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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22-09-22 16:24: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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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拍卖、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拟订会展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开拓国际市场;负责市内党政机关举办境内展会活动审批(备案)、指导和绩效评估(节庆活动除外);制定会展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会展业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承担会展业统计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争取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并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省市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易有关工作。

(9)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贯彻省、市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制定我市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授权参与东盟国家区域性经济组织相关的会议和活动,负责与中国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商处有关业务联系;归口管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工作。

(11)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市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审批全市经贸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事宜;归口管理全市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3)负责全市对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国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通关开放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17)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18)有关对外援助职责分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市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19)负责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临沧市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接受国内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仲裁业务,承办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活动、经贸论坛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协调、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本市举办的经贸和技术展洽活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决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务经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一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落实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市场供应应急处置方案制定等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措施,服务保障商贸企业复工复产。三是组织力量全程参加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处置工作,全力组织协调物资储备调供,确保市场稳定,全市商贸企业未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况。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1.21亿元,同比增长17.1%,完成目标任务355.06亿元的104.5%,增速位列全省第4位;完成批发业商品销售额177.86亿,同比增长5.3%,完成目标任务201.06亿元的88.5%,增速位列全省第14位;完成零售业商品销售额300.57亿元,同比增长22.9%,完成目标任务290.99亿元的103.3%,增速位列全省第5位;完成住宿业营业额18.02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目标任务17.3亿元的104.2%,增速位列全省第8位;完成餐饮业营业额55.61亿元,同比增长13.3%,完成目标任务58.92亿元的94.4%,增速位列全省第14位;完成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9528万元,同比增长19.95%;完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4653.1万元,同比增长7.12%;完成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36.25亿元,同比下降34%,完成目标任务63.12亿元的57.4%,增速位列全省第15位。

2.积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围绕壮大全市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全市商务系统百名干部入企驻企服务商贸流通企业活动,编制全市现代商业企业家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并有序组织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和参加商洽会、第四届进博会、厦洽会、上海“花博会”临沧绿色食品展销及产销对接活动、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第八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第十五届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全国农商互联暨乡村振兴产销对接大会、第二十五届上海环球食品展,与云南省贸促会到湖北武汉共同举办“滇鄂一家亲·临沧好产品—滇品入鄂首场”推介会,助推临沧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

3.扎实推进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完成临沧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规划建设加油站159座。二是完成加油站年检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年销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安装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油气回收监控设备。三是积极履行有关废品回收企业投诉举报问题市级牵头单位的协调指导、督导职责,主动会同相关县区及部门等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督促有关废品回收企业加快整改,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向上申报争取和积极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建设。

4.电商物流工作取得新进展。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和验收扫尾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县级电商服务中心8个、乡镇电商服务站7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764个。全市共培育物流企业410户、物流个体工商户88户,2户企业纳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省级试点企业,获得600万元资金支持;完成AAA级物流企业认证综合评估,新增1户AAA级物流企业,获得1360万元资金支持。全市共培育邮政快递品牌13个,有企业网点558个,建设快递标准化营业网点264个,其中,邮政公司下辖快递网点98个,民营企业网点460个。民营企业中,持证企业44家,分支机构205家,末端网点211家,使用新能源汽车136辆。经过认真组织申报,耿马自治县被商务部纳入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第二批)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5.服务外贸外资水平进一步提升。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取得突破。组织各县区积极申请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证,其中凤庆县核桃基地获省级外贸转型基地认证,目前积极推进凤庆县核桃交易托管交易中心项目,形成原果干货交易、核桃成品交易、线上交易的大型交易市场,依托基地,培育外贸发展新力量,不断优化商品结构。二是积极推进边民互市创新改革业务。目前已完成备案边民互市合作社2户、边民互市个体户155户,实现边民个体备案3568人,于6月8日开具了清水河边民互市二级市场第一张增值税专票。积极推进南伞新城社区互助组、南伞德胜社区互助组、勐董镇永和社区边民互助合作组和芒卡镇边民互助合作组等4个边民互助组对接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备案手续。开展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第二批落地加工试点企业申报,申请落地加工拟备案企业19家。利用外资取得突破。组织完成外资企业年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推进外资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华能澜沧江(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沧瀚洲食品有限公司落户临沧,投资总额1.3亿元,截止11月25日,实际到位外资23.47万美元,突破了我市利用外资近两年的困难瓶颈。四是贸促工作取得新突破。贸促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市级改革方案起草,镇康县依托商务局设立了贸促办。经云南省贸促会批复同意,于10月22日授牌设立中国—缅甸商务理事会云南联络办公室临沧工作站,成为全国第二、云南首家州市工作站。目前,正在开展中缅商务理事会云南联络办公室临沧工作站镇康、耿马、沧源、临沧边合区4个工作点筹建工作。

6.口岸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扎实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边境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关口前移,防治隔离在外”的要求,与各口岸管理、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严格闭环管理,坚决把疫情堵在国门之外,确保了国门安全。二是完成了三个口岸的口岸国门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依托口岸加快境内外联动发展的口岸经济区雏形正在形成。三是继续做好口岸扩大开放工作,组织向国家口岸办上报了南伞口岸125通道临时开放、孟定清水河口岸货运专用通道临时开放的申报材料,正在组织孟定清水河口岸允许第三国人员和货物进出的申报材料。四是口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孟定清水河口岸新联检楼通过验收,南伞口岸125通道通勤备勤条件得到完善,海关一批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正在推进。孟定清水河口岸成为运抵直通试点口岸和玉米青贮饲料试进口口岸。

7.对外开放平台和载体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中缅(清水河)边境经济合作区联动共建取得新进展。经多次沟通磋商,临沧与缅甸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在共建清水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镇康125跨境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缅甸商务部多次专题研究共建边合区事宜。二是驻缅商务代表处作用日益显现。缅甸疫情发生后,腊戍、内比都、滚弄和曼德勒4个商务代表处迅速掌握缅甸及当地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商务局报送缅方疫情进展、防控措施以及相关情况。三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实现新突破。目前,全市2家对外劳务企业与多家劳动机构达成了合作意向,正在进行劳动力市场调查,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开展对外劳务输出业务。四是小外经合大幅增长。1-10月,全市有8户企业12批次开展边境地区对外工程承包,合同总额1.19亿美元,带出设备金额187.34万美元,主要合作项目是佤邦南邓市政建设项目、蔗地机械耕作及道路设施修建,带出设备主要有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和装载机等。五是缅北农业综合开发合作深入推进。目前,全市有替代企业12户,替代品种包括甘蔗、橡胶、玉米、稻谷、核桃、坚果和茶叶等11个品种,累计种植面积131万亩,种植产量23.32万吨,替代种植吸纳了大量当地烟农,为烟农开辟了新的收入渠道。2020至2021榨季,南华糖业在境外种植的74.23万吨甘蔗全部入境入榨。

8.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紧围绕定点扶贫、行业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等三个切入点,扎实开展商务扶贫工作。一是定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年内为脱贫攻坚挂钩点镇康县南伞镇轩岗村安排工作经费3000元,局主要领导年内1次带队到挂钩村进行工作调研指导。今年5月份起挂钩云县后箐乡菠萝村乡村振兴建设示范点,选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局主要领导年内2次带队到挂钩村进行村庄规划提升等工作调研指导。二是扎实开展行业扶贫。随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市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和完善,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东西部协作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积极配合上海崇明区加快推进“百县百品”直营店建设,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菠萝村)大米加工厂SC认证体系建设资金20万元,支持沧源县班洪乡“班洪四大嫂”小米辣系列产品SC认证体系建设资金20万元,正组织实施农产品销售精准对接和农产品认证及品牌创建企业奖补工作。

9.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全面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推进商务领域的“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等各项专项行动。二是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加油站等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切实担当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落实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轮班定时到玉龙花园社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社区网格化联系点常态化巡查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了商务领域的平安稳定。五是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六是完成“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商务局内设局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科、国内贸易促进科、电子商务和物流产业发展科、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管理科、边境经济发展科、口岸管理科、贸促会办公室、电商中心9个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单位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商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8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其他收入0.87万元,占总收入的0.09%。总收入与上年1082.67万元对比减少94.33万元,同比减少8.71%,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减少边交会拨款200万元,因此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商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83万元,占总支出的55.01%;项目支出531.37万元,占总支出的44.99%。总支出与上年1022.35万元对比增加158.85万元,同比增长15.54%,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51万元,因此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83万元。较2020年661.13万元,减少11.30万元,同比下降1.7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39.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5%。人均基本支出为24.07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37万元。与上年361.23万元对比增加170.14万元,同比增长47.1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市商务局专项工作经费70.70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工作的相关活动开支。组织市内企业参展各类展会,举办“抗‘疫’促销·临品出滇”推介会次数、召开全市商务系统工作推进会议、召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等支出。

二是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资金0.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动服务和融入中缅共建“一带一路”和中缅经济走廊,发挥临沧通道特有优势,持续以“四个先行”推动对缅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不断巩固和深化中缅传统“胞波友谊”,助推构建中缅命运共同体。

三是2021年第二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省以下实施)的专项资金99.98万元,主要用于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产销对接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来,切实解决我市农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等“卖难”问题,构建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精准对接推进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支出。

四是第一批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3.51万元,应强边固防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加强资金执行进度,并用于口岸运行维护、机构运转和协管(检)人员补助等方面支出。

五是企业培育和促销费补助资金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提高限额以上占比;加强市场统计监测工作,对全市承担报送周报、月报、旬报、年报的内贸流通监测企业进行统计监测等。

六是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8.30万元,主要用于边境小额贸易保持增长,边民互市贸易保持增长,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完成,边民参与率有所提高,互市点交易能力提高,降费成效明显等支出。

七是2019年外经贸内贸省对下(绿色产销对接活动)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0.56万元,主要用于临沧绿色食品(上海、武汉)产销对接活动,进一步激发临沧绿色食品的市场活力,不断扩宽临沧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助力企业及产品扩展市场占有份额等支出。

八是2019年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87万元,主要用于家政服务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建立信用档案的家政企业所属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诚信宣传在建立了信用记录的家政服务员的覆盖率;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等支出。

九是2021年限额以上企业培育促销费第一批奖补专项资金10.50万元,主要用于减少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大力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全市消费恢复增长等支出。

十是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63万元,主要用于边境小额贸易保持增长,边民互市贸易保持增长,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完成,边民参与率有所提高,互市点交易能力提高,降费成效明显等支出。

十一是2020年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35.6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内外市场开拓,通过参加或举办展会、举办活动、宣传推介等方式,多渠道开拓市场;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发展线上模式,提高办事效率;举办与“两稳一促”相关的培训活动,及时传达解答各项政策精神,提高商务服务能力与水平。

十二是2019年稳增长商贸进出口专项资金43.25万元,主要用于主动服务和融入中缅共建“一带一路”和中缅经济走廊,发挥临沧通道特有优势,持续以“四个先行”推动对缅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不断巩固和深化中缅传统“胞波友谊”,助推构建中缅命运共同体。

十三是2020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3.6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安票毒部门开展中老、中缅禁毒联络协调机制工作;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支付聘请中介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实地勘测,监餐检查、绩效评价和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指导等项业务管理性开支。成立工作小组赴缅甸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聘请中介机构,对替代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替代项目编制,替代工作经费补助等支出。

十四是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贸易规模继续扩大,服务进出口稳定增长,加强服务贸易主体培育,加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十四五”及统计。

十五是2020年中央外经贸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等专项资金18.1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外资信调查。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保市场、降低加工贸易企业物流及仓储成本。支持云南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及其他贸易促进活动,努力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

十六是2021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8.0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安票毒部门开展中老、中缅禁毒联络协调机制工作;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支付聘请中介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实地勘测,监餐检查、绩效评价和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指导等项业务管理性开支。成立工作小组赴缅甸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聘请中介机构,对替代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替代项目编制,替代工作经费补助等支出。

十七是临沧市驻缅甸曼德勒商务代表处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临沧市与缅甸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临沧在“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门户建设和沿边开发开放步伐,促进对缅经贸、农业、文化、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使临沧与缅甸曼德勒地区的经贸合作水平明显提高,经贸往来频繁、人员往来密切,贸易 通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曼德勒建立起工作联系经常化、常态化机制。

十八是临沧市驻缅内比都商务代表处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充分发挥临沧市驻缅甸商务代表处的“窗口、协调、桥梁、服务”的综合职能。

十九是临沧市驻缅甸腊戍商务代表处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临沧市与缅甸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临沧在“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门户建设和沿边开发开放步伐,促进对缅经贸、农业、文化、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使临沧与缅甸腊戍地区的经贸合作水平明显提高,经贸往来频繁、人员往来密切,贸易 通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与腊戍建立起工作联系经常化、常态化机制。

二十是2020年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47.92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扩大口岸功能等支出。

二十一是2020年省级缉私经费11.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走私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十二是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补助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下达临沧市冻猪肉储备任务100吨,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市冻猪肉储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调控肉类市场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和猪肉价格,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1006.84万元对比增加174.13万元,同比增长17.29%,主要原因分析: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51万元,因此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50.5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7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9万元,死亡抚恤9.45万元,伤残抚恤4.5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2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0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9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99.98万元;

5.交通运输(类)支出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口岸建设3.51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5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3%。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22.32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45.42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9.22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9.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6.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9万元,完成预算的40.82%。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9.70万元,决算数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6.79万元,决算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23.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69万元,比2020年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7万元,比2020年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比2020年减少1.14万元,同比下降41.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公务车运行经费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万元,占84.89%;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占15.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万元。其中:

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去年同期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2万元,2021年与去年同期对比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1.69%。与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增加,车辆燃料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万元(无外事接待费用),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无外事接待费用),接待人次330人(无外事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县(区)商务系统和各大企业工作人员等产生的费用。2020年国内接待费支出2.75万元,2021年与去年同期对比减少1.14万元,同比下降41.32%。与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费。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与去年同期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2万元,与上年40.58万元对比减少1.26万元,同比下降3.10%,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8万元,劳务费4.27万元,委托业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商务局资产总额394.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41万元,固定资产203.85万元。与上年591.1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87万元,同比下降33.3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8.02万元,同比下降50.98%,固定资产增加1.15万元,同比增长0.57%。主要原因为:流动资产减少198.0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增加1.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200101111

监督索引号53090003200101000

临沧市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拍卖、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拟订会展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开拓国际市场;负责市内党政机关举办境内展会活动审批(备案)、指导和绩效评估(节庆活动除外);制定会展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会展业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承担会展业统计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争取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并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省市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易有关工作。

(9)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贯彻省、市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制定我市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授权参与东盟国家区域性经济组织相关的会议和活动,负责与中国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商处有关业务联系;归口管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工作。

(11)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市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审批全市经贸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事宜;归口管理全市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3)负责全市对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国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通关开放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17)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18)有关对外援助职责分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市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19)负责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临沧市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接受国内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仲裁业务,承办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活动、经贸论坛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协调、安排和接待国外来本市举办的经贸和技术展洽活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决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务经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一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落实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市场供应应急处置方案制定等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措施,服务保障商贸企业复工复产。三是组织力量全程参加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处置工作,全力组织协调物资储备调供,确保市场稳定,全市商贸企业未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况。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1.21亿元,同比增长17.1%,完成目标任务355.06亿元的104.5%,增速位列全省第4位;完成批发业商品销售额177.86亿,同比增长5.3%,完成目标任务201.06亿元的88.5%,增速位列全省第14位;完成零售业商品销售额300.57亿元,同比增长22.9%,完成目标任务290.99亿元的103.3%,增速位列全省第5位;完成住宿业营业额18.02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目标任务17.3亿元的104.2%,增速位列全省第8位;完成餐饮业营业额55.61亿元,同比增长13.3%,完成目标任务58.92亿元的94.4%,增速位列全省第14位;完成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9528万元,同比增长19.95%;完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4653.1万元,同比增长7.12%;完成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36.25亿元,同比下降34%,完成目标任务63.12亿元的57.4%,增速位列全省第15位。

2.积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围绕壮大全市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全市商务系统百名干部入企驻企服务商贸流通企业活动,编制全市现代商业企业家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并有序组织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和参加商洽会、第四届进博会、厦洽会、上海“花博会”临沧绿色食品展销及产销对接活动、内外贸融合(西安)交易会、第八届四川农业博览会、第十五届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全国农商互联暨乡村振兴产销对接大会、第二十五届上海环球食品展,与云南省贸促会到湖北武汉共同举办“滇鄂一家亲·临沧好产品—滇品入鄂首场”推介会,助推临沧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

3.扎实推进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完成临沧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规划建设加油站159座。二是完成加油站年检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年销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安装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油气回收监控设备。三是积极履行有关废品回收企业投诉举报问题市级牵头单位的协调指导、督导职责,主动会同相关县区及部门等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督促有关废品回收企业加快整改,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向上申报争取和积极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建设。

4.电商物流工作取得新进展。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和验收扫尾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县级电商服务中心8个、乡镇电商服务站7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764个。全市共培育物流企业410户、物流个体工商户88户,2户企业纳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省级试点企业,获得600万元资金支持;完成AAA级物流企业认证综合评估,新增1户AAA级物流企业,获得1360万元资金支持。全市共培育邮政快递品牌13个,有企业网点558个,建设快递标准化营业网点264个,其中,邮政公司下辖快递网点98个,民营企业网点460个。民营企业中,持证企业44家,分支机构205家,末端网点211家,使用新能源汽车136辆。经过认真组织申报,耿马自治县被商务部纳入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第二批)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5.服务外贸外资水平进一步提升。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取得突破。组织各县区积极申请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认证,其中凤庆县核桃基地获省级外贸转型基地认证,目前积极推进凤庆县核桃交易托管交易中心项目,形成原果干货交易、核桃成品交易、线上交易的大型交易市场,依托基地,培育外贸发展新力量,不断优化商品结构。二是积极推进边民互市创新改革业务。目前已完成备案边民互市合作社2户、边民互市个体户155户,实现边民个体备案3568人,于6月8日开具了清水河边民互市二级市场第一张增值税专票。积极推进南伞新城社区互助组、南伞德胜社区互助组、勐董镇永和社区边民互助合作组和芒卡镇边民互助合作组等4个边民互助组对接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备案手续。开展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第二批落地加工试点企业申报,申请落地加工拟备案企业19家。利用外资取得突破。组织完成外资企业年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推进外资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华能澜沧江(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沧瀚洲食品有限公司落户临沧,投资总额1.3亿元,截止11月25日,实际到位外资23.47万美元,突破了我市利用外资近两年的困难瓶颈。四是贸促工作取得新突破。贸促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市级改革方案起草,镇康县依托商务局设立了贸促办。经云南省贸促会批复同意,于10月22日授牌设立中国—缅甸商务理事会云南联络办公室临沧工作站,成为全国第二、云南首家州市工作站。目前,正在开展中缅商务理事会云南联络办公室临沧工作站镇康、耿马、沧源、临沧边合区4个工作点筹建工作。

6.口岸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扎实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边境陆路口岸疫情防控“关口前移,防治隔离在外”的要求,与各口岸管理、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严格闭环管理,坚决把疫情堵在国门之外,确保了国门安全。二是完成了三个口岸的口岸国门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依托口岸加快境内外联动发展的口岸经济区雏形正在形成。三是继续做好口岸扩大开放工作,组织向国家口岸办上报了南伞口岸125通道临时开放、孟定清水河口岸货运专用通道临时开放的申报材料,正在组织孟定清水河口岸允许第三国人员和货物进出的申报材料。四是口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孟定清水河口岸新联检楼通过验收,南伞口岸125通道通勤备勤条件得到完善,海关一批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正在推进。孟定清水河口岸成为运抵直通试点口岸和玉米青贮饲料试进口口岸。

7.对外开放平台和载体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中缅(清水河)边境经济合作区联动共建取得新进展。经多次沟通磋商,临沧与缅甸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在共建清水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镇康125跨境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缅甸商务部多次专题研究共建边合区事宜。二是驻缅商务代表处作用日益显现。缅甸疫情发生后,腊戍、内比都、滚弄和曼德勒4个商务代表处迅速掌握缅甸及当地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商务局报送缅方疫情进展、防控措施以及相关情况。三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实现新突破。目前,全市2家对外劳务企业与多家劳动机构达成了合作意向,正在进行劳动力市场调查,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开展对外劳务输出业务。四是小外经合大幅增长。1-10月,全市有8户企业12批次开展边境地区对外工程承包,合同总额1.19亿美元,带出设备金额187.34万美元,主要合作项目是佤邦南邓市政建设项目、蔗地机械耕作及道路设施修建,带出设备主要有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和装载机等。五是缅北农业综合开发合作深入推进。目前,全市有替代企业12户,替代品种包括甘蔗、橡胶、玉米、稻谷、核桃、坚果和茶叶等11个品种,累计种植面积131万亩,种植产量23.32万吨,替代种植吸纳了大量当地烟农,为烟农开辟了新的收入渠道。2020至2021榨季,南华糖业在境外种植的74.23万吨甘蔗全部入境入榨。

8.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紧围绕定点扶贫、行业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等三个切入点,扎实开展商务扶贫工作。一是定点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年内为脱贫攻坚挂钩点镇康县南伞镇轩岗村安排工作经费3000元,局主要领导年内1次带队到挂钩村进行工作调研指导。今年5月份起挂钩云县后箐乡菠萝村乡村振兴建设示范点,选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局主要领导年内2次带队到挂钩村进行村庄规划提升等工作调研指导。二是扎实开展行业扶贫。随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市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和完善,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东西部协作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积极配合上海崇明区加快推进“百县百品”直营店建设,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菠萝村)大米加工厂SC认证体系建设资金20万元,支持沧源县班洪乡“班洪四大嫂”小米辣系列产品SC认证体系建设资金20万元,正组织实施农产品销售精准对接和农产品认证及品牌创建企业奖补工作。

9.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全面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推进商务领域的“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等各项专项行动。二是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加油站等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切实担当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落实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轮班定时到玉龙花园社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社区网格化联系点常态化巡查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了商务领域的平安稳定。五是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六是完成“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商务局内设局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科、国内贸易促进科、电子商务和物流产业发展科、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管理科、边境经济发展科、口岸管理科、贸促会办公室、电商中心9个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商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8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其他收入0.87万元,占总收入的0.09%。总收入与上年1082.67万元对比减少94.33万元,同比减少8.71%,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减少边交会拨款200万元,因此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商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83万元,占总支出的55.01%;项目支出531.37万元,占总支出的44.99%。总支出与上年1022.35万元对比增加158.85万元,同比增长15.54%,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51万元,因此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83万元。较2020年661.13万元,减少11.30万元,同比下降1.7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39.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5%。人均基本支出为24.07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37万元。与上年361.23万元对比增加170.14万元,同比增长47.1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市商务局专项工作经费70.70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工作的相关活动开支。组织市内企业参展各类展会,举办“抗‘疫’促销·临品出滇”推介会次数、召开全市商务系统工作推进会议、召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等支出。

二是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资金0.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动服务和融入中缅共建“一带一路”和中缅经济走廊,发挥临沧通道特有优势,持续以“四个先行”推动对缅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不断巩固和深化中缅传统“胞波友谊”,助推构建中缅命运共同体。

三是2021年第二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省以下实施)的专项资金99.98万元,主要用于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产销对接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来,切实解决我市农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等“卖难”问题,构建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一体化精准对接推进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支出。

四是第一批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3.51万元,应强边固防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加强资金执行进度,并用于口岸运行维护、机构运转和协管(检)人员补助等方面支出。

五是企业培育和促销费补助资金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提高限额以上占比;加强市场统计监测工作,对全市承担报送周报、月报、旬报、年报的内贸流通监测企业进行统计监测等。

六是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8.30万元,主要用于边境小额贸易保持增长,边民互市贸易保持增长,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完成,边民参与率有所提高,互市点交易能力提高,降费成效明显等支出。

七是2019年外经贸内贸省对下(绿色产销对接活动)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0.56万元,主要用于临沧绿色食品(上海、武汉)产销对接活动,进一步激发临沧绿色食品的市场活力,不断扩宽临沧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助力企业及产品扩展市场占有份额等支出。

八是2019年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9.87万元,主要用于家政服务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建立信用档案的家政企业所属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档案;诚信宣传在建立了信用记录的家政服务员的覆盖率;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等支出。

九是2021年限额以上企业培育促销费第一批奖补专项资金10.50万元,主要用于减少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大力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全市消费恢复增长等支出。

十是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63万元,主要用于边境小额贸易保持增长,边民互市贸易保持增长,项目在规定周期内完成,边民参与率有所提高,互市点交易能力提高,降费成效明显等支出。

十一是2020年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35.6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内外市场开拓,通过参加或举办展会、举办活动、宣传推介等方式,多渠道开拓市场;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大力发展线上模式,提高办事效率;举办与“两稳一促”相关的培训活动,及时传达解答各项政策精神,提高商务服务能力与水平。

十二是2019年稳增长商贸进出口专项资金43.25万元,主要用于主动服务和融入中缅共建“一带一路”和中缅经济走廊,发挥临沧通道特有优势,持续以“四个先行”推动对缅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不断巩固和深化中缅传统“胞波友谊”,助推构建中缅命运共同体。

十三是2020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3.6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安票毒部门开展中老、中缅禁毒联络协调机制工作;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支付聘请中介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实地勘测,监餐检查、绩效评价和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指导等项业务管理性开支。成立工作小组赴缅甸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聘请中介机构,对替代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替代项目编制,替代工作经费补助等支出。

十四是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贸易规模继续扩大,服务进出口稳定增长,加强服务贸易主体培育,加强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十四五”及统计。

十五是2020年中央外经贸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等专项资金18.1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外资信调查。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保市场、降低加工贸易企业物流及仓储成本。支持云南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及其他贸易促进活动,努力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

十六是2021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8.0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安票毒部门开展中老、中缅禁毒联络协调机制工作;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支付聘请中介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实地勘测,监餐检查、绩效评价和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指导等项业务管理性开支。成立工作小组赴缅甸开展境内外调研考察,业务指导、沟通协调,聘请中介机构,对替代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替代项目编制,替代工作经费补助等支出。

十七是临沧市驻缅甸曼德勒商务代表处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临沧市与缅甸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临沧在“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门户建设和沿边开发开放步伐,促进对缅经贸、农业、文化、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使临沧与缅甸曼德勒地区的经贸合作水平明显提高,经贸往来频繁、人员往来密切,贸易 通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曼德勒建立起工作联系经常化、常态化机制。

十八是临沧市驻缅内比都商务代表处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充分发挥临沧市驻缅甸商务代表处的“窗口、协调、桥梁、服务”的综合职能。

十九是临沧市驻缅甸腊戍商务代表处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临沧市与缅甸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临沧在“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门户建设和沿边开发开放步伐,促进对缅经贸、农业、文化、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使临沧与缅甸腊戍地区的经贸合作水平明显提高,经贸往来频繁、人员往来密切,贸易 通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与腊戍建立起工作联系经常化、常态化机制。

二十是2020年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47.92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扩大口岸功能等支出。

二十一是2020年省级缉私经费11.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走私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十二是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补助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下达临沧市冻猪肉储备任务100吨,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我市冻猪肉储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调控肉类市场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和猪肉价格,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1006.84万元对比增加174.13万元,同比增长17.29%,主要原因分析: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3.51万元,因此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50.5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7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9万元,死亡抚恤9.45万元,伤残抚恤4.5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2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0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9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99.98万元;

5.交通运输(类)支出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口岸建设3.51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5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3%。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22.32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45.42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9.22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9.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6.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69万元,完成预算的40.82%。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9.70万元,决算数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6.79万元,决算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23.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69万元,比2020年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7万元,比2020年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比2020年减少1.14万元,同比下降41.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次数及费用、公务车运行经费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万元,占84.89%;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占15.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万元。其中:

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与去年同期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2万元,2021年与去年同期对比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1.69%。与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增加,车辆燃料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万元(无外事接待费用),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无外事接待费用),接待人次330人(无外事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县(区)商务系统和各大企业工作人员等产生的费用。2020年国内接待费支出2.75万元,2021年与去年同期对比减少1.14万元,同比下降41.32%。与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费。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与去年同期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商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2万元,与上年40.58万元对比减少1.26万元,同比下降3.10%,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8万元,劳务费4.27万元,委托业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商务局资产总额394.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41万元,固定资产203.85万元。与上年591.1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87万元,同比下降33.3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8.02万元,同比下降50.98%,固定资产增加1.15万元,同比增长0.57%。主要原因为:流动资产减少198.0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增加1.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