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4-01-10 15:51:37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索 引 号  yjglj/2024-00012  发布机构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1-10 15:51:37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领导下,围绕应急管理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37人,同比分别减少9起、13人,分别下降20.93%、26%,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先后遭受风雹、生物、洪涝、干旱、泥石流等灾害,共造成49.49万人受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2亿元。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总体稳定。

一、2023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党建引领,党的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以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与个人自学同步进行为手段,不断加强党性培育,提升综合素养。全年召开党委会议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二是抓实机关党建。印发了《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按时上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三会一课”5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严格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支部班子报到服务4次,在职32名党员按时到所在驻地社区完成报到次数和服务时长。组织科级及以下24名党员干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完成率达100%。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了临沧市应急救灾保障中心岗位设置工作。做好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对标十一届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反馈涉组涉干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完成局1名二级调研员晋升、6名科级领导干部提拔、轮岗工作和3名三级主任科员晋升工作,开展应急救灾保障中心2名专业技术人员招录工作。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局党委会3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全局政治生态状况,研究工作措施。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委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8份,细化明确了党委班子集体责任34条、党委书记责任9条、班子其他成员责任5条。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深入推进“十大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清廉应急机关”建设,累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48人次。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干部职工无组织函询、问责等问题发生,没有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七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委会定期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和日常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八是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读书班2次,共计7天,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研讨3次,参与研讨发言17人次。全体党员应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干部在线、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参与网上学习。机关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召开“三会一课”59次、主题党日14次。开展向退休党员送教上门6次。机关党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3次。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定调研选题6个,制定调研计划6个,开展调研18次,发现问题20个,解决问题20个。认真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共收集“我为发展献一策”32份。查找制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瓶颈问题2个。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建立和落实民生项目清单1个、为民办事清单6个,已完成1个。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梳理问题、开列问题清单6个,已完成整改1个。对照“九种情形”和“十种表现”,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梳理并建立本单位“实干型”干部表现清单和“躺平式”干部表现清单、划定标准。在市工商联组织开展的2023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中,综合得分100分,排名第1位。

(二)高位推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全国全省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总体稳定。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23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常务会议7次、安委会全体会议5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人民政府与8个县(区)、22个市级重点部门签订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主动作为,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抓好跟踪督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15期,填报统计报表15期次,督促各地各部门派出督查组1596个,检查企业7503户(次),排查整治重大隐患265项,梳理解决突出问题980项。二是扎实开展临沧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认真组织排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等2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调度工作进展情况21期,填报统计报表21期次,督促各地各部门帮扶检查企业8201家,排查整治重大隐患352个。组织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大督查暨在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成立5个综合督查组,分片包干深入8县(区)开展督导检查,查出并交办各类问题隐患308项。具体负责落实建立隐患整改“双重”包保督办制度,重大事故隐患落实厅级包保,实行挂号、化解、销号、再挂号、再化解、再销号的动态管理机制,每月一调整。2023年以来,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34项、筛选上报包保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83项,督促县、乡、村各级包保督办问题隐患1830项。三是牵头制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126条宣传标语,督促在全市各企业、项目广泛粘贴宣传。编制了《临沧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口袋书”》,突出现场检查必到、必看、必问、必查,做到通俗易懂、人人能用、看得明白,推动人人会检查、人人能检查,全力解决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四是深入孟定片区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帮扶。帮扶期间,共发现问题隐患303条(孟定片区253条、其他50条)。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0条,移交违法线索5条,其他问题隐患分别移交孟定镇人民政府和耿马县安委办督办。

(四)落实责任,抓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临沧市监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口袋书”》,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二是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始终坚持服务至上,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为企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提供有效遵循,同时也接受社会的监督。共受理并办结各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2988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20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10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8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20件,特种作业人员2830件,所办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年内有4座矿山纳入全市非煤矿山总数控制指标范围。三是分行业领域制定印发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非煤矿山企业自查及监管部门检查重大隐患40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现重大隐患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工贸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7条,已全部完成整改,部门抽查检查发现重大隐患20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根据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杜绝监管盲区。非煤矿山领域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05项,已完成整改126项,行政处罚4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4次,对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1次,责令停产整顿4矿次,罚款7.1万元。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项,罚款42.62万元。工贸行业领域因重大隐患查处企业7户,行政处罚14.37万元,其中实施“一案双查”企业1户。五是根据省应急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2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昆明市、红河州分别到我市开展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8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目前完成整改28项,整改率100%。安排8县(区)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建材行业提升整治两个专项进行交叉检查,10月底交叉检查结束,共检查企业40户,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08条。

(五)靠前防范,主动应对自然灾害风险。全市先后遭受风雹、生物、洪涝、干旱、泥石流等灾害,共造成49.49万人受灾,比去年同期增加68.74%;因灾死亡人口2人,死亡人口比去年减少33.33%;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88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1837人;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2亿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市共处置卫星热点31个、森林火情16起(其中境外火情4起),未造成森林火灾,实现连续34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的良好工作成效;先后组织召开9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面临形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单位和成员单位开展了5轮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下发提醒敦促函17份,反馈整改存在问题99个;严格落实火险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及时叫应处于4级、5级火险的县(区),督促其严格落实响应措施;发布《2023年临沧市总林长令》《临沧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印发2万余份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五级林长制作用,划定网格化责任区9342个,压实全市2081名林长责任;强化森林警长网络化管理,督促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随时做好参与森林草原灭火作战的准备。防汛抗旱工作:市委、市政府把防汛抗旱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市防指、防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的决策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压牢压实防汛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召集重要行业部门,进行汛情会商,市防办对防汛形势会商研判2次,市级共召开防汛视频会商调度会18次。市防指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1次,将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1次;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4次,其中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1次。认真组织开展常态化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及群众转移避险演练,认真落实转移避险网格化管理,同时编印《防汛常识“口袋书”》。以4月23日,市级组织开展2023年防汛抢险、地震灾害应急综合演练为统领,全市共完成防汛抢险综合演练1809次,参与13.02万人次,群众转移避险演练8526次,参与45.47万人次。全市共下沉一线干部4.8万余人次,转移危险区群众1837人,投入防汛抢险救援力量7.1万余人次。防震减灾工作:市委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4次专题会议分别对全市地震应急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在市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临沧成功举办了南北地震带南段协作区强震趋势专题会商会和2023年中国地震学会地震科技信息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暨云南澜沧-耿马地震35周年纪念会两次重要会议。认真落实全省地震应急防范应对准备工作专题会议关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中小学预警终端实现全覆盖”的重点任务部署要求,全市972所中小学共完成地震预警终端安装693所,覆盖率达到71%,其中,临翔、双江、沧源三个重点县(区)及耿马、镇康已实现全覆盖安装。全力抓好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两次检查临沧反馈26个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除人员编制和村级配备卫星电话等少数问题正在落实外,其他方面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并取得实效。强化地震应急演练,4月8日,组织了全市地震应急桌面推演暨新闻发布会专题演练;5月底,8县(区)地震应急演练实现全覆盖,并延伸至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组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全省“应急使命•2023”演习视频调度和收看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年内共组织各类防震减灾科普宣传190余场次,受众14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各级综合应急演练290余场次,受众16万余人次。风险普查工作:通过近3年的共同努力,临沧市8个重点行业部门(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林草、地震、气象)牵头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各部门的数据已按要求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系统最终形成普查成果数据24580条,包括9类承灾体2980个、减灾能力调查14836条、历史灾害6381项;在形成普查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初审、协同审查、技术审查、审定等工作环节,已形成《云南省临沧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综合报告》,并印发实施。

(六)保障到位,有序开展救灾救助工作。一是年内下拨救灾资金9笔共计4386万元。其中: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2165万元,全市共救助38110户136763人。春节前走访慰问双江自治县受灾困难群众100户,发放慰问金10万元。下拨2022年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020万元、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41万元、2023年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150万元、镇康县2023 年市级洪涝灾害救灾资金300万元、2023年省级防汛救灾资金300万元、2023年省级防汛救灾资金(第二批)300万元。二是调拨2022—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4502床、棉大衣2500件、毛巾被2500床、彩条布604件,调拨2023至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3002床、棉大衣2500件、衣服1900件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三是全市增加省级救灾代储物资帐篷、棉被、衣服、床上用品共18500件套。用上级下拨的救灾资金200万元采购市级救灾物资和救援装备。2023年市级财力追加安排185.5万元用于购置帐篷、棉大衣等市级储备救灾物资。“10•27”事件后,调入我市省级救灾物资5000顶帐篷、30000床棉被、400件彩条布用于边境维稳。四是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规范灾情报送。完成“全国灾害信息员数据库”更新,全市共有灾害信息员2045人,建立了灾害信息员AB角。组织灾害信息员参加部、省、市、县业务培训,目前市级培训县区3场次64人次,8县(区)完成县级灾害信息员培训27场次,共计培训84个乡镇农场707人次,不断提升灾害信息员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开展冬春需救助情况摸底调研。经各县(区)认真调查、统计、核定,2023年—2024年冬令春荒期间全市需救助受灾群众158242人,需冬春救助资金3480.12万元。

(七)素质过硬,及时开展应急抢险救援。一是报请市政府审定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基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除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外,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支34人、其他基层兼职和志愿应急队伍5641支50181人。到2023年10月底,全市77个乡镇(街道)完成乡、村、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各县区按照乡镇不少于50人,行政村不少于15人,自然村不少于5人的标准组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三是在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力指导下,历时47小时科学、安全、高效救援,妥善处置双江县在建临双高速天生桥隧道出口左洞发生塌方事故,成功营救7名被困人员,中国应急管理报对救援过程进行全面报道,为今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方法。妥善处置凤庆县鲁史镇金鸡村“4•14”森林火情、临翔区圈内乡“5•08”森林火情以及镇康县“4•10”境外森林火情,参与镇康县凤尾镇“8•14”泥石流灾害应急处置等。

(八)严格执法,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执法行为,抓好事故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耿马自治县镇清高速公路南伞隧道施工“6•27”车辆伤害事故、云县爱华镇南河村临云高速公路云县隧道“7•03”车辆伤害事故、镇康县鸿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子园铅锌矿“12•20”高处坠落事故和沧源自治县瑞孟高速公路在建永农基2号大桥安装项目“1•10”T梁坠落事故的现场评估工作。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范畴,科学谋划,五措并举,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全力提升。截至2023年12月27日,全市应急部门共计对55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524次,发现违法企业246家、违法行为1308项,下达执法文书2224份,立案46家46次,实施行政处罚59家59次,罚款金额512.3万元(其中简易程序处罚2.74万元,一般程序处罚509.56万元)。报送典型案例32件,报送率、合格率均为100%。三是抓实行政处罚。对镇康县汇华硅业有限公司、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分别实施了2000元和3000元的罚款、对云县振东硅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实行“一案双罚”,收缴罚款4.5万元,3户企业共收缴罚款5万元。

(九)组织有序,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县党政正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网络培训和东航清华大学•临沧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二是组织市内5户培训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在培训机构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培训机构现场核查。三是做好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师管理工作,全市共有专职安全培训教师43人、兼职培训教师26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19人。64人参加教师知识测试,合格58人,合规率90.63%。对没有参加上半年考试的教师进行考核。四是年内共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4080人参加考试,合格3863人,合格率94.68%。五是做好云南省2023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启动仪式,认真组织开展好临沧市“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书记牵头制作通俗易懂、震撼人心、接地气的127条安全警示宣传标语,市委把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和厅级领导调研检查的重要内容。

(十)作风务实,“两个革命”工作不断深化。一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让“严、勤、实、细、深、进、全、竞”的作风在应急管理系统落地生根,促进“清廉应急机关”建设。二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2023年初预算全局三公经费5.65万元,截至12月末,实际支付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65万元,实际支出2.65万元,共接待31批次、240人次。三是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值班抽查检查,适时开展值班业务培训,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提升重要紧急情况信息线索线上线下获取能力。截至目前,接报突发事件21起,未接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上报值班信息176期,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组织抽查检查96次,下发10期《节日值班工作提醒》、11期《值班通报》、7期《值班工作专报》。四是我市“深化运用‘1262’叫应机制 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被省委办公厅作为先进典型在2023年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第八批中进行通报。我市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在《云南新闻联播》和云南日报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十一)服务基层,挂钩村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选派2名干部到挂钩村云县大朝山西镇背阴寨村开展驻村工作,5月份完成1名驻村干部调换,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关心关爱和日常管理工作。张雪忠同志被评为2021年至2023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二是制定《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遍访工作。三是积极支持和帮助挂钩村争取各种资金支持共计12.25677万余元,包括购买扶贫产品,春节、“七一”建党节慰问,企业捐赠等资金。四是完成云县大朝山西镇背阴寨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我市企业小、散、弱,普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大,安全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主动、不及时、不彻底等情况比较普遍。同时,全市在建重点项目点多、面广、量大,特别是隧道建设项目多涉及穿越富水区、软弱岩层等复杂地质,安全风险突出。

(二)应急指挥体系不够健全。“全灾种、大应急”指挥体系还未形成,在防灾减灾救灾过程中,人员力量上存在力量分散、力量不足、素质不齐等问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协调不顺畅等问题,在技术保障方面存在数据资源共享度不高、指挥系统整合难度大等问题,在指挥调度方面存在指挥系统单一、统一调度难度大等问题,“一张网、一盘棋、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难度大。

(三)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压力大。临沧地理环境、地质地貌复杂,气候类型多样,自然灾害频发,极端天气频发,汛期时间长,大部分地区雨量较大,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突出。春季整体气温较高,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森林火灾风险高,加之一些地区火源管控仍然不严格,人为因素较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艰巨。

(四)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应急管理部门成立后,职能职责在不断增加,加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6个综合办公室,但没有配备与业务相匹配的工作力量,目前人员大部分从机关内部调剂,拆东墙补西墙,顾此失彼的情况突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全会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和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扛实应急管理部门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以战时思维、战时标准、状态、战时纪律抓实抓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以及我市77项贯彻措施,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按照全省机构改革要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在人员编制、组织架构、职能划转上进一步优化,配强配齐6个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应急管理队伍,实现向专业化、专职化转变。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灾种、大应急”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市政府批准建立完善指挥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构建“一张网、一盘棋、一体化”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常态化抓好防震减灾工作落实,严格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继续优化和实施“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强化物资储备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梳理好物资需求清单,积极争取资金,抓紧更新补充县级应急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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