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1-08-09 17:35: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89日-2021820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云南德窖酒业生产建设项目

云南德窖酒业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永德县德党镇松山水库旁,地理位置为东经99°15′44.17″,北纬24°02′14.04″

云南德窖酒业有限公司

临沧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503.4m2总建筑面积为9170.07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综合楼其中生产车间和办公位于一栋楼,一楼为生产车间,二楼为办公住宿并配套修建环保设施

废气:发酵车间设置水帘除臭系统,废气中的NH3H2S经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二级要求(即NH3≤1.5mg/m3H2S≤0.06mg/m3),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小于1.0mg/m3)。

筛分和破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最后一根通过6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小于120mg/m3

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

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桶、废矿物油(HW08)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