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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工管发〔2017〕30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17 15:50: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19-180041-420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7-09-17 15:50: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信息分类:   通知   发文单位:   临沧工业园区
  文  号:   临工管发〔2017〕30号   发文日期:   2017-10-26 12:00:00
  文件标题:   临工管发〔2017〕30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临工管发〔2017〕30号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办、局,公司,各入园企业: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

  临工管发〔2017〕30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局,公司,各入园企业: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0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临沧工业园区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临沧工业园区消防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在园区范围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确保园区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园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华   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徐家应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罗景兵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

  谢  军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

  周继平   临沧工业园区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郭志勇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建荣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发局副局长

  胡先建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局副局长

  杨  李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局副局长

  杨建志   临沧工业园区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局,罗景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张燕玲、杨雅雯、杨洪康,具体负责落实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经发局负责园区生产经营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财政分局负责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工作,国资公司负责管委会办公区域、园区标准厂房及保障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同时结合《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应急分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临工管发〔2017〕18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园区应急小分队“园区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综合应急功能。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重点生产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部门间联合检查,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人员密集企业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督促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高危企业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水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企业消防治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危化品事故高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治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排查企业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

  4.开展茶叶生产加工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在摸清隐患存量的基础上,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着力增强与提高茶叶生产加工行业抗御火灾的能力,为打造优质茶叶基地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5.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全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公消〔2016〕1号),积极配合街道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辖区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配合临翔区全面完成辖区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调查评估工作。

  (二)着力提升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1.加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在充分整合单位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

  2.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支点,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辖区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3.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积极组织辖区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参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组织对辖区内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1次全面普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督促重点企业开展专职消防队业务大练兵,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高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部门和企业要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在园区企业QQ群及时转发省、市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在特殊时段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2.强化园区消防培训。每年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企业消防安全人员参加市上的消防安全培训。同时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园区消防安全培训。

  五、时间步骤

  (一)广泛宣传动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6月24日

  及时组织传达学习2017年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全面部署。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发局、建设局负责面向企业和建设施工对象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国资公司重点承担“管资产要管安全,管物业要管消防”的职责,挂钩重点企业和项目的领导要兼配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人人参与消防的积极氛围,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结合临沧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分别在标准厂房、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及保障房等地点悬挂宣传标语,将“消防法”及消防安全工作相关规定等纳入重点宣贯内容。

  责任部门:管委会各局办及公司

  (二)企业自检自查自改

  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及入园企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发动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部门、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并将自检自查情况上报园区经发局。

  责任单位:各入园企业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10月30日

  由经发局牵头建设局、国资公司组成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责任部门:经发局、建设局和国资公司

  (四)开展督促整改落实及“回头看”工作。

  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由园区2017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小组协调临翔区消防大队、临翔区安监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问题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检查整改活动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责任部门:经发局、建设局和国资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认清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部门、应急小分队成员单位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坚持“谁审批、谁承担”的检查责任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好生产经营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见边见底。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彻底予以消除。

  (三)督导问效,跟踪管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年底开展联合大检查工作,对各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和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出现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责任倒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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