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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来源:         2018-06-27 10:03:00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临沧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和云南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理顺监管关系,明确监管职责,剥离企业承担的盐政执法职能,建立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上下统一、监管到位的盐业监管体制。

  二、基本原则

  职责明确。依法进行食盐专营管理与监管,明确各级政府食盐行业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盐政执法职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监管体系。

  政企分开。剥离企业承担的盐政执法职能,企业回归市场竞争主体,政府依法履行盐业行政监管。

  上下统一。建立上下统一、业务归口的市、县(区)、乡(镇)三级盐业专业化监管体系,探索创新基层综合执法监管模式。

  稳妥实施。严格市、县(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报批制度,统筹解决改革所涉及的编制调整、经费来源、人员安置等问题,按期完成盐业监管体制改革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能职责,强化部门职能发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确保食盐供应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做好政府食盐储备和管理、应急调运和价格监测,加强食盐供应应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哄抬食盐价格等违法行为,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检测,公布人群碘营养状况,防治碘缺乏危害;市委编办对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涉及盐业监管职责及机构编制划转的事项进行审核,并按照程序报批;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对盐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有关工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二)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构建专业化监管体制。各级政府要强化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合理布局市场监管资源,推动工作重心下移,统筹安排好行政区域内盐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综合执法监管模式,尽快形成完善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赋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增加县(区)、乡(镇)市场监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三)剥离盐业企业承担的盐政职能,加强过渡期食盐安全监管。在改革过渡期,新的监管体系未建立前,现有的监管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防止出现监管空档期。在推进改革中,剥离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承担的盐政执法职能,由市、县(区)工信、食药监、工商、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发改(物价局)、卫计、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要求依法监管,确保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企业应按照国家新的盐业监管法规和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市、县(区)改革领导小组要全面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行为,确保食盐市场安全稳定,为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四)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确保供应安全。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强化政企沟通,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防止出现非正常供应情况;加强政府储备管理、应急调运和价格监测,增强供应应急的处置能力。盐业企业要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确保供应安全。

  四、强化组织领导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负总责,市、县(区)政府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政企分开、盐业行业管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盐政执法的部门及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细化本部门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结合部门(单位)职能对涉及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进行认真研究,做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3月底前完成职能移交、职责调整等有关工作,按时完成盐业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盐业体制改革的指导,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县、(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3月上旬前报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县(区)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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