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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时间:2021-08-25 17:48: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2165088(传真)、0883-2122683 。电子信箱:lchbxzfw@163.com

  通讯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67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马台乡唐家村竹笋加工厂建设项目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唐家村

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人民政府

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临沧市临翔区马台乡唐家村投入500万元建设甜竹笋加工厂1个。项目用地面积3595m2,占地范围内拟建一座2290.7m2竹笋加工车间(包括:锅炉房、收购区、冷库、原料库、成品仓储间、灭菌间、打包车间和产品处理区等),并配套建设一座办公综合楼、公厕、污水处理站。

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清扫、洒水措施。

②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物料遗撒或产生扬尘。

③运沙、石、水泥等的车辆载货限高和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产生扬尘。

④应选用车况较好的车辆,以避免因车辆本身振动而造成土方或物料散落地面,从而产生扬尘污染。

⑤运输材料进出口应安排专人经常清扫和洒水降尘。

⑥施工中应选择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的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①在施工区设置1个2.0m3的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过程产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和设备冲洗。

②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产生的洗手废水等经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粪便污水依托周围村民厕所,施工期间废水全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运输车辆等进出场地应限速、禁鸣;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规范操作施工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施工阶段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进行施工作业。

③减少交通噪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应限速、禁鸣。

(4)固废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置,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污染,并保持工区环境的洁净卫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送唐家村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②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将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按住建部门要求处置。

③开挖土石方

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因此不设取土场、弃土场。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①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有停车位,汽车进出时会产生CO、NO2、烃类等污染物,本项目场地较为开阔,车位分散,通风性能良好,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较小,可达标排放。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锅炉废气:

项目设置1台1t/h的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NOx,锅炉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系统+25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2)声环境:

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各厂界昼间、夜间均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冷却清洗废水、厂区清洁废水和锅炉强排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进入1个2.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废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站。项目混合废水经“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5m3/d。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可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回收,竹笋外皮及边角料产生量较大,可外售制作肥料,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竹笋外皮及边角料必须制定专门的场所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运输过程应保证笋外皮及边角料不随地散落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理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