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0-06-15 11:15: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ylbzj/2024-00002  发布机构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0-06-15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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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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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0000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5个内设机构和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牢牢把握全覆盖要求,坚持统筹安排、分类施策,全力推进精准扩面,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资助政策,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确保年底实现检查全覆盖。完善智能审核系统,提高智能审核效用。开展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工作。推进举报奖励制度落实落地。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和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

  3.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医保业务数据省级集中,做好数据质量保障、维护工作;完成联通市、县核心业务网络建设。跟进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方资金到位情况,协调中标方梳理调整项目,完成签订采购合同相关事宜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优化医保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开放网上办理相关功能。

  4.精准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一是巩固定点扶贫成效,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投入帮扶资金。二是精准推进行业扶贫。贯彻落实对农村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扎实开展医保行业扶贫督导,深入基层着力查改“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确保各项待遇标准符合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政策报销比例要求。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建立多元化复合型支付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技术规范,指导各县(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多部门联动的考核机制。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数,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

  6.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全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落实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全面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7.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常态化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探索以医共体或医联体为单位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按照“宽进严管、公平竞争”原则,开展新一轮调整确定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工作,建立药品采购配送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工作,做好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8.做好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医疗保障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及时预拨救治资金并加强监管,实现相关费用即时结算。积极协调药品配送企业调配资源储备和配送药品耗材等应急物资。落实阶段性减征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医保费用负担。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式,积极推行延期办、不见面办、预约办、下放办等,提升业务办理便捷化水平。

  9.加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个一”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医保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治理、内部治安管理等工作。

  10.提升医保法治化能力。加快法治医保建设,贯彻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1.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精神,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及各项制度,制定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表,加强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和现代化服务水平。

  1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工作。

  13.加强机关党建。加大党组抓机关党建力度。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快党员活动室、党建书屋、党建长廊、制度上墙等基础设施建设。

  1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选拔配齐配强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制定实施2020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强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及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干部职级晋升工作;理顺部门职能职责;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评价。

  15.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医保费用及时拨付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对账。推行医保政策信息向参保人推送工作。建立统一的医保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全市医保政策咨询、经办机构服务电话。探索县(区)经办机构将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待遇审核下放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梳理异地就医问题清单。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做好西南片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积极推进西南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国家试点,积极推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协同系统、备案小程序在我市的试点工作。实行全省医药机构定点互认。

  16.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及新闻信息宣传力度,落实信息宣传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宣传医疗保障工作,提高信息稿件质量和宣传效果,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医保部门形象。加强政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开通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规范医疗保障政务网站、新媒体及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管控,主动回应关切,有效引导预期。健全完善舆情处理及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舆情监控引导,牢牢掌握医疗保障意识形态话语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不独立核算);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5人(含1人不占行政编制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其中:财政全供养 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4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对比上年增加1369.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机关调入10人,工资及办公经费预算相对增加;二是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300万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及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844.18万元)2020年纳入预算范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根据行政职责调整,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随机构一并整体划归市医疗保障局管理,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内设局机关及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两个独立编制机构,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核算,故2020年预算对比的是下属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44.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4.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4.20万元(本级财力1844.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对比上年增加1369.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新组建成立,机关调入10人,工资及办公经费预算相对增加;二是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300万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及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844.18万元)2020年纳入预算范围,项目支出预算大幅增加。

  四、预算单位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44.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4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42万元;项目支出1240.78万元。基本支出对比上年增加163.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作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关调入10人,工资支出和办公经费预算相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05.78万元,对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沧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后,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300万元)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及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844.18万元)2020年纳入预算范围,项目支出预算大幅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7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3.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原渠道退休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4.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缴纳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35万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项目中支付信息化建设相关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经办事务331.1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开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和医疗补助开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脱贫攻坚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44.1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补助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2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3万元)。

  津贴补贴19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4万元)。

  奖金9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万元)。

  住房公积金3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4万元)。

  办公费1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水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电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邮电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

  差旅费1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维修(护)费10.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50万元)。

  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

  专用材料费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5万元)。

  劳务费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6万元)。

  委托业务费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万元)。

  工会经费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万元)。

  福利费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万元)。

  离休费301.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1.6万元)。

  退休费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万元)。

  医疗费补助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万元)。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844.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44.1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对比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离休干部医药费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保障离休干部住院报销比例=100%。

  2.离休人员保障人数=60人。

  3.离休干部对医保服务的满意率>90%。

  (二)金保工程运行费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系统故障响应时效两小时内。

  2.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3.医保系统正常运行率(医保系统正常运行天数/全年365天)>95%。

  4.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0%。

  5.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率>85%。

  (三)破产企业职工大病保险费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破产终结企业退休人员财政兜底人数=439人。

  2.破产终结企业大病保险部分报销比例(大病理赔费用/进入大病的费用)=90%。

  3.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5%。

  4.政策执行期内确保破产企业职工待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补助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保障市本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和医疗补助相关待遇人数=16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90%。

  3.政策执行期内保障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生活和医疗补助可持续性享受待遇。

  (五)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2020年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区个数=8个。

  2.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系统正常运行天数/全年365天)>95%。

  3.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正常参保人数=229万。

  4.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5.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0%。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配套及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13万人。

  2.城乡居民普通人员住院报销比例(1级医院)=90%。

  3.参保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90%。

  4.城乡居民建档立卡参保对象报销比例>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基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99万元,我局2020年预算对比的是下属单位临沧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预算数,下属单位为参公事业单位,上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告2010年一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飞行检查规程的通知》(云医保〔2019〕9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15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日组建成立,是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主要围绕临沧市医疗保障局职能工作展开,我局具体职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纠正和查处社会医疗保险欺诈行为,对各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基金投诉查处和“两定”考核,加强对县区民营医院的不定期检查工作。对229万人参保人员的参保稽核、检查,以及对全市定点医药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全市民营医院的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进行防范、调查、处理。确保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防止医疗保险基金流失。

  (二)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待遇,推进医保重点领域,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建立多元化复合型支付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技术规范,形成典型案例集,指导各县(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县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落实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高值耗材价格监测。抓住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及时相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市级统筹“一市一策” 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职责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三)全力扛实医保扶贫职责,巩固定点扶贫成效,精准推进行业扶贫。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保持脱贫攻坚期内政策连续稳定,坚持现行标准分类治理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狠抓脱贫攻坚医保扶贫各项硬任务落实。

  (四)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飞行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推行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在8县(区)推行城乡居民医保总额控制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建立多元化复合型支付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技术规范,形成典型案例集,指导各县(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

  (二)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扎实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对各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基金投诉查处和“两定”考核,加强对县区民营医院的不定期检查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全力扛实医保扶贫职责,巩固定点扶贫成效,精准推进行业扶贫。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对农村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市域内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现行标准分类治理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狠抓脱贫攻坚医保扶贫各项硬任务落实。做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四)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通过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通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促进医药服务行为规范。

  (二)通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将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健康、有效运行,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三)持续巩固医保定点扶贫及行业扶贫成果,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现行政策标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执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落实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大幅下降,因病返贫有效缓解。

  (四)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80%以上、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75%左右,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监督索引号53090001176400111

  附件:临沧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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