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2-20 16:14: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有效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深入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临治市办〔2022〕25号)精神,现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好宪法、民法典、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会议,每年组织举办一期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学法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普法宣传、干部培训等各项工作的重点内容,推动依法行政观念入脑入心。

二是周密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整充实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职责和统筹推进。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印发《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的实施方案》、《中共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任务清单》、《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任务分解方案》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政务服务管理年度各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优化履职方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1.推进政府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统筹市、县(区)两级相关部门在上一级清单范围内确认编制临沧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公布实施《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8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级清单共涉及29家市直主管部门(含加挂牌子机构)和12家中央、省驻临单位,共依法承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366项,其中:政府职权事项18项、部门职权事项348项;市本级实施297项、县级平均实施243项、乡级实施5项。市、县两级清单的公布完成,标志着我市上承国家、省的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正式建立。二是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行政复议改革,以及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情况,组织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部门权责清单开展动态调整。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责,严格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办法》、《党组班子全面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规则(试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严格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凡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实行全程记录,会后及时形成并公布会议纪要。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我局代拟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文件法律审查2份,完成“三重一大”法律审查存在问题整改。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审核机制。开展法律顾问调研摸底工作,落实律师顾问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台账,2022年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文件16份,出具审查意见书16份,提出意见建议53条。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长效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三统一”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台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现保留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

3.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深入。一是研究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统筹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全市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设置率达100%;全市通过“综窗”和“专窗”相结合,将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11823项,完成率达100%,发布率达99%,网上可办率达99.70%,全程网办率和“零跑动”率达88.90%,压缩承诺时限70%以上,全市90万余人注册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总办件量达230余万件;三是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线上办事“一次一评”,线下办事“一事一评”。截至2022年11月,全市评价总数58万件,主动评价率97%,好评率99.9%,差评整改率100%。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在市(区)政务服务2号大厅增设工位44个,配备智能化设备,设置24小时智能化自助服务区,进驻104项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截至目前,为办事群众提供自助身份证及材料复印、个人(企业)完税证明打印、专用发票领用、社保费缴费、办件信息及办事指南查询等自助服务43189次;五是完成“跨省通办”事项148项,除国家要求实现“跨省通办”的128项外,还增加了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机动车驾驶证补证换证、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等一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六是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工作,实行“一窗受理、无差别办理、一窗出件”,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渠道更加便捷,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

(三)强化监督制约,依法政务公开全面推进

1.加强政务服务微信、信息公开专栏、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公开渠道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2022年共发布信息公开专栏工作动态信息20条、通知公告10条、其他信息公开60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42期。

2.加大对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系统的信息发布监测和回应。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和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2022年接受市政协民主评议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共办理完成政协提案1件、配合完成人大建议1件。

(四)创新普法形式,宣传教育更加多元

1.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法规答题活动,党支部、党小组按期集中学习党内法规等。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宪法在你身边”云南省2021年宪法知识、法律援助法等线上答题活动180人次,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32个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以网络观看形式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邀请顾问律师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期。组织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全体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2.强化学法用法问效。一是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学习党风廉政、保密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4期。二是开展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测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3.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在政务服务大厅、门户网站专栏、民法典宣传栏等常态化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和视频。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普法人员不够专业、普法阵地建设创新不足,全员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不高。

(二)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不规范。存在部门权力事项编制不全面、不规范,责任事项与权力事项不对应,行政职权分类不科学等问题。

(三)政务公开质量不高。政务公开内容表面化、形式化,公开内容重结果轻过程、重成绩轻问题。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履行领导职责,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普法宣传、年度考核等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带头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截至目前,2022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3次,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化。2022年印发党组会议纪要20期、专题会议纪要4期、公共资源交易专题会议纪要2期。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按季度制定党支部学习活动计划,党支部学党纪党规坚持每月1次,共开展11期。三是组织召开“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暨法治政府建设大会,专题汇报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召开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暨现场观摩推进会,专题研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权责清单管理等工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临沧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普法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根治法治理念,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法氛围。

(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在公布《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为政务服务全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保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教育,形成人人都是法制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