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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第二十二批总体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21-05-06 11:51: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28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300号”交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举报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十二批交办临沧市2件信访举报件,其中,第1件编号D2YN202104270017的群众信访反映“临沧市云县查房乡马街村委会浪坝田村某农户生活污水直排,污染农田近五十亩”;第2件编号X2YN202104270015的群众信访反映“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

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核查,第二十二批第1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第2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第二十二批第1件举报件不属于重复举报件;第2件举报件为重复举报件,与云环督转〔2021〕125号(受理编号:D2YN202104160018)、云环督转〔2021〕139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170004)、云环督转〔2021〕233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230010 )以及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件:督转〔2018〕89号(受理编号:D 530000201806120041)、督转〔2018〕282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70016)、督转〔2018〕297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06)、督转〔2018〕320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300035)、督转〔2018〕347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20007)、督转〔2018〕388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50011)所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举报“临沧市云县查房乡马街村委会浪坝田村某农户生活污水直排,污染农田近五十亩”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28日,云县农业农村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云县茶房乡人民政府组成现场核查组,对投诉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实。一是浪坝田村(小组)共有农户29户,常住人口114人,农田面积75亩,其中:离农田最近的四方田丫口小自然村共有农户5户,常住人口15人。现场核查组对浪坝田组四方田丫口小自然村5户农户分别进行走访问询,被访农户对目前生活状况表示满意,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周围农田的现象,不存在污染农田近五十亩的情况。

  1. 关于举报“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尚未竣工投运。

一是关于“拟建在该县大兴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上游,并可能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的问题。经现场核查:项目建设点旁无饮用水源地,项目周边涉及的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帮飘、上下兴街等9个小组群众饮用水全部由凤庆县洛党镇集镇供水厂统一供水,大兴温泉度假村取水点位于项目点上游约230米。故投诉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评批复(云环审〔2018〕46号):“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区初期雨水全部收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经临沧市多次组织现场检查核查,以及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督察组2021年3月4日到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现场督察,4月25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市边督边改组进行现场检查督办,4月28日省边督边改组副组长再次带队进行现场督察督办,该项目正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规范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故投诉者反映的出水最终汇入云县母亲河“北河”、影响下游人畜及温泉等用水安全的问题不属实。

二是关于“举报人反映其多次受到相关部门威胁”的问题。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不仅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本轮督察期间收到对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重复举报,举报人还曾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及省、市纪委监委、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举报。对上级转办的所有举报件,市、县有关部门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答复,从未阻止群众投诉举报,不存在有关部门威胁的情况。2021年4月24日工作组对凤庆县洛党镇派出所、信访办、大兴村等单位和部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进行了走访座谈调查,未发现当地村民被有关部门打击报复、村民因举报受到有关人员威胁的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经查证,本批次转办的2件举报件,立行立改2件、限期整改0件。截至5月5日18:00,第二十二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共2件,限期整改共0件;当日下达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立案侦查0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约谈0人,问责0人。

四、总体办结情况

已办结2件。

五、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云县、凤庆县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级及云县、凤庆县都在政府网站及时公示交办举报件办理整改情况,公开网址为:

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711797/index.html;

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tzl85/zysthjbhdc/711800/index.html;

http://www.ynfq.gov.cn/fqxrmzf/ztzl7/hjbhdchtk17/711838/index.html;

http://www.ynyx.gov.cn/yxrmzf/zdlygk66/hjbhxx94/711544/index.html。

六、下步工作

下步,临沧市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并通过村规民约、道德规范引导农民群众不乱排放生活污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同时,进一步跟踪加强对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环境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合法合规。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