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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2-02-25 10:06: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临审固报〔2021〕3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分解整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对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一)成立整改机构。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规划技术中心、城市规划馆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统筹、抓好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

  (三)坚持立行立改。在审计组审计期间,对发现工程资料方面的问题,加强对接协调,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即时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对发现财务方面的问题,委托临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账务方面出具审计整改专业咨询意见,出具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确保依法依规整改。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财务科、办公室、城市规划馆等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经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问题的整改情况。经过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已签订建设工程结算金额确认书。此项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工程签证办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工作中,一是组织城市规划馆专人负责,逐项梳理排查,对资料缺失的工程签证形成清单;二是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对资料缺失的工程签证进行逐项核实,逐一进行补充完善,目前已全部补齐缺失的资料和签证。此项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工作中,一是组织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等相关建设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依法依规建设意识;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对今后涉及直接实施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此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虚列项目投资”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工作中,一是委托临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查阅与项目相关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梳理,出具《专业咨询报告》;二是根据《专业咨询报告》的整改咨询意见,及时完成了调账处理,真实完整反映项目投资情况。此项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挪用项目资金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及家具、保安工资等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工作中,一是委托临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查阅与项目相关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梳理,出具《专业咨询报告》;二是及时向市财政局请示汇报,请求专项拨付城市规划馆运营维护经费,专项用于归还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统筹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运营管理资金,市财政局同意对原所用资金用途渠道予以认可;三是根据《专业咨询报告》的整改咨询意见,及时完成了账务调整。此项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工作中,一是委托临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查阅与项目相关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认真进行梳理,出具《专业咨询报告》;二是根据《专业咨询报告》的整改咨询意见,及时完成了调账处理,真实完整反映支出情况。此项已完成整改。

  通过逐项整改,针对审计发现临沧市城市规划馆项目建设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建设依法依规。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化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坚决杜绝虚列项目投资、挪用项目资金,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