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整改2020年7月清单化调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0-08-06 11:53: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化调度调整工作的通知》(云环督字〔202026)文件要求,现将临沧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我市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25项,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已完成24项,整改完成率96%,未完成但达到序时进度1项,未达到序时进度0项。

  我市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共7项,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已完成5项,整改完成率71.4%,未完成但达到序时进度2项,未达到序时进度0项。

  二、组织部署情况

  2020年4月21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同志主持召开了2020年全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临沧市沟通会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座谈会,并对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020年5月20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同志对抓好临翔区城市建成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紧环境保护督察剩余整改工作,决不能放松警惕。

  三、推进落实情况

  2020年4月22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同志在临翔区调研督导项目建设现场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020年5月28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子杰同志召集林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研究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镇康县兴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场洞沟铅锌矿退出问题。

  四、主要问题及工作计划

  2020年第二季度,我市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全市有3项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整改,但已达到时序进度,分别是:

  (一)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没有完成整改

  原因为:我市51处违法违规设施或建筑,已完成整改50处,正在整改1处(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镇康县兴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场洞沟铅锌矿),该矿业权已经全部停止采矿、探矿活动,水电、机械设备及厂房基本拆除。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2020年6至9月,将根据情况采取强制措施,解散人员,完全拆除设备及工棚,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截止6月底,已经全部解散人员,拆除现场设备及工棚,下一步,将完成退出工作。

  (二)中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未落实

  原因为:正在分类开展生态流量专项整改,我市严格对应整改方案措施要求,已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阶段材料上报,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剩余整改工作涉及生态流量整改、整改类电站审批手续完善和立即退出类电站退出3方面工作,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其中,原计划6月底前完成生态流量整改,生态流量与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率达到100%(我市共有191座中小水电站(其中3座为中型水电站且整改方式均为保留);8月底完成2座中型水电站后环评工作;10月底前完成整改类电站审批手续完善和立即退出类电站稳妥退出;2020年底完成剩余1个中型水电站后环评工作。

  除去清理整改退出的40座小水电站、10座无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电站和21座在建电站外,今年需完成生态流量设施改造和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的中小水电共有120座,目前已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设施55座,完成率45.83%;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55座,完成率45.83%。下一步,将加快剩余生态流量下泄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

  (三)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频繁

  因为:全市自然保护区内部分矿业权尚未完成退出整改,但全部已经停止采矿、探矿活动。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按照《临沧市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强化整改。一是持续保持整改工作高压态势。对个性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逐条落实,对共性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同时加大对各县(区)、各部门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二是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定期评估。对已整改完成事项,采取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操作、可执行的制度固定下来,确保全市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三是通过市、县两级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