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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消费提示:年末更要擦亮双眼,警惕充值促销陷阱


来源:    时间:2020-12-29 11:21: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随着2020年进入尾声,商家开始组织大量年末充值、促销等活动。为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年末更要擦亮双眼,警惕充值促销陷阱。

  一、购卡要谨慎

  办卡前,要多看,多选,注意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充分了解各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促销条件的诱惑。

  办卡后,需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规定,并应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在消费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不能图一时方便,用口头合同代替书式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还要看出具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二、充值要理性

  办理预付卡时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做到理性消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消费习惯、消费频度适量充值,尽量不要一次为预付卡充入过多金额,冲值以后也要及时消费,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损失。

  三、证据要保存

  办理预付卡后,一定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卡片也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对可挂失的消费卡(券),在丢失时应及时同经营者联系,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在每次使用以后,要及时核对消费余额,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四、维权要积极

  办理预付卡和充值后,出现问题或发生纠纷时,消费者要积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调,如不能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