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四举措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
来源:市环保局 时间:2018-06-11 11:00:00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一是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于6月6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文章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绝不持观望态度,不存侥幸心理,认真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环保问题排查。各县(区)、各部门持续对辖区内重点环境问题组织开展排查,确保环保隐患问题无遗漏、早发现、早解决。 三是切实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绝不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 四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巩固整改成果,按时上报台账资料。 |
主办:临沧市人民政府
承办及维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53090202000021号
备案序号:滇ICP备05000018号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00004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及邮箱:0883-2122496 lcsxx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