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拆除违法建设的水泥立窑生产线

时间:2016-07-31 12:00:0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20220307-212504-29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6-07-31 12:00:00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eportal/fileDir/lcsrmzf/old/hbj/website/userfiles/20160731/20160731104141_72951.png

2016年725日,永德县松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永康水泥厂两条违法建设的水泥机立窑生产线被一一拆除。生产线的拆除是永德县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全面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具体体现。

永德县松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永康水泥厂位于永德县永康镇端德村,1994年建成投产,2005年企业改制后转为私营企业。经调查核实:该企业20089月建成的4米机立窑和201211月技改扩建的4米机立窑(在20043月建成的3米机立窑基础上技改扩建)均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排污许可证。根据上述违法事实,永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2月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下步工作中,永德县将继续加大对县域内环保违法违规企业清理整改力度,在企业未依法取得或完善环境保护合法手续之前,坚决不予批复恢复生产,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绿色发展的同时,还群众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