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21-01-29 14:3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落实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审计厅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19〕16号)要求,临沧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审计调查报告,及时梳理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迅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临沧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作出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任务,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落实临沧市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存在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县(区)、部门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同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对审计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限期整改到位。截至2020年2月10日,《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13个问题,市级部门和县(区)立行立改,已整改到位11个(涉及部门7个),需长期整改的问题2个(涉及部门2个)。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权责清单制定、执行和调整方面发现的问题

  1.关于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下放未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1月14日,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云建办〔2017〕441号)文件要求,下发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的通知》(临建发〔2019〕90号),将“项目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下(不含4万平方米)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不含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核发”权限下放至临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临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商品房预售市场监管,凡是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销售。及时制定并公布下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全市八县(区)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辖区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关于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依据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对营商环境审计调查反映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临市监发〔2019〕121 号),要求自2019年11月22日起,废止原《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委托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工作的通知》(临市质监发〔2018〕10号)文件,今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根据有关规定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负责行使,八县(区)市场监管局不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同时将各县(区)“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专用章”交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并向企业等服务对象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3.关于投资项目未进驻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对项目未进驻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情况进行梳理、核对,完善相关资料。目前,所涉临沧市智慧林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等10个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临翔区章驮乡丙野光伏扶贫电站35kV送出线路等16个企业投资核准项目审批信息均已在省级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项目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查询,网址:https://zxjg.yn.gov.cn/)。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均通过在线平台办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4.关于办事窗口不能办理审批业务,仅提供咨询服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174号),进一步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局、医疗保障局、气象局等20个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27项;市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委、司法局、广播电视局、投资促进局、搬迁安置办公室、档案局、国家安全局等9个长期无具体业务办理的部门取消部门每月轮流值班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业务咨询等服务。明确要求各进驻部门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授权必办、办中必督、督后必纠”的要求,做到部门和事项真进驻、真授权、真办理,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不让企业和群众“多头跑”;制定事项审批和办理的规则标准,充分授予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以及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使用权等权力,真正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开展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和部门窗口领导带班、现场办公、联办协调等工作机制。

  根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立行立改,于2019年11月14日下发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运行的通知》,制定了《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要求局属各科(室、站)要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内部审批、其他行政职权等33个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理,明确了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主要承担咨询、初审、登记、分办、发证等职责,其他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审核办理和制证等。通过规范窗口的办事程序,实现了“一窗办理”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大幅度提升了办事效率,减轻了办事群众和办事企业的负担。截至2020年1月3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窗口接件36件,发证12件。

  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新闻出版(版权)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业务,于2019年11月完成进驻并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涉及综合窗口的8个部门实行每月轮值问题的整改,目前权责清单即将公布,将按照部门保留的权责和“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授权必办”的原则,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和事项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切实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5.关于部分办事指南存在更新不及时、不够明确清晰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全市41家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召开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业务培训会,要求各部门(单位)参照《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结合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科学编制行政职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一部门、同一系统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应当使用同一标准的格式和模板,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行清理规范,严格按照2018年7月16日原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决定文件的通知〉》,分别删除了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中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与补办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等4个模糊兜底条款内容,并按照《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和标准化要求,对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流通类、特殊保健(药品)类和医疗器械许可等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分别重新进行规范编制,同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示(http://www.lincang.gov.cn/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报衔接,在确保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的前提下,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更新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目前已按标准重新梳理编制《工伤认定办事指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办事指南》《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共16项。临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标准化要求,重新修订了《生育补助》《失业保险金申领核发》《失业人员丧葬抚恤申领》《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办事指南,全部删除涉及兜底性质的“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模糊条款。办事指南同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9456/index.html)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6.关于政务服务数据不共享、网络不互通,存在“网络孤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市级开发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已实现与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lcgjj.gov.cn),其他各类系统数据共享工作主要由省级完成,待省级完善后市级相应及时完善。

  完成情况:长期整改

  (三)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发现的问题

  7.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0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67号)要求,有序推进改革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并印发了临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内部协作事项的通知》《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材料)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申请表及材料表单的通知》《临沧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二是推动“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和人员进行了新一轮的优化和调整,于2019年11月印发了临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综合窗口建设的通知》,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窗口人员进行整合,设立审批服务窗口4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业务科室负责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具体负责部门窗口办件受理、出件和咨询服务等工作。三是推动系统上线工作。积极配合省工改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工作,2019年以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市级成员单位和县(区)工改部门共353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培训,到临翔区、云县、凤庆县、双江自治县进行实地指导培训,积极组织系统上线工作,12月25日已完成省级下达的全市50%县(区)审批管理系统上线的目标。单位内部各相关业务科室连通15台电脑的政务外网,以“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的模式具体承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受理的办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四)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发现的问题

  8.投资审批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未按规定在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进行选取。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政府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完成了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审批项目可研报告评审的中介机构的选取,中标单位为云南汇邦设计(院)有限公司,确定了2020年度的咨询评估中介机构为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服务范围包括按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评估范围为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具体咨询评估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相关信息已由市财政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公示(无纸质批文)。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五)“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发现的问题

  9.关于2个部门未按规定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2个部门“双随机”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牵头抓总。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职责,于2019年11月27日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临双随机联发〔2019〕1号),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会议规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滞后问题的通知》要求,及时转发通知,制作了《临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20年1月17日组织市级联席会议23个成员单位和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召开会议,迅速对审计调查核查整改情况作出安排,对审计中涉及到的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未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市直部门和临翔区,要求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其他未审计到的市直部门和县(区)要举一反三,对标对表进行核查。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按季度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按季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0〕1号)和本地实际,按照《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临市监发〔2020〕12号),认真落实上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所列涉及粮食方面的问题,重新对涉粮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完善,调整后抽查事项清单共2个大项10个小项;对原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梳理完善,调整后检查对象名录库入库数量11户企业,检查人员名录库入库人数32人,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同时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index/index.htm)进行公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编制了《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将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结果应用、信息公示等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明确,梳理完善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22项,其中:建筑市场监管类4项,质量安全监管类3项,房地产市场监管类6项,工程档案管理类1项,建筑节能监管类1项,勘察设计监管类2类,市政设施及园林绿化监管类1项,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类2项,抗震设防管理类1项,工程招投标监管类1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建立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161家企业,其中:房地产企业78家,建筑施工企业60家,燃气企业2家,园林绿化企业21家;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62人,同时按照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表和联合抽查计划表,明确了抽查事项名称、发起科室、参与科室,抽查范围及比例、事项类别、抽查方式、抽查日期等内容。

  临翔区市场监管局立行立改,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度,及时根据审计调查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印发了《关于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临翔双监管办〔2019〕4号),牵头并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12月2日至12月27日开展部门联合检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在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了24户检查对象;抽查执法检查人员由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通过“协同监管平台”,从本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各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实施联合抽查检查,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20年,根据上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一单两库”建设,梳理检查事项25个大项72个子项,完善执法人员库46人,建立企业名录库6460户、个体工商户21065户,通过一体化平台和协同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制定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确定18项抽查检查任务。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六)“减证便民”改革落实方面发现的问题

  10.关于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按规定清理、制定和调整证明材料清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规定,相关部门及时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清理规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整改,切实抓好“减证便民”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目录清单中涉及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材料”的要求一律取消,并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材料目录、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提交方式、送达方式等重新梳理编制。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规定删除了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办事指南中要求申请人提交“媒体上登载遗失”材料的内容,并严格执行2018年7月16日印发的原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决定文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减证便民”力度。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七)“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方面发现的问题

  11.关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成立至今行政区划未能单列,导致行政审批工作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难以推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临沧市人民政府将原由市发展改革委等8个市属部门和耿马自治县、镇康县负责的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等80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临沧边合区管委会。2019年5月,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共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委员会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成立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局,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8号),在全市开展106项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实施相应的取消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行政审批改为告知承诺、优化政务服务等四项改革举措,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开展宣传引导,采取现场发放、网上公示等方式,协助有需求的许可审批部门将“证照分离”事项的办理条件、标准、程序和时限等内容提前告知市场主体。属于前置审批的,依法提交前置许可文件;属于后置审批的,规范经营范围登记,履行“双告知”职责,在推送企业信息时将是否属于临沧边合区标识一并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为相关部门适用改革政策提供参考;属于其他特定经营活动审批的,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八)减税降费方面发现的问题

  12.关于临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及时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多收工伤保险费1953252.48元清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7月15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文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9〕53号),对全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参保单位行业基准费率进行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执行在原基准费率基础上阶段性下调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20%,具体调整为:0至8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由0.2%、0.2%、0.4%、0.7%、0.9%、1.1%、1.3%、1.6%、1.9%调整为0.16%、0.16%、0.32%、0.56%、0.72%、0.88%、1.04%、1.28%、1.52%;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2%。市社保局同时向省社保局提交了维护云南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业务参数的工单,我市相关业务参数于2019年8月1日维护到云南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2019年8月5日,为进一步抓好社保降费减负工作,市社保局下发了《关于抓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社保局要重点抓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建立相关退费台账和统计相关退费情况,做好迎接各级组织督查、检查的准备工作。同时,市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协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络管理科通过云南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全市应退费数据进行统计并下发明细台账。截至2019年9月4日,全市应对3579户(不含45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按项目参保)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单位退费340.57万元,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结合退费数据及时开展退费业务。结合各县(区)在退费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10月24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降费减负相关业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19〕80号),对全市工伤保险退费工作进行再部署。截至2020年1月,应对全市3624户(含45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按项目参保)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单位退费372.05万元(其中:包括45个项目参保应退费31.48万元,已全部完成退费)。已退费2166户254.7万元(其中:项目参保退费31.48万元),尚未退费1458户117.35万元(其中:欠费企业686户涉及金额107.33万元,单位主体不存在或无法联系的71户企业涉及金额2.04万元留存于市级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701户企业涉及金额7.98万元要求在后期缴费中冲减)。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九)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3.关于“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不畅,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目标难以实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力宣传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办事通”正式上线试运行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多种形式,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医院、车站、学校、农村、银行网点等公共场所大力进行宣传推广,并在2019年市“两会”现场进行宣传推广和指导服务。组织开办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业务培训班,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160余人参加。联合建行临沧市分行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百城千乡万村”宣传推广应用活动,以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向企业和群众展示办事通应用功能,以趣味问答、应用竞赛、案例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企业和群众“零距离”感知体验“办事通”,面向企业和群众开展我对“办事通”“有话说”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收集企业和群众对办事通功能应用、上线事项等意见建议。截至2019年底,全市“办事通”注册用户提升到18.9万人,办件量1.9万件。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和年终考核。建立健全了“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监督、考核机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适时跟踪调研督导推进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运行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考评的通知》印发至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将开展2019年度“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运行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激励指标内容。截至2020年1月20日,已完成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考评,考核评价结果待市考评办统筹安排后公布。三是加大推广应用力度,重点在实名认证率和办件量提升上突破。

  整改完成情况:长期整改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