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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举措”壮大沿边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支撑

时间:2016-06-20 10:58: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517-140613-80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6-06-20 10:58: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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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通道特征明显、总量少、结构单一是沿边地区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强调要“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具体为以下三个方面举措:一是实行有差别的产业政策。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对当地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在沿边重点地区优先布局进口能源资源加工转化利用和进口资源落地加工项目,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形成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基地,鼓励优势产能、装备、技术走出去。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发展风电、光电等新能源产业,在风光电建设规模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适时修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沿边重点地区产业发展特点予以充分考虑。二是研究设立沿边重点地区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研究整合现有支持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设立沿边重点地区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吸引投资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基金设立,专门投资于沿边重点地区具备资源和市场优势的特色农业、加工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旅游业,支持沿边重点地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三是加强产业项目用地和劳动力保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入驻沿边重点地区的加工物流、文化旅游等项目的建设用地加快审批。允许按规定使用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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