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审计局2022年7月26日至8月20日,配合临沧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情况以及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重点进行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刻剖析,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逐条整改,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作如下简要汇报: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园区管委会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部门及国资公司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及安排部署相关整改工作。9月14日,管委会制定《云南省临沧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由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家应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管委会财政分局,主任由周云艳同志兼任,并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将责任落实到人。9月27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项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部署,确保真整真改,取得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截止10月28日,园区管委会已整改5个,正在整改10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问题
1.关于扩大开支范围发放产业扶持资金67.5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督促园区财政局收回扩大开支范围发放的产业扶持资金67.5万元
整改责任人:李建坤
整改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整改情况:截止2022年9月28日此问题已完成整改。9月28日,临沧工业园区财政分局收回扩大开支范围发放湖北长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7.5万元。
2.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未能真实全面反映企业应收款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责成园区国资公司及时查清原因,真实完整记录债权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责任人:杨建志、杨翩
整改责任单位:园区国资公司
整改情况:截止2022年9月16日此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年底,国资公司应收标准厂房租金收入未记账649.45万元。由于2022年2月、8月收到临沧海丝新梦园服饰有限公司缴纳租金90万元,3月收到云南容天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租金7.28万元,冲减2021年底欠缴租金80.82万元,因此截至8月31日,国资公司应收标准厂房租金收入实际应补记账金额为568.63万元。2022年9月16日,国资公司已在第30号记账凭证中将应收标准厂房租金收入记入其他应收款,真实完整记录债权资金。
3.关于专项资金未专账专户核算33158.59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国资公司应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
整改责任人:杨建志、杨翩
整改责任单位:园区国资公司
整改情况:截止2022年9月16日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截止2022年8月31日,国资公司账面反映应收火车站专户资金853.64万元,会计核算科目已从其他应付款调整为其他应收款,调整凭证号为2022年9月16日第27号记账凭证;截止2022年8月31日,国资公司账面反映应收高新首府专户资金17660.65万元、应收棚改专户资金1305.66万元、应付棚改专户资金17694.26万元,因高新首府项目与棚改项目实为同一个项目,故会计账务调整合并三个科目,调整后账面反映应收棚改专户资金1272.05万元,调整凭证号为9月16日第27号记账凭证,现国资公司账面上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反映应付棚改项目和火车站项目的余额已调整为零。
4.关于扩大范围补助减免房租资金232.2928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责成园区财政部门及时收回支付临沧国澳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减免房租补助资金(滇西农产品物流园厂房)232.2928万元。
整改责任人:周云艳、杨翩
整改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园区国资公司
整改情况:截止2022年10月28日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临沧工业园区财政分局于10月28日收回扩大范围补助临沧国澳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减免房租资金232.2928万元。
5.关于企业享受奖补资金后,未按合同约定兑付服务费,且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账务应计未计收益400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责成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完整反映应收款项,确保债权资产真实完整。
整改责任人:杨建志、杨翩
整改责任单位:园区国资公司
整改情况:截止2022年9月16日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对该笔应收澳华食品公司银行贷款担保服务费400万元,国资公司已于2022年9月16日第28号记账凭证中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记账反映,并已确认收入。
(二)正在整改问题
1.关于未及时兑付征地补偿费2620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及时足额兑付征地补偿费。
整改责任人:谢军
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
整改情况:园区建设局通过与临翔区国资公司、忙畔街道办事处共同对未及时兑付征地补偿费2620万元进行核实整改,截至目前已拨付征地补偿资金2214.016278万元。
未整改到位原因:欠付征地补偿资金统筹困难。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针对未完成拨付征地补偿资金406.93008万元,计划列入园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予以保障。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关于临沧工业园区机关其他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84.04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对往来款进行清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整改责任人:周云艳
整改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整改情况: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64.04万元中的2012年支付云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培训费0.17万元属管委会2012年度缴纳的“2012年干部在线学习培训费”,因至今未收到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款发票,导致暂付款一直挂账,现已对其作账务调整,已完成整改。剩余其他应收款63.87万元及其他应付款20万元(2020年收博士后科研站工作经费)正在整改。
未整改到位原因:一是由于卡蒙特服装制造有限公司两名股东出资(1.廖嘉出资20%即200万元;2.深圳卡蒙特轻纺服装有限公司出资80%即800万元)已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公司无资金清偿,加之法定代表人廖嘉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处理清偿欠款,因此2014年支付卡蒙特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尾款43.87万元长期挂账问题未整改到位;二是云南天地行通用航空产业有限公司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现已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相关人员无法联系,资金追缴困难,因此2015年支付云南天地行通用航空有限公司20万元长期挂账问题未整改到位;三是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经费已用园区本级财力资金安排拨付,因此2020年收博士后科研站工作经费20万元暂时无法支出,因此长期挂账问题未整改到位。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一是关于2014年支付卡蒙特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尾款43.87万元长期挂账问题,管委会将收集相关资料,尽快启动司法程序,收回相关借款。计划完成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二是关于2015年支付云南天地行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长期挂账问题,管委会将收集相关资料,尽快启动司法程序,收回相关借款。计划完成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三是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20万元(2020年收博士后科研站工作经费),计划由园区经发局对接市人社局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于2023年用于安排支付园区博士后科研站工作经费,计划完成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3.关于未严格执行《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关于被孵化企业的准入门槛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加强对临沧工业园区孵化器的监管,加强对入孵企业资格审查,发挥孵化器优惠扶持政策效益,精准实现孵化器的目标。
整改责任人:李建坤
整改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整改情况:经发局已与市科技局汇报,共同加强对孵化器的管理,并与临沧科技创新园、临沧市双创中心两个孵化器的运营商临沧中金科创园实业有限公司、临沧共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对接,要求相关孵化器进一步加大入孵企业的认定。
未整改到位原因:按照2020年省科技厅印发的《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厅负责省级孵化器的认定、考核评价、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州(市)科技局负责其辖区内孵化器的建设指导和认定推荐工作。每年12月份各孵化器将填报考核评价表,提交省科技厅进行考核评价时才能将超过孵化年限的在孵企业剔除。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计划按照文件要求,加强与市科技局的汇报,共同加强对孵化器的管理,统筹投促、税务等部门,开展孵化器专项清理工作,对孵化器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相关孵化器进一步严格入孵企业的认定,在12月底前的孵化器年报时,将已超过孵化年限的在孵企业剔除,不再作为孵化企业进行统计,不再享受孵化器优惠政策,并加强对入孵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杜绝超期企业入驻孵化器。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4.关于应收未收房租收入429.23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督促国资公司规范管理,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应收应付款进行全面清理。
整改责任人:杨建志、杨翩
整改责任单位:园区国资公司
整改情况:应收未收房租收入中廉租房商铺租金17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2020年9月园区国资公司收到廉租房商铺租金15.6万元,2021年8月收到1.4万元,2021年年底由于未开具发票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国资公司已于2022年2月13号凭证和9月32号凭证结转收入,现无应收未收廉租房商铺租金收入。应收未收标准厂房租金6笔412.23万元,园区国资公司已于2021年12月收到临沧千嘉云农食品有限公司缴纳1笔租金14.23万元,年底由于未开具发票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2022年2月16号凭证结转收入14.23万元,其余5笔标准厂房租金398万元,现尚未收回,期间已分别采取发放书面催缴通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措施进行催缴,目前正在整改。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关于应收未收临沧体道长茶叶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122.71万元,园区国资公司已于2020年年底向临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调解结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体道长公司以茶叶作为质押提交还款计划进行分期还款,国资公司正在积极对质押茶叶进行处置;二是关于应收未收云南瀚达塑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15万元,国资公司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向企业追缴租金;三是关于应收未收临沧融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94.95万元,法院已于2021年3月出具判决书,国资公司积极对接企业要求其明确还款期限;四是关于应收未收云南圣归元生物科技公司标准厂房租金84.36万元,国资公司督促企业按分期还款计划时限归还欠缴租金;五是关于应收未收云南金泰管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80.98万元,国资公司已于2018年向临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达成调解,但因企业无可执行财产导致无法收回欠缴租金。园区国资公司下一步将规范管理,对其他应收应付款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未整改到位原因:一是由于入驻园区标准厂房欠缴租金的五户企业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园区国资公司未能及时收取应收未收标准厂房租金;二是国资公司已对欠缴租金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企业不存在可执行财产,未能及时收回租金;三是欠缴租金企业质押物处置困难,未能及时变现,导致应收未收标准厂房租金收入未整改到位。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一是关于应收未收临沧体道长茶叶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122.71万元,园区国资公司计划积极寻找买方处置该公司质押茶叶,尽快变现偿还欠缴租金,如11月30日前未能顺利处置,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质押茶叶进行司法拍卖。二是关于应收未收云南瀚达塑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15万元,国资公司要求该公司提交分期还款计划,督促其按计划约定时间按时还款。三是关于应收未收临沧融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94.95万元,国资公司计划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是关于应收未收云南圣归元生物科技公司标准厂房租金84.36万元,国资公司计划于12月底前向临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其欠缴租金进行追缴。五是关于应收未收云南金泰管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租金80.98万元,国资公司将重新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及时查询该公司是否存在可执行财产,并提供财产线索向临翔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5.关于土地已征未批395亩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全面清查无批复土地情況,查明未能批复的具体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完善用地批复。
整改责任人:谢军
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
整改情况:园区建设局通过与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对土地已征未批395亩进行核实整改。目前物流园区已完成审批6.41亩,已纳入临沧市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组件报批60.77亩;临翔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地块范围报批67.93亩。
未整改到位原因:因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上位条件未明确、区域总规未批准,东拓区域尚未完全确定纳入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其次,该地块需调整补划部分基本农田等报批前置条件受限,导致已征收东二环197亩土地短期内达不到报批条件。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一是物流园区未完成整改62.89亩,计划列入临翔区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地块范围编制报批后,组织批次报批;二是东二环197亩下步待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上位条件明确、区域总规批准后,配合或协调临翔区人民政府,按新《土地管理法》要求推进报批工作。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6.关于土地批而未供204.855亩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确保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整改责任人:谢军
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
整改情况:园区建设局通过与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对土地批而未供204.855亩进行核实,截至目前已完成供地43.483亩。
未整改到位原因:因涉及规划调整、征迁、部分安置区占用面积复核、道路及绿化用地的供地报件资料完善等工作,导致剩余161.372亩土地短期内达不到供应条件。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一是将开展园区历年已批项目地和供地数据清理核实;二是依据核实情况,达到供地条件,逐一报批供应。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7.关于土地供而未用276.2765亩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对所属区域闲置土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查明未及时动工的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处置闲置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整改责任人:谢军
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
整改情况:园区建设局通过对土地供而未用276.2765亩进行核实,涉及项目规划方案需优化提升的4宗土地,面积188.1165亩。目前,项目规划方案已通过临翔区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现已上报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待审批后,立即通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开工建设。
未整改到位原因:因受片区规划调整,用地单位需按新的规划要求重新上报规划方案,且规划方案审批时限较长,其次涉企及单位需筹措建设所需资金。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一是涉及需开展项目前期优化及论证工作的3宗土地(75.074亩),由园区建设局发出限期开工通知,并要求企业上报开工建设计划,若不按计划期限开工,则函请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依规进行处置;二是涉及受片区规划路网调整影响,需调整已供应地块1宗(9.726亩),目前正在对接市区规划部门尽快出具规划意见;三是前期受政策限制及资金统筹影响的1宗土地(3.36亩),由园区建设局发出限期开工通知,并要求涉地单位加快规划方案报审及资金统筹,上报开工建设计划,不按计划期限开工,则函请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依规进行处置。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8.关于预留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套数及面积未达到可研批复及专债使用方案要求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切实按照《临沧工业园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临沧工业园区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棚户区改造内容。
整改责任人:谢军、杨建志、杨翩
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
整改情况:根据《临沧工业园区2018-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已在高新首府项目预留273套安置房,下步将在高新首府项目和高新家园项目增加预留166套房屋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满足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实物安置439户的要求。已完成货币化安置108户,剩余80户将根据临翔区征地拆迁情况,在原定征地拆迁范围内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未整改到位原因:项目实施以来,因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年度下达的棚户区改造指标未达到原可研批复建设套数,且棚改专项债券并未按计划金额获批,故该项目未按原计划安置套数完成建设。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一是积极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争取项目剩余套数建设指标,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二是积极推进高新家园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程序办理,尽快启动施工。三是积极配合临翔区,根据临翔区征地拆迁情况,在原定征地拆迁范围内做好征收补偿工作。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9.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研报告部分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条款,导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在园区1号路建设6297.16万元的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避免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合规风险的产生,将资金使用在棚户区改造主体工程及任务上。
整改责任人:谢军、杨建志、杨翩
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园区国资公司
整改完成情况: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目前正在建设的273套房屋工程总投资约为12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5500万元。园区国资公司已支付工程资金5500万元,其中使用债券资金支付4921.61279万元,自有资金支付578.38721万元,园区国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资金862.20692万元,用自有资金竞拍高新家园项目土地共计5001.27413万元(该项目现尚未动工,拟建476套房屋,其中166套为预留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占比资金1744.141818万元),以上园区国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资金共计3184.735948万元,还未能覆盖不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6297.16万元的3112.424052万元。
未整改到位原因: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需根据工程进度逐笔拨付工程资金,因此根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建设进度园区国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拨付款项未达到需整改不规范使用资金6297.16万元。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计划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积极筹措自有资金支付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建设资金达6297.16万元以上,完成全部整改。计划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10.关于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1个的问题
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未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9.949万元的问题,整改已收取44.594万元,未收取65.355万元。此笔资金欠缴单位为“临沧市瑞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11月向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延期,延至2020年12月30日止,现已逾期1年7个月,但仍未整改。
审计处理意见: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整改责任人:谢军
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
整改情况:园区建设局过程中多次下发催缴通知,并于2022年6月发送催缴律师函,此次审计组提出该问题后,园区建设局于9月27日再次下发催缴通知,目前该企业正在筹措缴纳该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
未整改到位原因:因近年房地产市场低迷,临沧市瑞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房产销售困难,资金无法回笼。
下步整改措施、计划和时限:将进一步进行催缴,切实了解企业需求和困难,指导和帮助该企业资产经营、销售,尽快完成剩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三、下步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
目前,园区已完成部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还有一些问题和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正在整改中。下一步,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和制度,强化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盘活存量,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着力决策和审批。针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园区管委会将严格执行审计整改相关规定,按照整改计划、措施、时限,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力争尽快完成问题销号清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从而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 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临沧工业园区(11.9).xls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