇女平等享有职业培训的资源和机会,增强妇女脱贫致富的自我发展能力。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发挥中等职业院校教育资源作用,2016—2018年,培养1000名不同类别的乡土人才。

专栏8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扩大中职办学规模。办好市县中职学校,积极动员贫困乡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探索开展特殊职业教育。实施中职“注册入学”和“考试入学”并举的录取方式,基本实现中职与普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均衡发展。

——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强化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培训阵地功能,大力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2016—2018年,按市、县分批组织、同步推进,每年培养1000名的形式,用3年时间为贫困乡村培养3000名不同类别的乡土人才。市级培训600人,统一在临沧高级技工学校集中培训。主要围绕种养殖、农村家庭经营、汽车摩托车修理、建筑施工四个模块进行培训。种养殖专业培训由临沧市农业学校负责,农村家庭经营由临沧市财贸学校负责,汽车摩托车修理、建筑施工由临沧高级技工学校负责。县级培训2400人,统一在各县(区)职教中心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方式、经费等由各县(区)确定安排。

  第六章  健康救助脱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改善基层办医条件,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机构卫生能力建设,加强市级、县级人民医院建设,提高县级医院对危重、疑难病人的救治能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整体疾病诊疗水平和医院综合竞争能力。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程序,开展优质护理。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卫生技术人员下沉基层,建立基层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依托“三支一扶”计划等每年为贫困地区招聘一定数量的支医大学生。完善乡、村两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覆盖率达95%以上,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鼓励社会办医,推进民营医院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进市域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提升卫生计生发展信息化水平。围绕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6年完成29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212个贫困村卫生室,贫困村新农合参合率达100%。贫困村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配全村医务人员,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贫困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推进医药分开,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职责,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实行分级诊疗,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巩固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参加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筑牢医疗保障网底。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建立健全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原则,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现代生物医药发展,依托中草药资源优势做好生物药业这篇大文章。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和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将80%以上县级中医院建设成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市级中医院建设成为专科特色鲜明,综合服务能力较强,临床科研水平较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三级中医医院。继续实施卫生适宜技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全面加强中医名院、名科(室)、名医建设,打造名药、名企、名园,并在重大疾病防治和重要、佤医药等相关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把我市建成滇西中医药发展高地。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机制。从2016年起,每年选派市、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5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依托万名医师下基层和城镇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建设工程,每年选派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专栏9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收取服务费。从2016年起,对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和省、市、县村医补助,将其平均每月补助提高到700元以上。各项收入累计达1000元以上。

——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争取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中专、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016年至2020年,积极争取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名额,力争每年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一定数量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名乡村医生。到2016年底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到2020年底,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2名的目标。

——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从2016年起,组织实施全市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2016年完成云县、凤庆县2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到2018年底前完成8县(区)10个以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建设县级重症医学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紧缺专科。

——临沧市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扩建和搬迁建设9个县医院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8.28万平方米。

——临沧市县级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耿马、双江、凤庆、永德、临翔、沧源6个县中医院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3.6万平方米。

——临沧市市级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规划扩建和搬迁建设临沧市妇幼保健院,耿马、双江、永德、云县4个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9947平方米。

——临沧市市级县级疾控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镇康、云县、双江、临翔、永德5个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10200平方米,

——临沧市人民医院改造建设项目(肿瘤治疗中心/心血管治疗中心)。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业务改造1.48万平方米。

——临沧市中医院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门诊、医技住院中西医业务用房43500平方米及辅助设施。

——临沧市中心血站改建项目。实验室及血库等业务用房改建1900平方米。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2016年起,持续实行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确保所有贫困村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对全市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继续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建立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实行针对五保户、残疾人和5岁以下儿童、唇腭裂、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和所有癌症(肿瘤)等24类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及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人员,取消住院补偿起付线和封顶线,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与诊疗项目目录限制,补偿比例不低于70%;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透析住院治疗按90%的比例补偿;将终末期肾病血液灌流治疗纳入家庭病床管理,补偿比例为90%。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稳步扩展和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注重服务效果,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完善疾控机构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抓好鼠疫、霍乱、疟疾、结核病、麻风病等传染病防治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将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50/10万以下。顺应疾病谱变迁,深入推进慢性非传染病防治,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深入推进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坚决遏制艾滋病疫情扩散和蔓延。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免费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项目,加大对“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免费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将困难家庭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范围扩大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所有县。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使贫困残疾儿童及时得到康复救助。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到2020年,实现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的目标。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专栏10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全面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云南省“奖优免补”政策。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相关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落实并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优待政策,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力度。

——免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做好0—6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的基础上,对241个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开展健康再摸底再调查,精准掌握因贫致病、因病致贫人员及失独家庭、孤寡老人等的病因病况,建立健康档案,实现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全覆盖。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

  加强贫困地区农业资源保护和生态治理修复,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增加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生态项目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对因保护生态发展受限的贫困人口实行补偿。争取国家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贫困地区坡度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确保应退尽退。到2017年末,241个贫困村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十三五”期间,每年向每户贫困户免费发放10棵以上的高价值经济林木并指导种植;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环境“问题村”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促进农村环境的净化洁化美化,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用好国债、财政补助和财政贴息等资金,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探索实施生态移民,有序转移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贫困人口,实现核心区无人居住,缓冲区、实验区人口大幅度减少。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本地公益林补偿制度。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按照每3500亩林地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择优安排居住在生态保护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担任护林员,增加贫困户收入;健全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生态补偿最基本的资金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状况,逐步增加预算安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水土保持、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补偿效益明显的工作;加快构建生态补偿的扶持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制度保障、政策激励等多种手段,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构建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生产力布局,努力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贫困乡镇、重要生态功能区通过发掘生态资源,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绿色、生态、环保型产业,增强落后地区发展能力;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加大各项资源费支出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

  第三节  创新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使用方式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森林临沧”建设专项资金、环保补助专项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水资源费、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资金的使用,着重向贫困乡镇、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自然保护区和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明显的工程项目倾斜,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拨付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栏11  生态保护脱贫

——2016年至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年种植10株高价值经济林木,五年累计实现每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有高价值经济林木50株以上,有特色经济林5亩以上。高价值经济林木平均价格要控制在每株5元以内,市、县两级负责筹措,其中市级财政负责筹措20%,县级财政负责筹措80%。

——到2017年末,241个贫困村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按照每3500亩林地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择优安排居住在生态保护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担任护林员。

  第八章  兜底保障脱贫

  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调整保障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发展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率先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市、县(区)、建立健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实现扶贫标准线和低保保障线“两线合一”。

  精准认定和帮扶低保对象。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探索建立农村贫困家庭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劳动力状况、家庭收入、财产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成员残疾、患重病等支出型贫困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状况。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优化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加强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保障作用,统筹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实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解决因灾(祸)致贫或返贫现象发生;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做好资助民政对象的参保参合工作,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就医问题。

专栏12   兜底保障脱贫

——实行分类施保。通过三条途径,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一是严格将无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二是将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三是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A、B、C三类低保户均须精确识别到户,做到该保的坚决保住,该退的坚决退出。 “十三五”期间,重点提高A类和B类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C类低保对象应以扶贫帮扶和就业扶持为主,鼓励其通过发展产业、自主就业和扶持就业,逐步退出或缩小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应主要通过临时救助和“救急难”进行救助。

——临沧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新建8县(区)老年护理院、凤庆、永德、镇康县老年公寓,共27所,建筑面积152400平方米,床位4600张;新建、改扩建8县(区)农村敬老院(31所),建筑面积77500平方米,建设床位3100张;到2020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以上;新建和改扩建城乡老年人活动场所(95个),建筑面积30100平方米;新建县(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试点项目(2个)。

——临沧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建设10个社区服务站,按每个社区不低于600平方米规划建设。

——临沧市救灾防灾(边境维稳)体系建设项目。规划新建临沧市级和8县区救灾指挥中心,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新建临沧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临沧市社会事务及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搬迁新建临翔区殡仪馆,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更新改造6县区火化炉12套;新建8县区骨灰堂8个,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新建8县区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77个;改造和新建云县、凤庆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临沧市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建设8县区儿童福利院,建筑面积34400平方米;新建临沧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改扩建云县、双江县、耿马县社会福利院,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通过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和探索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拓宽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提高老年人养老的物质基础。针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发展现状,逐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规范乡镇敬老院管理、运行,逐步推进贫困村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增强农村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服务功能,增加养老服务内容,发展为老服务组织和活动,积极探索家院互融、互助养老等适合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与物价上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农村最新扶贫标准挂钩的联动机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适当增加,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完善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实际缴费能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留现行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服务网络,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三五”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第三节  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保护体系

  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等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农村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相关政策,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乡镇敬老院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形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地方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关爱互助帮扶机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加强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并完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积极争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沪滇合作帮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协作双方按照当地主体功能定位共建产业园区,吸引东部人才、资金、技术流入我市。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省内外优势产业到临创业,通过提供就业等形式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加强协作双方党政干部挂职交流,支持东西部学校、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

  第二节  定点帮扶

  争取中央、省级定点扶贫单位更大支持。加强与中央、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的联系,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智力、市场等各方面的支持。强化帮扶地需求与帮扶单位优势的对接,健全完善定点扶贫沟通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推动定点帮扶与交流合作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

  强化全市定点挂钩扶贫。建立健全全市脱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帮扶形式,帮助协调解决挂钩扶贫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挂包贫困乡镇、贫困村精准扶贫中的具体问题。通过资金、项目、信息、市场、技术等多种途径带动和帮助贫困村拓宽致富门路,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主导产业,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产发展能力,实现整村脱贫。各挂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安排专门时间,深入挂包村入户走访,面对面了解情况,督促指导定点挂钩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单位落实扶贫责任。

  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期间举办专题活动,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部署新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要对脱贫事业中做出重要贡献和涌现感人事迹的典型进行表彰。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扶贫公益信息、推介脱贫成功案例。组织开展社会公募、慰问调研等系列活动。

  第三节  企业帮扶

  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原则,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通过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捐资助贫和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参加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扶贫工作。带动一批项目、带强一批产业、带活一批市场、带建一批基础设施,增强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采取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或多企帮一村,开展企业包扶行动,动员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包村、包组帮扶,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工商系统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设立企业扶贫光荣榜,定期组织评选对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和先进个人,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节  军队帮扶

  将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纳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武装部作为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国开办发〔2014〕31号文件“就地就近、有所作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和“军分区帮扶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或贫困村,作战部队结合实际就近确定帮扶对象”的要求,确定各驻临军警部队定点挂钩扶贫点,明确任务并落实帮扶责任。部队院校、医疗、科研、装备修理等单位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社会事业,向贫困地区群众传授科普知识,共享科技成果,推广适用技术,帮助制定脱贫计划,提供致富信息。

  第五节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帮扶

  广泛动员个人扶贫。积极倡导“扶贫济困,人人有责”的全民帮困公益理念,开展丰富多样的体验走访等社会实践活动,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引导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助教、助学、助医等扶贫活动。

  鼓励扶贫志愿者参与扶贫。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建立扶贫志愿者组织,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和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扶贫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扶弱助残、捐资助学等扶贫活动。

  鼓励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阶层参与扶贫。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及归国留学人员等各阶层人士联系面广、人才智力富集等优势,通过定点扶贫、智力支边、光彩事业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等社会事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鼓励社会组织扶贫。支持市内外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加强与长期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市外社会组织对接,发挥其带动作用,引入更多社会组织参与我市扶贫开发。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围绕贫困地区需求,开展不同领域的帮扶行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的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引进国际资源。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渠道和两类资源,大力引进资金、信息、技术、智力、理念、经验等国际资源,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支持脱贫攻坚事业。

  第十章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着力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着力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保障住房安全。围绕贫困户有安全稳定住房的脱贫目标,着力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建房用地。在深入实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大会战中优先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具体政策按照《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临发〔2015〕38号)文件执行。采取易地扶贫搬迁、原址拆除重建、改造加固除危、保护修缮提升、进城定居、政府兜底等方式,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居房建设,实现贫困危房户安居房建设与脱贫同步。

  二、改善基础设施。围绕解决贫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用电难”、“通网难”问题,着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

  (一)通路。2016—2018年每年实施1500公里以上以建制村通畅工程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所有建制村公路通畅。逐步实施24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0户以上自然村村组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断头路、瓶颈路段改造,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实现100%的乡(镇)有客运站、100%的建制村有招呼站,基本建成畅乡通村达组的农村公路网络。

  (二)通水。2017年底前彻底解决24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477个村民小组供水不正常和644个村民小组饮水安全问题。2018年实现所有贫困村贫困户通水入户,安全达标。同步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用水问题,基本建成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

  (三)通电。2016年率先解决3个未通电的贫困自然村通电问题。2017年实现自然村照明电、动力电全覆盖。同步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新村用电问题。

  (四)通网。2016年所有建制村移动通讯4G网络全覆盖。2017年实现241个贫困村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全覆盖,建制村有线宽带全覆盖。

专栏13  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贫困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和供水条件。建设烤烟水窖,提灌站,管网,水池等。

——土地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和农业土地开发项目,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配套完善相关设施。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每县(区)每年投入470万元,建设基础设施、农田水利、村组道路、中低产田改造、小流域治理。

——专项扶贫项目。一是贫困乡整乡推进项目,实施17个整乡推进项目,项目分2年实施,每个乡(镇)投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每个乡(镇)市县补助200万元。二是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241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贫困村的产业和基础设施。实施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自然村的产业和基础设施。三是加快贫困村互助资金设立,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四是产业扶持项目,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

——贫困地区“一县十乡百村千户”示范点创建工程。申报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8个民族团结示范乡镇,3个民族特色乡镇、7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5个民族特色村、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临沧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设施;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及处理设施等;附属实施村庄绿化及户用水冲式清洁厕所建设等工程。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文化体育项目。一是市级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项目。按照“八个一”建设标准在全市创建100个市级文化惠民示范村项目。二是临沧市县级文化三馆建设项目。规划 建设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6个文化馆18500平方米;凤庆县、云县、永德县、双江县、沧源县4个县级图书馆16300平方米;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县、耿马县7个县级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4950平方米。三是临沧市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凤庆县15个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沧源县每个村点建设集文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体育赛场于一体的户外文化晒场(每年20个村点含自然村),总投资2000万元;双江县每个村点建设集文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体育赛场于一体的户外文化晒场(每年20个村点含自然村,每个村点20万元);永德县建设109个行政村文化室,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配置相应设备;云县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200个20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镇康县71个村各建设1块标准篮球场、每个自然村有1块活动场地;耿马县自然村(组)活动场所572个(每个活动场所70平方米活动室,300平方米活动场地)。双江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427个自然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总建筑面积29890平方米。四是临沧市乡镇文化站及村级(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双江县乡镇文化站改扩建及两农场文化站建设框架结构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多功能活动室等,总投资500万元;镇康县文化馆、图书馆、7个乡镇文化站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建设,总投资760万元;云县5个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共2000平方米。建设乡镇文化站6个,村级文化活动室190个,分别在各乡镇进行项目建设,其中:乡政文化站每个建筑面积320平方米,190个村文化活动室200平方米,总投资7300万元;凤庆县4个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共2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沧源县每个村点建设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并配备相应的文化设施设备(每年实施20个村点,每个村点20万元),总投资2000万元。五是临沧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体育健身工程,内容:室外健身场地和室内外健身器材。规划建设699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内容:场地设施建设和器材购置。临沧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新项目。全市规划建设34个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内容:灯光球场、多功能健身场地或拼装式游泳池。六是临沧市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50个乡镇级建设工程,内容:带灯光、看台的标准篮球场。规划建设或更新600个村级场地设施、建设内容:1块标准篮球场。

——广播电视项目。一是临沧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全市规划建设85033户,其中:临翔区5507户、云县18000户、凤庆县17786户、永德县16600户、镇康6270户、沧源县12160户、耿马县8508户、双江县5382户。二是临沧市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工程。全市规划建设10174个村(组)。三是临沧市市、县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全市规划建设30个乡(镇)的市、县节目覆盖补点站。四是临沧市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新建凤庆县金堂山发射台、镇康县凤尾发射台、耿马县孟定镇山头寨发射台、沧源县芒告大山发射台4座300瓦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建设机房、技术用房、饮水、上山道路、节传、监控等。五是临沧市市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控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临沧市9座高山转播台和8县(区)广播电视局、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机房。六是临沧市城乡电影放映工程。以行政村为单位,分步实施建设农村电影简易放映棚240个。

  第二节  大力推动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紧紧抓住全省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建设五年大会战机遇,在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重大突破,构建互联互通、功能完备、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网络,全力破解发展制约瓶颈。

  一、航空。发挥航空先导作用,统筹规划建设现代航空产业基础设施。适时开辟国内主要城市航班和开通省内精品旅游环飞航线。完善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产业集群,发展临空经济。沧源机场建成通航,完成临沧机场改扩建。推进孟定机场和凤庆、永德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推进云县、镇康、双江通用机场前期工作。

  二、铁路。抓住全省建设“五出境”铁路主骨架网的机遇,实现大理至临沧建成通车,开工建设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并争取建成通车,打通昆明至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大通道。启动建设昆明(玉溪)至临沧铁路、沿边铁路(芒市至临沧至普洱铁路)并争取形成实物工程量,推进镇康南伞至孟定清水河至沧源永和口岸铁路、云县至保山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清水河至缅甸腊戌铁路境外段建设。到2020年,建成铁路96公里,在建铁路220公里,总投资达570亿元,全市铁路网主骨架基本形成。

  三、公路。抓住全省建设“五出境”高速公路网的机遇,打通高速公路清水河出境通道。玉溪至临沧高速公路、临沧机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保山至凤庆至云县高速公路、镇康南伞至清水河、临翔至双江、芒市至孟连高速公路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段、耿马(勐撒)至沧源(糯良)段、沧源(糯良)至岗莫标山段、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规划开展昔归至云县、双江至澜沧、巍山至凤庆至永德至镇康、沧源至双江、孟定(清水河)至沧源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云县至凤庆一级公路、沧源(立新)至孟定二级公路、龙镇桥至南伞二级公路、德党至勐堆二级公路、小黑江桥至勐省二级公路、国道219线新建及改造(龙桥镇至永德、南撒至岗莫标山)等项目,启动巍山牛街经凤庆鲁史至永德永康公路改造等项目。扎实推进国边防公路建设,重点建设镇康县勐捧至酸格林至龙桥镇等13条国边防公路。有序推进县乡公路改造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制村通畅工程,加快推进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实现油路到乡、硬化路到村、村组公路通达。到2020年,公路里程达到1.7万公里以上,力争建成高速公路600公里,普通国、省道二级公路达以上公路1500公里以上,建设农村公路5000公里,建制村通畅率100%。

  四、水运。抓住全省建设“三出境、两出省”水运通道的机遇,实现澜沧江出境运输通道全线贯通。开工建设临沧港,完成临沧港中心港区、小江边、景临桥、双江等4个作业区建设,加快澜沧江航道整治,争取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上延到临沧港,开工澜沧江航运通道。研究推进澜沧江糯扎渡运输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库区航运建设。

  五、能源网。突出临沧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建设保障有力、绿色安全的能源保障网。加快电力主网及城乡电网建设,形成以500kV博尚变为中枢,220kV为支撑,110kV为骨干,35kV覆盖全境高效安全的电力供给保障网络。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强化与缅北地区、州市之间的电力联网,打造区域电力交换枢纽。建设布局合理、科学储备的油气输送网络,提高全市成品油、天然气供应能力。完成中缅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建设,推进县(区)重点城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到2020年,全市天然气供应能力达2000万立方米。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能源发展机制,规范水电资源开发,适度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坝临沧建成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基地。

专栏14  能源

——电网。完成500kV博尚变主变扩建工程、500kV博尚变220kV接入系统工程,开工建设220kV永德输变电工程、220kV凤翔输变电工程。新建扩建110kV变电站9座,增加110kV变电容量40.85万kVA,建设110千伏线路137.3千米。城市配网及农村电网工程。做好耿马县550kV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

——水电站。续建镇康县大丫口、彩靠、打拢、轩莱水电站,云县罗闸河一级、二级电站,云县盘河口电站,耿马县仙人山电站,双江县忙蚌水电站,沧源县班列水电站,永德县马龙河二级电站。新建耿马县岩耿、骑马岭、曼岗、贺柯水电站,永德县小干河水电站,镇康县木场小河水电站,镇康县南几陵河水电站,云县大兴水电站,双江县南勐河水电站。

——天然气。中缅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建设项目,8县(区)城和重点城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新能源。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站15个,充电桩1500个。

  六、互联网。构建新一带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推进网络升级、扩容出市及市内跨域互联网带宽,强化信息通信通道承载能力。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高速畅通、接入便捷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宽带接入能力,实现8县(区)城用户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建制村100%通有线、光带宽,4G等无线网络全覆盖,有线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20万户以上。积极融入全省“云上云”行动计划,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的应用,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奇迹,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临沧”建设,发展“互联网+”产业,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以临沧中心城市、边境三县县城为节点,连接缅甸、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光纤骨干网建设,推进与缅甸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交流合作。

专栏15  互联网

——城市宽带接入网改造提升工程。在全市逐步推进接入网络提升改造工程,对乡镇驻地家庭用户实施光纤接入覆盖,2016年底,县城所在地城区实现全光网改造,光纤到户覆盖所有乡镇。2017—2020年进行网络优化升级及宽带用户推广。

——“宽带乡村”工程。2017年底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通互联网光宽带,2017—2020年进行网络优化升级及宽带用户推广。

——移动宽带网络覆盖工程。推进移动宽带网络建设,到2020年,实现4G等无线网络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

  七、重点水利工程。重点推进以中型和小(一)型水库为主的骨干水源工程以及重要水源水系联通工程,解决临沧工程性缺水问题,改善供水结构,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加强水源工程与重点特色产业、高稳产农田地等水利配套沟渠、网道建设,提高旱能灌、涝能排能力。建设点面线结合的城镇供水网。到2020年,新增蓄水库容3.1亿立方米以上,总库容达8亿立方米,耕地有效灌溉保证率达55%以上,基本建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资源合理配置的供水安全网络。8县(区)城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建制镇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改善要求相适应的污水处理网。到2020年,8县(区)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

专栏16  重点水利工程

——引调水工程。积极推进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新建永德县忙海水库至忙中烟草灌溉连通工程、云县刘家箐水库至幸福灌区连通工程、双江韭菜坝水库至耿马县四排山乡连通工程、永德县水头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耿马县河外连通工程、永德县康家坝水库至亚练连通工程等。

——灌区建设工程。新建耿马灌区工程、沧源东丁水库灌区、凤庆县郭大寨水库灌区、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灌区、镇康县中山河水库灌区等灌区项目。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沧源勐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镇康南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永德忙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云县正觉庵除险加固工程、永德县大雪山水库库盆渗漏处理工程等。

——防洪工程。新建镇康县界河治理工程、耿马县界河治理工程、沧源县界河治理工程、南汀河孟定城区防洪工程、南汀河耿马县孟定大湾江响水峡谷泄洪整治工程、临沧市8县(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临沧市8县(区)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

——水土保持工程和水源地保护工程。新建凤庆县营盘镇老街河流域坡耕地治理,永德县水源地涵养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永德县德党河“清水工程行动”综合治理项目,临沧市8县(区)水土保持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50平方公里。

——中型水库。续建完成镇康中山河、双江韭菜坝、沧源东丁、凤庆郭大寨、耿马十八道河、云县晓街河、永德县德党河等中型水库。开工建设耿马县团结、云县岔河、镇康县帮东河、沧源县芒回、永德县马鞍桥、临翔区大坡桥、双江县香竹林等中型水库,开展双江县湾河水库扩建、临翔区双河、云县茂兰河、镇康县大坝、耿马允景等中型水库前期工作。

——小(一)型水库。加快耿马县黑龙潭、云县大转水等10件水库建设。力争开工建设临翔区曼豪箐、三岔箐、弯子、金子潭水库,云县杨家村、石头寨、佛应山水库,凤庆县小箐沟、前锋、鹿马箐、天生桥水库,永德县勐哨坝水库扩建工程、纸厂河、茂麻山、考腊水库,镇康县田头寨、茶山脚、箐山水库,耿马县新芒弄、大海子、勐省水库,沧源县团结水库扩建、糯掌、永懂水库扩建,双江县藤子窝林、洼底河、扎药坝水库改扩建、坝糯河水库。加快推进临翔区大营铺水库、云县头道桥水库、凤庆涌金水库、永德县勐板水库、镇康县石干坝水库、耿马半坡水库、双江白石岩水库、沧源广播水库扩建等工程前期工作。

——重点城镇供水工程。临翔区第四水厂建设项目,镇康县城镇供水工程、耿马县孟定镇供水工程、临沧便边合区孟定清水河片区供水工程、双江县城二水厂。临翔区博尚镇,凤庆县鲁史镇、勐佑镇,云县大朝山西镇、茂兰镇,永德县小勐统镇、永康镇,耿马县勐撒镇,沧源县芒卡镇等重点乡镇供水项目。镇康县城雨水管网工程、双江县城区排水(雨水)管网一期工程、沧源县雨水管网一期工程。

——重点污水处理工程。续建耿马县孟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临翔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临沧边合区清水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双江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凤庆县、镇康县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耿马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临翔区博尚镇、凤庆县洛党镇和鲁史镇、云县涌宝镇和幸福镇、永德县永康镇和小勐统镇、镇康县勐捧镇、双江县勐库镇、沧源县勐省镇等重点镇污水处理工程。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完成我市未来五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重要依据,《规划》经审批后,要将相关发展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重大战略任务进行分解,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做到领导牵头、部门协调、目标清楚、措施到位。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同时,要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和规划分阶段实施方案,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第一节  强化组织实施

  硬化脱贫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双组长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参照上述原则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市、县(区)、乡(镇)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各县(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之前原则上不准出国(境)。

  市级职责。负责制定政策、目标确定、组织动员、上下衔接、市内协调、统计监测、监督考核等工作。

  县(区)职责。县(区)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脱贫计划、推进实施、统计监测等工作,并按时上报进展情况。

  乡(镇)职责。乡(镇)是实施主体,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内脱贫计划,抓好任务落实;核实辖区脱贫对象;将政策宣传到村、组、户,调动群众参与脱贫的积极性;组织乡(镇)、村干部和各级工作队员分片负责脱贫工作;健全完善乡(镇)脱贫工作管理台账;协调处理好脱贫攻坚中的问题,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出乡(镇)。

  村组职责。根据核定的脱贫对象,做好村内脱贫计划,建立村、组脱贫登记台账;强化政策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组织实施脱贫项目;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组。

  部门职责。各部门务必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要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优势,优先安排脱贫项目、优先保障脱贫资金、优先对接脱贫工作、优先落实脱贫措施。贫困村通畅路建设,由交通部门列项扶持;贫困村内的自然村村组道路建设由交通、发改、财政、民宗部门列项扶持;贫困村卫生室建设由卫生部门列项扶持;安全饮水工程由水务、发改部门列项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户建房用地由国土部门负责落实;涉及移电杆、变压器、改造部分线路等电网建设由电力部门帮助列项扶持;广电网络建设由广电网络部门列项扶持;活动场所建设由文体局等部门列项扶持;移动通讯网络设施建设由移动公司帮助列项扶持。质量监督、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履行好对扶贫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职责。

  建强基层组织。深入实施精准扶贫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精准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贫困村100%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贫困村党组织100%选派第一书记。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市级每年举办1期脱贫攻坚培训班,以县(区)为主,每年组织对贫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

  强化队伍力量。27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分别下派1名副处级干部蹲点挂钩帮扶,三年内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负责统筹驻村工作队工作,不脱贫不脱钩。24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派驻5-10名队员的驻村扶贫工作。严格执行《临沧市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加强市、县(区)、乡(镇)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县(区)扶贫办工作人员,充实基层扶贫办力量,市扶贫办增加10个行政或事业编制,每个县(区)扶贫办增加5个行政或事业编制,27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设立脱贫攻坚工作站,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扶贫专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引导广大贫困群众树立劳动致富光荣、等靠要可耻的观念,坚定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的信心和决心。全面宣传全市扶贫事业取得的显著成效,精准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调整和优化市级财政支出结构,压缩市级部门公用经费11%、压缩出国(境)经费50%、当年清收结余资金的50%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市级财政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专项支持8县(区)脱贫攻坚,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补助、贷款贴息、产业发展。对当年出列贫困乡(镇)给予200万元的脱贫资金补助,县(区)财政提前向当年出列的每个贫困村补助脱贫资金100万元,脱贫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加快贫困村互助资金设立,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各县(区)财政和对口帮扶单位按照以上原则,相应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落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鼓励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实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百行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培育发展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型“三农”金融组织。加快推进“三权三证”抵质押贷款,建立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规范设立县(区)扶贫融资平台。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支持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有发展能力且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户均获得5万元左右3年期银行贷款。

  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力度。完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加强与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的衔接联系。积极争取沪滇合作帮扶。动员驻临部队、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加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和服务网络建设,定期组织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乡村服务。动员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包乡、包村、包校帮扶。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着力实施科技扶贫,引进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人才。鼓励科技人才、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到贫困地区助推产业发展。省、市每年选派1600名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乡村服务,对县级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到贫困乡(镇)连 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岗位补贴。加大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力度,每年从贫困县及以下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单位中,选派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大中专院校、省级医院和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专业进修,省级财政对接收单位给予一定补助。选派更多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到贫困地区服务。

  加大“挂包帮”和驻村扶贫工作力度。完善“挂包帮”长效运行机制,实现省、市、县(区)、乡(镇)四级联动,确保贫困县有领导挂联,贫困乡村有领导和单位挂包,贫困户有干部职 工结对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包村帮扶单位要发挥行业优势,配合贫困村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聚集各类资源帮助贫困村发展,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帮户干部要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精准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健全完善驻村帮扶机制,加强扶贫工作队力量,扶贫工作队县级总队长挂任县(区)委副书记,副总队长挂任常委、副县(区)长;乡(镇)工作队队长挂任党委副书记,副队长挂任副乡(镇)长;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要达到5—10人, 队长兼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要抓好各级政策的衔接,主动对接“挂包帮”单位和帮户干部,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严格驻村干部管理,使驻村干部沉得下去、住得下来、发挥好作用,杜绝出现“挂名”干部。推动建立县级整合资源机制,由县级统筹安排到县的各类帮扶力量。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脱贫攻坚年度重点任务,制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年度任务计划,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开展经 常性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第三节  创新体制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健全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完善公告公示制度。健全精准施策机制,根据贫困类型和成因,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组合用策,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健全驻村帮扶机制,按照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明晰帮扶职责,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健全贫困退出机制,规范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严格的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国家原有扶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建立精准扶贫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建档立卡数据与行业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衔接。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实现脱贫及时退出、返聘及时纳入的规范化统计,及时分析数据,指导调整精准扶贫政策着力点。

  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稳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扶贫服务的资金规模,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于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具体项目的实施,引导志愿者依托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扶贫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扶贫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个人扶贫融合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不同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信息、规划及资源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多规划衔接、多主体协调长效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贫困群众参与机制。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发展权利和主体地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传统美德,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弘扬科学精神,培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改变贫困文化和落后风俗习惯,完善乡规民约,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适合由贫困村、贫困户自主选择和实施的扶贫项目,要充分下放权利。开展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及时调整完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水平,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下放财政涉农资金配置权,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资金整合,把自主权下放到县,指导提高县级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设计、执行扶贫项目的能力,提高扶贫项目设计与贫困人口发展需要的精准对接程度,进一步统筹资金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贫困村。要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扶贫资金切块到县、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县。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支持县级按脱贫攻坚规划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坚持廉洁扶贫、阳光扶贫,结合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严格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执行《临沧市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临沧市县(区)党政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全面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考核,对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脱贫统计监测工作。制定减贫验收办法,公开考核和验收结果。对在脱贫攻坚中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领导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两年内在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工作不低于20个月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一年内在村工作6个月以上)、支教支医干部,分别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对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村,市级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重点奖励村组干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产业发展致富带头人。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扶贫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不能如期完成脱贫任务的县(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直至免职。对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用且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视情节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