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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临沧市(部分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问题)市级验收情况表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   时间:2022-04-29 16:55:58   点击率:

组织验收情况表

组织验收单位:临沧市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1年 12 月27日

环境问题

部分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督察指出问题描述:2020年下半年,云南省委对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开展专项巡视发现,三个市州毁林种茶面积近10万亩,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整改时限

2021年底


整改目标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坚决维护好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共清理核查疑似图斑1292个,面积13640.55亩;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图斑241个,其中:专项整治图斑1153个,面积12682.8亩,违法图斑121个;省委巡视组移交图斑111个,面积693.9亩,违法图斑59个;“回头看”新发现图斑28个(细斑115个),面积263.85亩,违法细斑61个。一是查处行政案件239起、刑事案件12起,其中:专项整查处123起,省委巡视级移交问题整改查处60起,专项整治“回头看”查处56起。二是处罚涉案人员247人,收缴罚款31.16万元,其中:专项整治处罚124人、收缴罚款14.43万元;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处罚62人、收缴罚款3.89万元;“回头看”处罚61人、收缴罚款12.84万元。三是依法收回国有、集体林地872.4亩,其中:专项整治收回788.55亩;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收回83.85亩。四是恢复植被1839.15亩,其中:专项整治恢复植被1566亩、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恢复植被273.15亩。五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有关问题线索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其中:党员24人,领导干部8人。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是þ否£

编制单位

临沧市委、市人民政府

组织

审核单位

临沧市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措施1:扎实开展森林督察、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坚持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通过采取媒体曝典型案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等方式,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责任单位

8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

2021年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þ

其他情况:

措施2: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

8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

2021年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þ

其他情况:

措施3: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对省级下发疑似违法图斑的核实认定、案件查办、植被恢复等工作开展“回头看”,完善规范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

8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

2021年年底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þ

其他情况: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是þ否£

责任单位

8县(区)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

验收

结论

查处行政案件239起、刑事案件12起,其中:专项整查处123起,省委巡视级移交问题整改查处60起,专项整治“回头看”查处56起。

责任追究

是þ 否£

责任单位

8县(区)纪检监察机关

验收

结论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有关问题线索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次)。

信息公开

是þ 否£

验收结论

8县(区)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群众满意

度调查

是þ 否£

责任单位

8县(区)林业和草原局

验收

结论

8县(区)均已对所涉辖区的村组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对自查自验的结论认定

自检自验结果达到市级验收要求。

验收结论及签字

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