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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工管发〔2017〕32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3-17 15:37: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9-180032-648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7-03-17 15:37: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信息分类:   通知   发文单位:   临沧工业园区
  文  号:   临工管发〔2017〕32号   发文日期:   2017-10-26 11:39:00
  文件标题:   临工管发〔2017〕32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临工管发〔2017〕32号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办、局、公司: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临沧工业园区环保问题清单,经研究,现将《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7日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整改落实省...

  临工管发〔2017〕32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局、公司: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临沧工业园区环保问题清单,经研究,现将《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

  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

  问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临沧工业园区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和上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与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规划环评未及时开展、产业定位不明确、工作机构不达标、污水处理未独立建设、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项目环保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下大力气开展综合整治,使园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环保工作执法,为园区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关于“工业园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未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的问题。

  临沧工业园区组建于2004年12月,是云南省第一批重点建设的30个工业园区之一,按“一园两片区”(临翔片区和云县片区)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临翔片区9.98平方公里,云县片区12.02平方公里。云县片区主要承担推进“工业化”的责任,在规划中主要突出工业,并综合配套商业、文化、旅游功能。临翔片区规划面积9.98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临沧城市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实现载体,完善城市功能并打造特色产业与经济的发展基地。临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通过后,根据临沧发展需求,县片区于2009年单独设立光伏产业园,临沧工业园区规划区仅保留临翔片区9.98平方公里。2014年,市委、市政府经过深入调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沧工业园区新区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4〕57号),《意见》提出临沧工业园区实施“东扩、南移、北进”发展战略,园区规划面积达50平方公里以上,形成以青华片区为核心、博尚片区和蚂蚁堆片区为两翼的“一核两翼”空间布局。临沧工业园区随后启动了东扩、南移、北进三个片区规划编制的前期论证工作,但由于大临铁路、火车站、玉临高速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规划均涉及三个片区,且项目规划控制要求未具体明确,因此三个片区规划编制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改措施:积极对接铁建、交通及上级规划部门尽快推进园区扩展片区规划工作并及时开展规划环评。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

  工作时限:相关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着手编制后,严格按要求同步做好规划环评工作。

  (二)关于“工业园区内商贸服务类企业占绝大多数,产业定们不明确,存在不同类项目混杂等现象,主导产业不突出”的问题。

  园区成立之初即将临翔片区定位为临沧城市功能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实现载体,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引入了商贸服务、生活配套、综合服务等企业和公共机构,导致工业主业不突出。为明确园区产业定位,2014年市政府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临沧工业园区新区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园区未来集中发展的特色农林产品加工、新材料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绿色制造、总部经济、现代商贸服务业等六大产业集群,并对各产业布局进行了安排部署;在2016市人民政府年印发的《关于加快临沧滇西信息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将临沧工业园区作为全市信息化发展的主阵地,在临沧工业园区建设临沧滇西信息产业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临沧工业园区全力加强信息化发展平台建设,先后建成了科技创新园、信息产业化服务中心、同创共创空间等三个信息产业服务平台,启动了临沧滇西农产品现代物流园建设,通过平台带动,吸引了临农E购、中国网库、土匀农业等一批电商企业入驻,完善了物流、设计等配套功能,初步实现了信息产业的集聚发展;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提出“启动建设滇西生物产业园,推进生物资源精深加工集聚发展”,根据报告要求,园区自加压力、主动请战,通过多方协调和反复汇报,市人民政府已确定在临沧工业园区建设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目前该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待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市城规委进行审定。

  整改措施:

  1.按照“两型三化”要求和园区产业定位,加快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招商局

  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

  工作时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加快对园区现有2.34平方公里可利用土地的征收报批工作,拓展园区发展空间,提升研发、设计、仓储、物流配套水平,推进信息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招商局、国资公司

  工作时限: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城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及时推进落实。

  3.加快推进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国资公司

  工作时限:2020年前完成。

  (三)关于“工业园区未设置环保机构”的问题。

  根据2011年制定的《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招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分局,由建设局负责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管理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等工作。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单独设立或主管部门派驻的形式,在管委会设置独立的环保机构并配强配齐工作人员,从根本上解决园区环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建设局

  工作时限:2017年内完成相关工作

  (四)关于“工业园区未建设独立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道或由企业自行自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最终进入临翔区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园区固体废弃物由临沧主城的垃圾处理场统一集中处理”的问题。

  因临沧工业园区的地理区位位于临沧老城以北,临翔区污水处理厂上游5公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沧城市总规已将园区纳入临沧市城市主城区范围,临翔区污水处理厂主干管横穿园区规划区。目前,园区建成区内,由园区自筹资金,实现了雨污分流,污水管已与临翔区污水厂主干管连通,工业厂区内的生活污水全部实现集中处理。生产园区污水根据不同污水性质,直接排入污水管道或由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道,进入临翔区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园区相应固体废弃物处理由临沧主城的垃圾处理场统一集中处理。

  整改措施:在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项目中规划布局集中污水处理站(用地5—10亩),并在拓展片区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相关要求布局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让企业排放污水可集中进行二次处理,确保工业企业污水排放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国资公司

  工作时限:2017年5月底前完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2018年内完成相关工作。

  (五)关于“工业园区内有企业存在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停用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接市、区环保部门对入园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明确整改要求,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达标,确保雨污分流设施按要求正常运转,对拒不整改或私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日常巡查检查制度,明确处罚措施,加强监管力度。三是完善企业入园程序,将建设及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列入招商引资协议中予以约定,确保新入园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建得起、用得好。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工作时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六)关于“工业园区内多个企业或项目存在环保手续不完善情况”的问题。

  临沧市盛源医疗产业有限公司、临沧市甜咪嘻食品有限公司、云南翰达塑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沧融锦科技有限公司五户企业未取得环评批复。

  整改措施:协调市、区环保部门对企业环评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限期完善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

  工作时限:2017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管委会主任徐家应同志为组长,建设局局长谢军同志、经济发展局局长罗景兵同志为副组长,建设局副局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招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局,负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督察组反馈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标语、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临沧工业园区环保整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舆论支撑。要加强舆情监控,引导舆论导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正视存在问题,端正工作态度,坚持以严格标准促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督查,强化考核。要加强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跟踪督办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导致整改进度缓慢、整改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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