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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丨㊳ 免征我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时间:2022-06-22 11:07:3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tzcjj/2022-00036  发布机构  临沧市投资促进局  公开日期  2022-06-22 11:07:3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是有效的“减压阀”,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我省行政区域内2.5万(含本级数)至5万千瓦(含本级数)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除农业生产以外的用电户。

优惠内容

免征我省装机容量为 2.5万(含本级数)至5万千瓦(含本级数)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免征我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政策执行期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

办理方式

由执收单位判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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