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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第十一批总体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21-04-25 12:04: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4月17日,我市收到“云环督转〔2021〕125号”第十一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十一批交办临沧市举报件1件,编号D2YN202104160018。投诉人反映:“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茶家箐村水源地旁修建医疗垃圾处置厂”。接转办单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责成凤庆县委、县人民政府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属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重复举报件数和相关情况。该件为重复投诉件,反映问题与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件:督转〔2018〕89号(受理编号:D 530000201806120041)、督转〔2018〕282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70016)、督转〔2018〕297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06)、督转〔2018〕320号(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300035)、督转〔2018〕347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20007)、督转〔2018〕388号(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50011)及云环督转〔2021〕139号(受理编号:X2YN202104170004)群众反映问题相同。

  (三)总体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凤庆县洛党镇茶家箐村新修建一个医疗垃圾处置厂,实为正在建设的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举报人反映的茶家箐村实为凤庆县洛党镇箐头村辖区内的一个小区域地名,地理坐标为:东经100°06′88″,北纬24°49′92″。

  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由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属凤庆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17年1月4日临沧市人民政府以(临政复〔2017〕2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并确定云县、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4个县为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收集处置范围。该项目目前已全面办理完成立项、环评、水保、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项目建设手续完善、合法合规。项目于2020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尚未竣工投运。

  经现场核实,项目建设点旁无饮用水源地。位于项目点上游有4个群众零星取水点和1个过滤池,分别为:农户自接零星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110米)、大兴温泉度假村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230米)、大兴移民安置点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690米)及移民取水点过滤池(距项目点上游约370米)、职高驾校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750米)。目前,项目周边涉及的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帮飘、上下兴街等9个小组群众饮用水全部由凤庆县洛党镇集镇供水水厂统一供水。

  三、总体办结情况

  本批次涉及临沧市转办件1件。经查证,该举报件反映内容部分属实,已办结。

  四、信息公开情况

  收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及凤庆县迅速进行了信息公开,通过临沧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凤庆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同步公布信访举报件调查核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网址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3406/13416/hjbhdchtk74/700668/index.html。

  五、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环境监管,督促项目业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