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案件曝光台:临沧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    时间:2020-02-07 16:02: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临沧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市场监管,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借机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为让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经营,现公开曝光依法查处的案件。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与我们一起共同监督物价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镇康县南伞方圆超市哄抬口罩价格违法行为案

  

  202024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镇康县南伞方圆超市高价销售口罩”。接到举报后,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

  经查,镇康县南伞方圆超市于2020年2月3日先后2次与镇康县南伞雪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购进2450个普通防护口罩。第一次以2元/个的价格购进1000个,以3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购销差率50%;由于十分畅销,当日该超市以同样的价格再次与雪莹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购进口罩1450个,以3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购销差率50%。截止2月4日,该超市以3元/个对外销售口罩1440个,销售金额共计4320元。2020年1月24日之前该超市无实际交易价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市场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和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超市销售防护口罩获取违法所得864元。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月4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南伞方圆超市涉嫌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864元、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