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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01 12:5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广大老年朋友:

  近期,出现有些机构或公司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以养生会所或洗脚按摩房为场所,采取集中举办养生讲座、赠送礼品、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养生保健项目服务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与聚集,同时,伴随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无风险、保本金、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存在着重大风险隐患。具体表现形式为:

  一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采取无产品投资模式,让老年人虚拟购入老年产品,然后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承诺,再利用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小恩小惠的手段,让老年人放下担忧,自愿投入资金,接着打时间差转移到手的巨额资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

  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

  三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在缺乏养老实体基地或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的情况下,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诱导老年人提前充值预付,交纳床位费、养老服务费,并许诺以超过支付金额的高标准服务,以及高额投资回报,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

  四是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用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获得借款理财,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付给高利息,形成真抵押假收益的诈骗方式,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损失自担,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面对不断翻新、花样繁多的非法集资行为和利益诱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示广大老年朋友:

  一是千万别把辛辛苦苦积攒的养老钱打了水漂。经过几十年奋斗的老年人或多或少会有一笔用于养老的闲钱,这笔钱是老年人辛苦一生的积蓄,关系着老年人生活的安稳和幸福,请老年朋友一定要捂紧“钱袋子”,务必提高警惕,千万不上当受骗,造成血本无归,痛苦余生;也请年轻子女多关心关爱父母老人,多注意这方面的消息,及时与父母交流。

  二是千万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要特别警惕针对老年人的“无风险、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的诱导宣传,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忽悠,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利息”的诱饵,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

  三是投资理财必须找到正规金融机构。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首先看是否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业务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一致;再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里面。只有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都不得销售理财产品、不得开展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得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广大老年朋友,无论非法集资过程如何花样百出,但“万变不离其宗”,不法分子的最终目的都是想方设法套取老年人资金,非法占为己有。你们要坚决拒绝高利诱惑,珍惜血汗钱,守好养老钱。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款凭证等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市县处非办提交证据或线索。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市处非办:0883-2131161

  临翔区处非办:0883-2122996

  云县处非办:0883-3212122

  凤庆县处非办:0883-4293276

  永德县处非办:0883-5220050

  镇康县处非办:0883-6630345

  双江县处非办:0883-7624152

  耿马县处非办:0883-6122019

  沧源县处非办:0883-712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