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水务局关于永德县班福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来源: 时间:2019-12-11 15:19:0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永德县发改局、水务局: 报来《关于请求给予审批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班福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永发改请〔2019〕 293号)收悉。项目代码:2019-530923-77-01-01428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356号)、《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云发改农经规〔2018〕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2019年11月7日,市水务局委托组织专家对永德县班福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设计单位按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该实施方案基本满足相关规程、规范及有关要求。依据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班福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永德县城东南部的崇岗乡境内,行政隶属崇岗乡崇岗村委会管辖。流域地理坐标分布:东经99°27'8"~99°27'25",北纬23°51'48"~23°49'55",小流域东侧以班福河为界,西侧以大班肺树林脚为界,北侧边界至大干沟,南侧边界至大包田,流域总面积537.56hm2,其中坡耕地面积251.27hm2。流域内坡耕地上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项目区主要缺乏水利水源控制工程,田间灌溉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匮乏。在项目区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实现水土资源高效利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根本措施之一。因此,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二、建设目标、规模及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目标及规模:小流域总面积为537.56hm2,坡耕地面积251.27hm2,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51.27hm2,项目区坡耕地治理面积239.49hm2,治理后项目区坡耕地治理程度达95.3%,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3%,土壤侵蚀模数降到662t/km2.a,年减蚀量达0.82万t。项目实施,促进项目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单位面积的产出大大提高,年增加经济收入191.1万元,每亩每年增加经济收入593元,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7043元。 三、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建设工期计划为12个月。 四、工程治理措施设计 工程总体措施布置:以坡耕地治理为重点,配套灌排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进行综合治理。 工程措施为:梯田工程239.49hm2;配套措施包括取水池1座,引水管道13.9km,蓄水池22座,闸门井14座,排沙井3座,检查井4座;田间道路10.46km,会车平台36处,下田口70座;道路排水沟10.83km,排水涵管102m,沉沙井52口;管护碑1座,水利设施喷绘40m2。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63.8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08.75万元、独立费用118.28万元、基本预备费36.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000.0万元、地方投资250.0万元、其它投资13.84万元。 六、工程建设管理及要求 项目建设全面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公示制、工程合同制、建设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工程管护责任制等制度。项目实施,由永德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县水务局统一实施, 建立明确的分工制度, 责任到人, 任务到点, 层层落实。工程建成后, 由崇岗乡人民政府成立建后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 建立责、权、利明确, 所有权与使用权明晰的管理体制, 明确管护内容和办法, 落实管护责任, 确保项目有效运行。 附件: 1.永德县班福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 施方案工程措施批复表
方案评审意见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水务局 2019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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