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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第二十批总体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5-06 11:49:00   点击率: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26日,临沧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265号”第二十批1件群众举报问题,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并认真进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十批交办临沧市共1件信访举报件,受理编号X2YN202104250030的群众来信举报反映:“临沧市临翔区上忙布村一家废品加工厂直排生产废水,噪声扰民严重”。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举报件转办至临翔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迅速核实举报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核查,第二十批1件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

  第二十批1件转办件与本轮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无关联。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举报“临沧市临翔区上忙布村一家废品加工厂直排生产废水,噪声扰民严重”的问题。

  现场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信访举报的临沧市临翔区上忙布村废品加工厂为向应梅(残疾人)废旧品回收加工点,收购的废旧塑料制品经分类后,进行破碎、风选、装袋、外售。破碎、风选加工工序未在封闭空间,无降噪等污染防治措施,经开启破碎设备核实,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建设有1座4.5立方米的破碎过程生产废水两级沉淀池,沉淀池设置有废水排放管,连接至回收加工点旁沟渠,现场检查时无生产废水外排。

  三、处理整改情况

  经查证,本批次转办的1件举报件,立行立改0件、限期整改1件;截至5月2日18:00,对第二十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共0件,限期整改1件;下达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举报问题处理情况:督促该废品回收加工点停产限期整改存在问题:(1)规范建设厂房,合理划分堆放区、加工区等,回收品、成品分类规范堆存,不得露天堆放;(2)破碎、风选工序采取降噪隔音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噪声达标排放;(3)对现有沉淀池进行扩容增效,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4)完善废旧回收加工点雨污分流措施,防止雨水进入生产区,禁止雨污混排;(5)建设生产废料、沉淀池清理废渣等废弃物堆放点,废弃物装袋后规范堆放,按要求拉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四、总体办结情况

  未办结1件。

  五、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临翔区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及时公示交办举报件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公开网址分别如下:

  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index.html

  http://www.ynlx.gov.cn/lxqrmzf/lxqrmzf/ztzl3/zysthjbhdc18/index.html

  六、下步打算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全面准确核实举报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