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 专题专栏 >> 党建 >> 正文

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委员职责及分工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    作者:   时间:2022-09-28 10:06:3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支部换届实际,经机关党支部委员会9月20日会议研究,现将支部委员分工及职责明确如下:

一、党支部书记茶学军

主要职责: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局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单位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妇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政治理论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组织生活会,搞好支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6.抓好支部与社区、农村基层党组织挂钩结对帮扶共建工作。

二、党支部副书记吴桂霞

主要职责: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三、党支部其他委员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组织委员李淑仙

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和第一党小组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党支部换届和党代表选举的相关工作。

2.负责支委会日常管理和党务公开,编制、填报党员名册,做好党员鉴定和考评,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彰、奖励党员的建议,定期完成党员及组织人事统计年报工作。

3.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负责草拟党员大会和支委会会议方案。

6.完成局党委和支部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宣传委员赵正华

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和第三党小组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组织好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局党委的决议、决定,提出支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3.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与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一道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4.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支部各项活动信息的整理、撰写、报送;收集、整理党员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并向党支部提出推荐上报上级党委表彰(表扬)的建议。充分利用广播、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5.完成局党委和支部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纪检委员窦盛荣

主要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纪检工作和第二党小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材料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5.完成局党委和支部交办的有关工作。


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