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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7-09 12:55:00   点击率:

  近期以来,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发展迅猛,我市边境疫情防控压力巨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剧增,为坚决阻断境外疫情输入,守好国门,切实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临沧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通告如下:

  一、对境外入境回流人员进行严格隔离管控。对所有从指定口岸入境回流中国籍人员进行严格闭环管理,精准管控,严格执行21(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隔离第1、4、7、10、14、16、21天开展7次核酸检测,其中在第1、14天实行采2份鼻咽拭子样本、使用两种试剂、两台检测设备平行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对进入边境县人员进行严进严出管理。对进入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的外来人员,全面落实严进严出管控措施,须持“云南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持前往目的地接收单位(村〈社区〉、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审核同意,并报县(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和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对离开上述3县的人员须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地所在单位(村〈社区〉、乡〈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审核后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具的证明方可通行。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从严查验。全市各检查站点严格查验从瑞丽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拟进入我市的相关人员,严格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情况,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进行劝返。对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进入我市辖区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就地就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四、对疫情风险人群进行从严排查管控。对自2021年6月20日以后从瑞丽市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就地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纳入社区网格管控。严格跟踪管理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的经国内其他城市中转入境解除隔离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解除隔离人员、新冠肺炎出院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采用鼻咽拭子,两种试剂、两个实验室平行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相关费用自理。

  五、对广大群众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提高全民防护意识,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校园、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生产生活重点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测体温、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和规范佩戴口罩要求;加强对境外入临返临人员的排查移交,在机场、客运站、火车站等人员流动重点场所,在扫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的基础上,做好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工作,实现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测体温、戴口罩、云南健康码、行程卡扫码查验全覆盖、无盲区,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六、对跨境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从严打击。认真落实口岸通道管控措施,引导鼓励在缅中国籍公民从口岸、通道合法入境。持续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对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严格执行“七个一律”惩戒措施,坚决斩断非法出入境链条,杜绝境外疫情输入。

  七、对违反防疫规定行为进行从严惩处。广大群众要积极主动关注疫情态势,减少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非必要往来;近14天内有瑞丽市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服从属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鼓励群众举报故意隐瞒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和14天内有瑞丽市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对拒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侮辱攻击防疫工作人员、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拒不服从安排造成疫情输入扩散、造谣传谣引起群众恐慌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