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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来源:.         2018-06-27 15:52:45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抢抓发展机遇,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的“大招商”氛围,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积极性,不断扩大招商引资成效,提高全市利用外来投资质量和水平,推动临沧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招商引资质量

  (一)强化产业招商。紧紧围绕生物产业和食品制造业、中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以锗为主的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现代物流和信息产业、以外向型轻纺为主的制造业等六大产业重点,聚焦“茶、果、糖、菜”精深加工,突出电力工业、食品加工业、旅游文化产业,以“建链、补链、强链”为思路,立足市场,瞄准产业龙头和技术领先型企业,着力引进关键环节和关连带动性强的支撑性项目,补齐薄弱环节,延伸产业链,打响临沧品牌,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招大引强的同时,“抓大不放小”,注重发掘引进一批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的中小型企业,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推动产业招商创造新成效。

  (二)突出招大引强。抓住全省“辐射中心”建设和“八出省、五出境”大通道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临沧在中国陆上连接“一带一路”的铁路大通道和连接印度洋、太平洋的高速公路大通道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以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营500强、国内行业100强企业和重大产业类项目为重点,制定个性化招商方案,集中力量狠抓一批投资额度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不断凸显重大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临沧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丰富招引内涵。扩大招商引资范畴,从单纯引进资金向全面引进技术、人才、模式和管理相结合转变。以临沧边合区、临沧工业园区、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特色工业园区等平台为依托,加强与高新技术企业、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高新技术应用对接,促进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支持品牌企业引进协同创新机构,鼓励专业研究机构和技术人才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二、创新招商模式,不断拓宽招商引资渠道

  (一)突出精准招商。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导向,进一步明确全市招商引资重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锁定目标区域和重点企业,定向开展招商推介,一对一进行洽谈对接。充分利用临沧的区位、资源、产业基础和对外开放等比较优势,加强与以缅甸为重点的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以及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环渤海和成渝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合作。紧盯东部沿海产业转移、央企国企转型,对应企业需求,选准招商和产业转移的承接重点,定向策划包装项目,有的放矢地选择客商,扎实有效开展精准对接,进一步增强招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以商招商。加强与各类商会、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驻外机构的联系合作,组织靶向企业来临沧考察投资。鼓励在临沧投资的企业以商招商,吸引配套项目,发展关联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形成政府主导招商与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招商格局。

  (三)加大网络招商。做好招商软件、网络系统平台的开发建设,对招商网、招商微信平台进行升级和改造,不断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招商流程,设置专业机构维护和专人管理,及时发布、更新招商项目信息,逐步实现招商平台网络化,网络招商便捷化,服务流程规范化,不断减少招商环节,缩短招商时间,节约招商成本,努力提升网络招商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探索新型招商。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社会力量、中介机构参与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教育、医疗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咨询机构、中介组织的联系合作,策划包装一批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用大项目引进大企业、带动大产业,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探索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充分调动驻滇驻临异地商会、外埠云南商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龙头企业以及资源丰富的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我市驻外办事机构的职责优势,开展驻点招商,构建社会化、市场化的招商新平台、新模式。

  三、注重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招商工作机制

  (一)健全招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招商委作用,健全由招商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招商工作专题协调会议、招商项目服务、部门联动等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共同推进,全面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献计出力。各招商委成员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谋划好相关招商项目、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做好项目服务工作,达到“有领导、有机构、有专人、有经费、有项目、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有实效”的目标。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统筹好本县(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各级侨联、工商联要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加大与国内外企业、商会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商务、工商、统计、招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健全项目策划储备机制。依托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把握市场热点和投资取向,策划开发包装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不断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全市每年重点储备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500个;8县(区)每年储备的招商引资项目分别不少于100个,临沧工业园区、临沧边合区分别不少于30个,各重点行业不少于20个。发改、财政部门要做好PPP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入库申报、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和可操作性,争取更多、更大项目进入省库、国库,争取国家更多支持,增强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入临投资发展。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定期删减补充更新,形成“开发储备一批、推介签约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运营一批”的良好态势。强化项目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库”和“商企信息库”,做到客商信息、招商信息全覆盖,实现好项目找对好企业,好企业找对好项目的精准招商目标。

  (三)建立招商项目评估监督机制。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对招商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招商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估。把好项目签约关,政府签订正式招商合同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并报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招商项目协议退出机制,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过程管理,对项目落地及建设生产过程每年进行后续监督评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约定,及时清理签而不落、圈而不进、占而不动、没有实质进展的项目协议。

  (四)建立企业资格审查机制。在企业引进、项目洽谈过程中,各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招商企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做到“四审查”,即:审查企业主观愿望是否正当、资格条件是否达标、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到位,负责任的甄别好、把关好,确保招好商、招优商、招大商。审查把关要与项目洽谈同步推进或提前进行,洽谈事宜及时答复企业。

  (五)完善项目保障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建立招商项目回访机制,实行市级领导挂钩服务重点招商项目、招商引资专项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做好项目落地全过程协调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开发储备、推介签约、落地服务、运营统计”的招商引资全流程再造。经市政府认定的市级重大招商项目,按照一个项目有一名市级领导挂钩、有一个协调小组服务、有一个实施方案推进、有一套优惠政策帮扶的工作机制,以项目为主线、问题为抓手、落地为目标,进行协调推进和督查督办。对新签约的项目,成立相应的服务小组,围绕项目可研、项目选址、环境评估等重点环节,排查一切影响项目落地开工的因素,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新签约项目的落地率。对在建的项目,主动联系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审批、规划、土地、环评等关键环节工作,确保在建项目快速推进,不断提高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产率,切实增强招商实效和质量。

  四、提升服务能力,不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一)完善平台承载功能。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突出主导产业,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标准厂房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强化要素保障,引导配套项目向园区聚集,提升人口聚集能力,发展“总部经济”,不断增强园区吸引力和承载力。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开发区)。鼓励园区改革创新,成立专业化招商队伍,积极与市外投资机构和国内发达园区合作建设“园中园”。以繁荣市场消费、活跃商贸流通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区人口聚集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和承载力。

  (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区域信用等级和国有龙头企业信用等级,保证大额度资金进出通畅、安全和合理回报。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基金公司及产权、股权交易平台,建立市级资金调节池,鼓励扶持企业通过投融资机构解决资金问题。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提早介入项目洽谈,跟进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信息咨询服务业,降低项目运营成本,促进招商企业健康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采取基金导入、投资入股、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设备补贴、物流补贴、培训资助、社保补贴、租金补贴、厂房代建、设备代投、股权合作、上市奖励、贡献奖励、人才奖励等方式,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扶持。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出台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产业差异化和区域差异化招商引资政策,整合各类资源,用足用好国家、省、市配套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投资额度大、发展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的重大招商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盘子,认真做好土地供应、财政资金支持、银行贷款贴息、信贷支持、产业基金、要素保障等工作,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并按照“一事一议”给予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四)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对临沧来讲也是关键一招,是要永远抓下去的关键一招。招商引资不能单靠行政命令,而是要打造良好环境来吸引企业。各级、各部门要下定决心,齐心协力,用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着力打造良好的政治、法治、社会、治安和生态环境“五个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最大限度地吸引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企业参与临沧的建设,努力把临沧建设成为人人喜欢来、人人感到安全、人人感到舒心的“聚宝盆”和幸福向往之地。

  (五)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积极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努力实现让企业“只跑一次”办完所有手续,着力打造服务最优、门槛最低、审批最简、信用最好、安全最高和低物流、低税费、低要素、低物业、低融通的“五最五低”招商环境,增强全市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努力将临沧软环境打造成云南最优、中国最优,为跨越发展提供最优质的“供给”和最有效的保障。

  (六)做好客商优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来临考察客商、企业的服务工作,认真落实“项目清单化、责任部门化、服务全程化”要求,耐心听取客商诉求,热情介绍临沧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合作方案,高质高效、合法合规促成项目签约落地。在项目洽谈过程中,凡是客商点名要求会见领导的,一定要抽出时间接见客商。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临沧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说“不要找我”、“这个事我不管”等生冷硬的话语和态度,确保真正做到接待客商热心、听取问题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提供帮助诚心、解决问题真心,着力营造良好的暖心的招商服务环境。

  五、强化组织保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一)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实践人、第一推进人”,统筹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亲自研究和安排布置招商工作,亲自会见客商,亲自带队外出招商,亲自洽谈项目,亲自挂钩服务项目落地,亲自协调解决招商引资企业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市级领导带队外出招商,结合招商任务和招商重点,市级四班子主要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每年至少带队外出招商2次,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带队外出招商4次。各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招商工作的支持力度,主要领导定期安排招商工作,带头外出招商,牵头服务招商项目,着力构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招商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县(区)、园区落实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招商引资工作格局。

  (二)加强招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市、县(区)两级招商部门力量,给予必要的人员编制,把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熟悉项目、熟悉企业的人才吸纳到招商队伍,把开放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特别要让年轻后备干部到招商引资岗位进行锻炼、施展才华,切实配齐配强招商部门领导班子和招商干部队伍。建立招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确保招商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每年选派一批招商干部到省级部门和沿海发达地区交流学习,丰富工作阅历。同时,吸收接纳一批省级部门和国有企业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招商一线挂职锻炼,帮助指导招商工作。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着力建设“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干部队伍,努力实现“两库三化”目标,即项目库、客企信息库,办公自动化、业务模块化、招商网络化,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努力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临沧跨越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三)加大财政专项投入。保障招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专项安排用于招商项目包装、外出招商活动、中介招商、招商项目库建设等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列支一定数量资金,用于聘请国内外专业机构、中介机构、第三方包装策划招商项目、开展外出招商活动、人员培训等,保障招商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加大招商引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优化招商引资考核项目及分值设置,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加大奖惩力度。依照《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市级每年设立200万元的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对完成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区)、园区和部门按照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奖励;对改善投资环境、搞好优质服务、成绩显著的联系、协调、服务部门的公职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对在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自然人,当年引进产业投资实际到位5000万元以上,给予5‰的奖励;对投产快、效益好的投资者给予相应奖励,切实激发全社会参与招商、服务招商的积极性。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由市招商委办公室提出相关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目标督查和考核奖惩,对完不成年度考核指标的年终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真正使各级领导干部目标有压力、招商有动力、工作有活力。

  (五)营造浓厚招商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线下与线上等多种渠道,借助“南博会”“商洽会”“旅交会”“边交会”“亚微节”等市内外举办的重大活动,精心策划一批有影响、有声势、有实效的招商推介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临沧形象、发展优势、投资环境。大力宣传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活动,招商工作创新举措和优秀招商事迹,倡导服务招商、服务项目、服务客商、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全社会抓招商促发展、抓开放谋合作的舆论导向。

  (六)强化督查督导管理。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招商引资工作中,在开展各类招商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做到热情、务实、节俭,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铺张浪费,不做表面文章。加强对招商引资领域的监督管理,严禁借招商引资名义,公款吃喝旅游;严禁乘招商引资之机,索取收受贿赂;严禁以招商引资为由,套取国家资金;严禁只图招商引资政绩,不顾损害国家利益;严禁以招商引资之名,违规插手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使用;严禁以招商引资为由,违规高标准接待。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在招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采取虚假投资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外来投资待遇的外来投资企业,由相关部门取消其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招商流程,完善工作程序,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依法招商、规范招商,坚决防范和纠正招商引资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2018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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