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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树木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来源:    时间:2019-12-05 15:4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

  树木审批办事指南

  (完整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8日发布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一)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移迁古树名木的,可以提出申请。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要求,将原“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3项合并为该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申请事项不适用该许可或者不属于属地管辖范围的;

  4.异地补植或绿化改造恢复方案未达到审查要求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根据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76号删除第十六条后,条款顺序自动前移)。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构为×××市、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办件类型

  类型:承诺件;方式: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具有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批文的;

  2.临时占用绿地的,要有落实补偿和恢复绿地的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特殊情况需移植、砍伐的说明及其他证明;

  4.确需迁移、买卖和转让的理由(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确需迁移、买卖和转让无法避让的特殊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拟迁移方案和技术措施,新的管护接管单位证明材料;拟迁移、买卖和转让的古树资料(树龄在200年以下);

  5.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表1: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数量要求

材料来源

纸质/电子文件

1

行政许可申请书(详见附件3)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纸质及电子稿

2

绿化植物和附属设施清单、权属证明及地址位置示意图、现状图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纸质及电子稿

3

树木、绿地权属人或养护管理责任人意见表

原件

2

申请人自备

纸质稿

4

建设项目依据文件、相关部门批文及规划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

复印件

2

申请人自备

纸质稿

5

异地补植方案或绿化改造、恢复方案

复印件

2

申请人自备

纸质及电子稿

6

交管、消防、路灯等相关部门意见表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纸质稿

7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查看原件)

2

申请人自备

纸质稿

  注:1.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九、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市、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地址:××××××,邮编:××××××,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2.网络受理。×××市、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填充行政审批网址。  WWW.××××××.COM

  受理时间:时间不限。

  (二)受理

  城市、县(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编号的《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编号的《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发出编号的《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审批方式。如果不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规定完成书面审查;如果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考核组完成现场考核。申请人应做好现场考评的相关准备。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许可结果将在×××信息平台上公开。

  办理结果:予以许可的,颁发《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许可证》。

  送达方式:申请人可直接到×××窗口领取。

十一、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县(市、区)××路××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咨询。(××××)×××××××。

  网络咨询。政务信息平台:http://.....。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咨询系统得到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县(市、区)××路××号××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3.网上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网址:http://...)咨询。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市×××区×××路×××号×××楼×××窗口

  电话投诉:(××××)×××××××。

  信函投诉:×××市×××区×××路(通讯地址),邮编:××××××。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向作出本行政决定的同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或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或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办理流程图

  

  附件2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示范文本)

申请事由

□一、工程建设:工程名称、所处位置

□二、开设规划车行出入口:项目名称、所处位置

□三、因城市建设、生活、安全等情况需要砍伐树木:项目名称、所处位置

□四、因特殊需要移迁古树名木:原因、所处位置

□五、其他符合《城市绿化条例》确需迁移绿化(绿地、树木)的情形:

申请人

(盖章)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经办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办公):             手机:

申请迁移的绿地树木的基本情况

绿地或树木所处位置(路段)

绿地面积

M2

绿地类别

(公园绿地/分车绿化带/人行道绿化带等)

行道树

主要品种

规格

主要品种

规格

古树名木迁移

树种

树龄

保护级别

生长状况

保护措施

迁移主要原因

临时占用

城市绿地

占用原因

占用面积

占用原因

占用面积

设置交通疏解通道

供水、点、气等管线工程施工

……

其他原因

合计占用:                    ㎡

占用期限:                月

信息公开

□ 公开

□ 不公开

□属于国家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     □属于个人隐私

属于其他不予公开的情形:

注:1、不选视为同意公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受理机关最终确定公开类别。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所申报资料信息等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概由本单位(人)承担,与审批(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