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设计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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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9-12-05 15:53:0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 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1 绿道功能 3.2 绿道组成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1 绿道分级 4.2 绿道分类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5.1 规划设计原则 5.2 规划设计成果 6绿道选线 6.1 基本要求 6.2 分类选线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7.1 绿道游径系统 7.2 绿道绿化 7.3 绿道设施 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1 总 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2.0.2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2.0.3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2.0.4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2.0.5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1 绿道功能 3.1.1 休闲健身功能: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的场所和途径,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1.2 绿色出行功能: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服务,丰富城市绿色出行方式。 3.1.3 生态环保功能:绿道有助于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缓解热岛等,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及迁徙廊道。 3.1.4 社会与文化功能:绿道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促进人际交往、社会和谐与文化传承。 3.1.5 旅游与经济功能:绿道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城乡互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沿线土地价值。 3.2 绿道组成 3.2.1 绿道包括游径系统、绿化和设施。(详见表3-1) 表3-1 绿道组成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1 绿道分级 4.1.1 根据空间跨度与连接功能区域的不同,绿道分为区域级绿道、市(县)级绿道和社区级绿道三个等级,绿道规划应与各级城乡规划相衔接。 4.1.2 区域级绿道:指连接两个及以上城市,串联区域重要自然、人文及休闲资源,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风景旅游网络构建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4.1.3 市(县)级绿道:指在市(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连接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自然与人文节点的绿道。 4.1.4 社区级绿道:指城镇社区范围内,连接城乡居民点与其周边绿色开敞空间,方便社区居民就近使用的绿道。 4.2 绿道分类 4.2.1 根据所处区位及环境景观风貌,绿道分为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两类。 4.2.2 城镇型绿道: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依托和串联城镇功能组团、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出行的绿道。 4.2.3 郊野型绿道: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连接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农业观光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乡村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和生物迁徙等的绿道。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5.1 规划设计原则 5.1.1 系统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城乡发展,衔接相关规划,整合区域各种自然、人文资源,加强城乡联系,引导形成绿色网络,发挥综合功能。 5.1.2 人性化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为重点,注重人性化设计,完善绿道服务设施,保证城乡居民安全、便捷、舒适的使用。 5.1.3 生态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尊重生态基底,顺应自然机理,对原生环境和自然、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历史人文资源最小干扰和影响,避免大拆大建。通过绿道有机连接分散的生态斑块,强化生态连通和“海绵”功能,构建连通城乡的生态网络体系。 5.1.4 协调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与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排水防涝、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环境治理等相关工程相协调。 5.1.5 特色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充分结合不同的现状资源与环境特征,突出地域风貌,展现多样化的景观特色。 5.1.6 经济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利用现有设施,严格控制新建规模,降低建设与维护成本。鼓励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材料、设备等。 5.2 规划设计成果 5.2.1 绿道规划设计分为绿道网规划及绿道设计两个层次。绿道网规划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绿道系统布局,绿道设计是单条绿道的实施性设计。 5.2.2 绿道网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三个部分。规划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详见表5-1。 表5-1 绿道网规划成果及主要内容
5.2.3 绿道设计应符合绿道网规划。绿道设计可分为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各阶段均应包括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两部分。 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见表5-2; 2.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见表5-3。 表5-2 方案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
表5-3 施工图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
6绿道选线 6.1 基本要求 6.1.1 应充分利用现状自然肌理的开放空间边缘(水系边缘、农田边缘、林地边缘等),以及现有步行及自行车交通道路等作为绿道选线的依托,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 6.1.2 应就近联系各级城乡居民点及公共空间,方便市民使用;同时尽可能连接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节点,体现地域特色。绿道串联节点的衔接要求详见表6-1。 6.1.3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绿道线路宜网状环通或局部环通,可依托绿道连接线加强绿道的连通性,并满足绿道连接线长度控制要求。 6.1.4 应综合考虑环境现状,包括可依托区域的长度、可达性、建设条件等因素,对绿道选线进行多方案比选,最终确定绿道的适宜线路。 表6-1 绿道串联节点的衔接要求
6.2 分类选线 6.2.1 城镇型绿道选线宜结合城镇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尽量串联城镇各功能组团,邻近使用主体,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 6.2.2 郊野型绿道选线应避开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敏感区,并考虑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及迁徙路线,避免对动植物生境造成干扰。 6.2.3 绿道分类选线建议详见表6-2。 表6-2 绿道分类选线建议表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7.1 绿道游径系统 7.1.1 基本要求 1.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安全连通、经济合理”原则,结合所经过地区的现状资源特点,根据不同的绿道类型来进行绿道游径系统规划设计。加强绿道与城乡交通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绿道的可达性,方便居民出行。 2.绿道游径系统应保证市民使用安全,应结合现状地形,避免大填大挖。 3.绿道游径系统应保证线路连通,当跨越河流、山体、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障碍物时,可采用绿道连接线的方式保证绿道游径的连通,但应满足绿道连接线选线、长度控制、安全隔离等要求。 4.绿道游径应根据现状情况灵活设置步行道、自行车道和步行骑行综合道。郊野型绿道以自行车道为主,宜设置步行骑行综合道。 5.除借道段之外,原则上应避免机动车进入绿道,只允许对绿道进行维护管理和消防、医疗、应急救助用车临时通行。 6.城镇型绿道的绿道游径在满足坡度、宽度、净空等条件下,宜采用无障碍设计。 7.1.2 绿道游径宽度 不同类型绿道游径宽度应根据绿道使用频率,因地制宜、灵活控制,绿道游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1规定。 表7-1 绿道游径宽度一览表
7.1.3 绿道游径坡度 绿道游径纵坡宜尽量与现状自然地形相结合,横坡宜坡向绿化带。针对不同类型的绿道游径,其坡度的设计范围可按照表7-2的相关要求。自行车道坡度大于等于2.5%时,应按表7-3规定限制坡长。 表7-2 绿道游径坡度规划设计要求一览表
表7-3 绿道游径坡长规划设计要求一览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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