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时间:2022-09-28 09:38:3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001000 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承担着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种植业技术研究、技术储备工作,负责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种植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种植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种植业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完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科技助推粮油生产再上新台阶 全年预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32.99万亩,比2020年增0.9万亩、增幅0.22%,预计粮食产量105.68万吨,比2020年增1.68万吨、增幅1.62%。其中:夏收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9.08万亩,粮食产量13.2万吨;秋粮播种面积323.91万亩,粮食产量92.48万吨。油菜播种面积15.65万亩,油菜籽总产2.28万吨,比2020年增长0.06万吨、增幅2.7%。 全年完成粮油作物良种推广377.6万亩,其中:完成水稻良种推广57.18万亩、玉米良种推广201.34万亩、麦类良种推广45.46万亩、油菜良种推广14.75万亩。完成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14片、创建面积9.44万亩。完成间套种338.13万亩,其中:夏收粮油65.03万亩,秋收粮食作物237.4万亩。完成覆膜栽培47.95万亩,其中:夏收粮油作物14.87万亩,秋收粮食作物33.08万亩。完成病虫草鼠综合防治552.87万亩次,其中:夏收作物96.19万亩次,秋收作物456.68万亩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34.61万亩万亩,其中:夏收作物113.89万亩,秋收作物320.72万亩。完成秸秆还田32.79万亩。完成冬季农业订单开发14.43万亩,完成大春粮食作物订单生产12.8万亩。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6110期(场、次),培训人员73.81万人次。其中:夏收作物开展培训4744期(场、次),培训人员34.67万人次;秋收作物开展培训11366期(场、次),培训人员39.14万人次。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1)水果产业。全市水果在园面积达40.2万亩,预计水果产量31.4万吨,预计总产值达9.5亿元。累计培育市、县级水果龙头企业7户;有水果农民专业合作社71个,参加农民合作社农户2239户,合作社经营面积1.24万亩,土地流转3035亩。 (2)蔬菜产业。全市蔬菜种植面积58万亩,同比增3万亩,增6%。预计蔬菜总产82万吨,同比增3.3万吨,增幅为4.3%。累计培育市、县级蔬菜龙头企业13户;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217个,参加农民合作社农户10794户,合作社经营面积2.98万亩;无公害认证面积5173.5亩;蔬菜冷库48座、冷库总容量达13.34万立方米,可收储蔬菜6.5万吨。 (3)蚕桑产业。在田桑园面积5.18万亩,投产桑园面积4.23万亩。其中:高产桑园0.93万亩,中产桑园1.67万亩,低产桑园1.63万亩,新植桑园面积974亩。全年养蚕15846张,鲜茧产量602.6吨,鲜茧平均价格49元/公斤,总产值2952.74万元。 (4)中药材产业。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预计达70.39万亩,比2020年增加7.35万亩,预计中药材产量2.28万吨,预计实现农业产值8.26亿元。目前,全市共有中药材种植、加工生产企业61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户;有中药材行业协会3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49个,种植基地11.02万亩,参加农户5526户,销售收入8674万元;有中药材庄园1个,家庭农场23个,专业大户71户;新增有机基地认证2个750亩,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基地面积累计认证面积4400亩。 (5)花卉产业。全市花卉种植面积6.8万亩,总产值42139.89万元。其中:鲜切花种植面积50.7亩,产量89.02万株(万枝),产值248.12万元;盆栽观赏植物358.5亩,产量24.3万盆,产值2245.86万元;食用与药用花卉面积56856.15亩,产量723吨,产值10887.3万元。 3.开展经济作物预测预警,服务产业发展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的安排,我站继续组织抓好全市蔬菜、马铃薯、水果、蚕桑季度生产信息调度监测预警工作,在农情信息调度系统省级平台上报蔬菜、马铃薯、水果、蚕桑季度生产信息16期,并撰写提交分析材料16份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及时收集全市中药材、花卉生产情况相关数据,纸质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统计数据及信息8期,同时上报蔬菜周调度信息28期。 4.以“三区”科技服务为平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2020-2021年度,共选派25人到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耿马县、双江县、沧源县的22个村、2个企业、1个合作社开展“三区”科技服务工作。2020年9月30日-2021年8月30日,共完成农作物新品种示范19个,应用示范新技术14项,完成示范面积2111.4亩。其中:优质水稻示范1000亩,优质玉米种植580亩,优质麦类示范326.4亩,中药材示范46亩,魔芋示范9亩,马铃薯示范150亩。开展科技培训32场次,培训人员1050人次,印发技术资料1520份,实现挂钩村新增经济产值120.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事业编制56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4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本单位公开表为万元,公开说明为万元,如决算公开表与决算公开说明有细微差异为小数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85万元,占总收入的90.25%;其他收入113.81万元,占总收入的9.75%。与上年对比减少480.67万元,同比下降29.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1.2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60.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临沧市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与集成应用研究项目经费减少,抚恤金减少。
2021年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项目绩效自评金额937.76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437.76万元,支出437.76万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有针对性地研究、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资金统筹管理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点支出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投入效益,并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的发生,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故公开07、08表无数据。2.财政专户收支情况。本年度本单位财政专户其他收入113.81万元,占总收入的9.75%。与上年对比增加60.59万元,同比增长113.85%。 2.本年度本单位财政专户支出89.9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1%。主要用于:印刷费0.31万元,咨询费0.4万元,手续费0.0003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13.36万元,维修(护)费3.66万元,租赁费7.89万元,会议费0.43万元,接待费0.36万元,专用材料费11.07万元,劳务费20.34万元,委托业务费24.02万元,其他交通费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办公设备0.5万元,专用设备费0.15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事业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上缴国家预算的资金。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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