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0-03-05 15:07: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yjglj/2022-00017  发布机构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3-05 15:07: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1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大安全、大应急”理念,把“稳中求进”作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加快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平安稳定。

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全面梳理重大风险。全面梳理分析地质灾害、地震、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等灾害领域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综合监管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防救措施,分别形成各领域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方案(减灾科、救援科、安全生产协调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落实管控措施。建立灾情管理机制,规范灾情统计、报送和发布工作,推动灾情统计报送队伍力量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协调做好救灾物资、资金保障,严格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配合地震部门修订完善《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地震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救灾科负责)。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加强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联系、协调、沟通,合力做好相关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在修订完善市级相关预案的同时,指导、服务好相关单位、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持续深入开展全市应急救援力量摸底调查,了解掌握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的现状,指导、服务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科学协调、调度相关力量参与突发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高火险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森林草原火灾指挥协调,有力有序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加强水情、旱情、汛情会商研判;及时部署重特大水旱灾害应急准备和风险化解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调研检查;督促指导抓好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小型水库,山洪、中小河流洪水等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处置水旱灾害(救援科负责)。围绕落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和百名专家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继续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依法依规对关闭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注(吊) 销;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和“五化矿山”建设;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调查与治理,按照“一矿一案”原则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督促挂牌督办的矿山验收摘牌;扎实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重大风险管控,从严实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安全许可及监管,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凡属“两关闭”范围内,一律依法撤销、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坚决关闭取缔。持续深化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4个专项治理,研究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源动态巡查机制和重大安全风险企业动态预警机制(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推进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部署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组织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组织签订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实施考核(安全生产协调科负责)。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制定出台值班工作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规范事故和灾情信息报送(应急管理信息中心负责)。

(四)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政策法规科负责)。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五)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抓紧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协调争取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部门内部“三定”规定,完成内设机构组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优化调整干部职工岗位。完成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套改工作(人事科负责)。

(六)推动形成“优化、协同、高效”工作格局。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原则,厘清防、救职能,推动各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抓预防、分级响应抓救援。积极推进各县(区)成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救援科、救灾科、减灾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灾情会商研判、信息报送沟通、应急预案衔接、响应级别划分、救援指挥决策、救援力量调动、灾情统一发布、物资调拨发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上下衔接有序、横向联动顺畅、信息传递快捷、指挥高效有力(救援科、救灾科、减灾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

(八)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省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建立与政府总体预案、部门专项预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救援科牵头,救灾科、减灾科配合)。

(九)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协助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紧急会商、部门联动、军地联动、救援力量协调调动、救援物资调运、救援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救援科牵头,救灾科、减灾科配合)。

(十)整合应急救援力量。采取依托矿山救援中心,逐步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建立紧急征用和救援补偿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协同做好消防救援、航空救援、森林消防、地震、油气管线、安全生产救援基地和救援队伍建设(救援科牵头,救灾科、减灾科配合)。

(十一)做好救援物资保障。立足主要灾种救灾实际需求,制定适应应急管理新任务新要求的应急物资储备名录,科学制定采购计划,依法依规招标采购,严格调拨使用管理;落实社会化救灾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灾害救助工作;按照“队库合一、效用合一”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实物储备、和合同储备、生产储备等储备途径(救灾科负责)。

四、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综合处置能力

(十二)以落实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为抓手,超前谋划“十四五”。组织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子项目临沧分项。继续推进台站勘选和土地租用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地震监测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推进云县地震台部分观测项目迁建综合观测站项目建设,力争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举办一期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班,指导学校、乡镇、企业等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继续推进南汀河断裂温泉数字化观测台阵项目一期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在有条件的站点增加监测项目;完成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系㳘的升级改造;做好“5.12”“11.6”等重要时段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依法开展全市重大、重要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市地震局负责)。

五、切实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十三)加快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一是依法依规淘汰关闭污染严重、不具备《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临政办政发〔2016〕5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的基本条件,且难以整改的小型矿山。二是继续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完成实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以来依法依规关闭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 (吊) 销工作;三是指导华新(临沧)水泥有限公司耿马河底岗石灰岩矿、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南伞镇帮小底攀花岭水泥用石灰岩矿2座矿山建成“五化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四是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金腊铅锌银矿2座“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示范矿山。五是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调查与治理,按照“一矿一案”原则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对镇康鸿骏公司芦子园铅锌矿采空区进行治理。六是持续开展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七是对挂牌督办的矿山进行摘牌。组织对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的永德县和顺石膏矿进行摘牌。督促临翔区组织对临翔区政府挂牌督办的云南正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翔区水淌田石场进行摘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改造;未单独设置控制室的乙醇生产企业按照规程要求完成改造,酒精生产车间的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与通风风机实现连锁;完成内部安全距离不足、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就地改造;关闭退出虽不在城镇人口密集区但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差且无法整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或部分生产装置;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风险分布和管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系统建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连锁经营率达到20%;所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自行安装具有不少于30天记录保存功能、能覆盖烟花爆竹堆放区域的视频监控设施或摄像头。切实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工贸行业监管数据库和台账;继续深化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和涉氨制冷四个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工贸行业百日专项行动,突出查大风险防大事故,摸清“3个底数”(工贸行业企业底数、高风险源点底数、高风险主体责任单位底数)、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

(十四)协调建设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分行业、分区域规划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项重点工程,抓紧推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及评估。继续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十项重点工程和防灾应急“三小”工程(救灾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十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开展执法交叉检查、执法专项督查、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法律顾问服务保障(政策法规科负责)。

(十六)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规范中介服务;持续开展“六个一”便民行动,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举措,扎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拓展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功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

(十七)完成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安全生产协调科负责,安全生产基础科配合)。

(十八)加强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厅做好相关工作(应急管理信息中心负责)。

(十九)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发挥媒体优势,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建立健全舆情回应制度、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对新闻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判分析、妥善回应各类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二十)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基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补充配备协管人员。继续加强安监站建设,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照应急部相关要求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人事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二十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深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局扫黑办负责)。

(二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策解读、事故查处、联合惩戒、风险预警、财务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十三)加强保密工作。加强密件管理、涉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密码管理和干部职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二十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任务;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强工会、妇联工作,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人事科负责)。

(二十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人事科负责)。

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十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着力推动产业帮扶、项目帮扶、设施帮扶和智力帮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减灾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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