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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成立党小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3-09 14:3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位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性,增强党员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经支委讨论研究决定按照党员工作岗位实际,把机关党员划分为3个党小组,分组情况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分组情况

  (一)第一组

  组  长:李淑仙

  成  员:茶学军  吴桂霞  余泽琦  戴云锋  刘  剑

  王  振  字晓文  赵卫民  周泽民

  (二)第二组

  组  长:窦盛荣

  成  员:何余庆  罗明军  吴茂才  唐保明  张贤斌

  丁良森  鲁忠华  乐世培

  (三)第三组

  组  长:邵  华

  成  员:王河良  刘启高  王宏伟  杨姿娥  曹志伟

  张明启  罗云东  施文华  李炳梅  李文正

  周晓林

  二、党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三)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机关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考核,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

  三、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每月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开展党内讨论等活动,并对每次活动做好记录;

  (二)组织党员贯彻落实支部有关决议和工作部署;

  (三)协助党组织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四)督促党小组成员按时收交党费,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五)完成机关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在党小组中的组织带头和协调联络作用,各党小组成员要积极配合组长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党小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推迟召开应向支部报告,特殊情况适时召开;

  (三)每次举行党小组会,都要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情况和列席人员名单、记录人姓名、会议议题,每个党员的发言摘要和学习讨论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