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及申报认定工作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2-10 16:43:4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及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云退役发〔2023〕9号)精神,按照《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及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临退军发电〔2023〕1号)要求,现将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及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原则及方式

(一)考核评估对象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2021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的通告》中临沧市12所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即:临沧技师学院、临沧财贸学校、临沧卫生学校、临沧市农业学校,临沧交通运输集团职业培训学校、临沧共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临沧新梦想职业培训学校、云县宏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沧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二)考核评估及认定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考核评估及认定。其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临沧技师学院、临沧财贸学校、临沧卫生学校、临沧市农业学校,临沧交通运输集团职业培训学校、临沧共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考核评估及认定;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同级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临沧新梦想职业培训学校进行考核评估及认定;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同级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云县宏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考核评估及认定;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同级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进行考核评估及认定;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同级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进行考核评估及认定;沧源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同级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沧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考核评估及认定。

(三)考核评估及认定方式。根据《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及申报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临退军发电〔2023〕1号)要求,承训机构依据《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项目表》(附件1),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填写《2021-2022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意见表》(附件2)。已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机构,要整理退役军人的参训名单,形成花名册(附件3)并打印盖章。未实质性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也要提交《2021-2022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意见表》,并在自评陈述中填报原因。自动放弃年度考核自评的机构,视为自动退出承训机构目录。市、县(区)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成考核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属地内各承训机构采取现场核验、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并给予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等级评定。

二、申报条件、申报原则、时间地点、申报程序及认定

(一)申报条件。具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云政发〔2020〕32号)《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云退役规〔2020〕2号)明确的条件,有意愿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申报的承训机构须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有配套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培训质量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无违规办学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原则。申报受理、评审、认定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开展。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

2.申报地点

单 位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沧市临翔区南屏西路129号

周世红

张 丽

0883-2888099

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沧市临翔区白塔路101号

杨艳萍

0883-3065397

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云县爱华镇新云洲社区瓦窑坝广场北路6号

吕耐娴

0883-3229907

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凤庆县凤山镇凤平路中段

杨 道

0883-4215008

永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永德县德党镇永宜路4号

杨劲梅

0883-5216198

双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双江自治县北回归大道26号

李 美

0883-3081091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18号

周学梅

0883-3060981

耿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公园路42号

马兴卫

0883-6127111

沧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沧源县陵园路6号

虎 剑

0883-7122188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83-2888099,普中斌。

(四)申报程序及认定

1.书面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依据《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项目表》(附件1),逐项自评,按要求填写《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4),向市级或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承训机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申报材料(不包括《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培训机构印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2.市级受理、评审和认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市本级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受理工作。受理完成后,会同市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采取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和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本级受理的培训承训机构情况,并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认定。

3.县(区)受理、评审和认定。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辖区内本级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受理工作。受理完成后,会同同级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向同级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和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本县(区)受理的培训承训机构情况,并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上报市级。市级对县(区)上报的培训承训机构进行复核。

(五)建立黄页。依据《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市级统筹考虑专业设置和机构布局,审核确定本市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名单,并在3月31日前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评估结果并经审核后,统一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完成后,统一发布2023—2024年度全省承训机构黄页。

签约存档。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有关政策规定与承训机构签订合同,并整理承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附件:1.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项目表

2.2021-2022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意见表

3.2021年-2022年度培训学员花名册

4.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5.承训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6.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登记汇总表

7.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项目表

考核评估年度: 考核评估部门: 考核评估时间:

序号

考核评估项目

考核评估标准

考核评估要点

考核评估意见

1

承训机构基本情况

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屋设施租赁合同、收费批文和有关批文、教师名册和管理人员名册。

证书执照

合同批文

人员名册

专业设置

财务报表

持续经营情况


2

组织领导情况

组织机构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领导机构工作

责任落实情况


3

规章制度情况

建立完善与退役军人特点相适应、以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制度为基础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员平均到课时数达到总课时数的80%以上。

规章制度汇编

平均到课时数率


4

思想政治教育

注重退役军人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学员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学员在校操行优良率达90%以上。

德育工作

操行优良率


5

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和教学秩序规范,校园无重大责任事故、人身安全事故、不良事件发生,无重大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

管理工作

有无不良事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项目表

序号

考核评估项目

考核评估标准

考核评估要点

考核评估意见

6

教学力量安排

安排专职骨干教学人员,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认真编制施训教材、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教学设施和附属设施完善,理论课以实用、适度为原则,技能课以实操、实训为主体,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参训时间的一半。

新设专业、师资力量、教学计划、教学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教案、教学管理,配备理论教室、实训场地、电脑机房、图书馆、运动场地、食堂、宿舍等教学场地和附属设施。


7

校企合作情况

建立完善符合退役军人学员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教育培训,积极指导并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就业。

校企合作协议等材料。


8

招生入学情况

真实宣传,积极招生,按时开学,报到率高。

提供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办班通知、就读专业和学员名册,招生人数达到规定最低标准。


9

毕业就业情况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合格证书获取率90%以上,就业(创业)率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80%以上,学员就业满意率80%以上。

查看学员获证名册、推荐招聘情况、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回访跟踪情况、证书获取率、就业创业率、用人单位满意率、学员满意率。


10

培训补助资金

按照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政策,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管理使用。

无转让培训任务或委托第三方情形;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按批准项目标准收费。


考核评估年度: 考核评估部门: 考核评估时间:

附件2

2021-2022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承训机构考核评估意见表

承训机构

名称


培训专业

(工种)


法定代表人


统一机构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退役军人

培训人数

培训拿证率

%

推荐就业率

%

一年稳定

就业率

%

承训机构

自评陈述

承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考评机构

意见

专家签字:

考评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

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承训机构名称】填写承训机构全称,且与机构公章一致。

2.【培训专业(工种)】与《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2021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的通告》的目录一致。

3.【联系人】填写承训机构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业务部门的领导或业务骨干。

4.【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

5.已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要另附培训学员花名册,并提供对应的《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以及其他佐证材料;未开展退役军人学员培训的要在【自评陈述】说明原因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6.【培训拿证率】是指退役军人通过参培获取的相关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等(根据云退役规〔2020〕2号文),拿证率是拿证人数占参训总人数的百分比。

7.【就业推荐率】是指承训机构为退役军人推荐就业岗位的人数除以占参训总人数的百分比,要提供推荐就业台账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8.【一年稳定就业率】是指承训机构推荐就业后,退役军人实现了就业的比例,就业类型包括企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复学复读、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等,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9.【承训机构自评陈述】是2021年以来的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建议和意见,要求控制在1000字以内,内容较多的另附在考评表背面,控制在2页以内。

10.本表由承训机构填报基础信息和基本情况,并使用激光打印机双面打印。

11.本表原件交各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存档,承训机构和考评机构留存复印件。

附件3

2021年-2022年度培训学员花名册

承训机构名称(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州市

姓名

身份证号

退役

时间

学历

联系

电话

教育培训类别

培训专业

(工种)

培训后取得证书名称及编号

培训后就业单位

培训起止时间

















































































































































填表说明:

1.【州市】如“红河州或昆明市”。

2.【退役时间】格式为YYYY.DD,形如2020.09。

3.【学历】信息项: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中技)、高中、初中及以下;如果是在读生需要注明,如大学专科(在读)。

4.【教育培训类别】信息项: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其他。

5.本表请A4横向打印,并逐页盖章。

附件4

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单位性质


就业(创业)方向


统一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办学许

可证号


成立日期


业务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机构

注册地


机构

所在地址


发证机关


批准文号


邮政编码


机构级别


可同时容纳最大培训人数


占地面积

(亩)


建筑面积

(㎡)


实训场地

面积(㎡)


教室间数


礼堂容

纳人数


餐厅容

纳人数


教职工

总数


高级职称

教师人数


中级职称

教师人数


签约推荐就业企业及岗位薪酬情况


获得专业服务资质情况


培训项目/专业

培训学时

培训期限

培训价格

就业方向

培训成果

























承训

机构

承诺

申请承担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任务,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保证服从承训机构管理考核办法,按要求完成退役军人培训任务并推荐就业。因本单位原因未完成培训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退役

军人

事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此表正反双面打印,除承训机构意见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栏手工填写外,其余均为电子录入。

附件5

承训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书,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3. 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4. 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法定代表人征信。

7. 培训专业、工种和级别目录。

8. 收费批文及收费备案登记情况通告。

9.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10. 教师名册、管理人员名册。

11. 校企合作协议。

12. 上一年培训及推荐就业情况。

13. 上一年年度检查报告书。

14.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15. 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涉法涉诉情况。

16. 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印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6

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承训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

培训专业

(工种)及

等级

联系人

备注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1










2










3










4










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一)

公布单位: 联系人 : 公布日期:

序号

州、市

县(市、区)

承训机构名称

单位性质

承训项目

就业(创

业)方向

培训

价格

培训

时长

培训

成果

机构

级别

统一机构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1













2













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二)

公布单位: 联系人 : 公布日期:

序号

邮政

编码

法定代表人

可同时容纳最大培训人数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实训场地面积

教室间数

礼堂容纳人数

餐厅容纳人数

教职工总数

高级职称

教师人数

中级职称教师人数

主管部门或办学资质许可批准部门

姓名

身份证号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