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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工作


来源:    时间:2021-04-12 16:39: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2021年3月26日临沧市成立了迎接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杨浩东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之政任双组长,相关副厅级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涉及临沧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跟踪落实等工作,并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文稿材料组、边督边改组、责任追究组、接访维稳组、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支持配合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各项迎接督察工作下沉坠底、落到实处,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组织保障机制;三是积极做好准备,按照“边督察、边受理、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转办的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专门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痕迹档案;四是加快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真实整改到位,严禁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在现有排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对各自辖区、各自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做到心中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