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多拳出击” 清理整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时间:2016-07-29 12:00: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07-212503-523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6-07-2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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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凤庆县“多拳出击”,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一是高位推动。近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县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各乡镇、项目单位负责人、业务员及环保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共1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视不足,查摆问题,清醒认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细化措施,重点突破,全力打好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行动攻坚战。

二是坠底落实。全县环保部门、各乡镇、项目单位咬定9月30日前清理整治完毕的工作目标,多次深入项目现场,加强在环评审批、项目跟踪管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协调与配合,早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小建大”建设项目台账,做到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控,切实把“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是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四是追究责任。由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问效,每月督查1次,及时通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并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同时,按照“问事必问责、问责必问人、问人问到底”的要求,严格绩效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发现重大环境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累计清理“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小建大”环境违法行为260起,已整改完善227起,余33起,全县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为加快推进凤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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